普通老百姓这一辈子最关心的就是两件事
一是有房子住,另一个是看病方便能报销
大家都知道,住宅建筑的权属年限是70年
可是,70年产权到期后,房子到底归谁?
辛辛苦苦攒一辈子钱买的房子能不能留给子女?
,哈尔滨人一定要看!
11月27日,。
引人瞩目的是,意见在多处对于公众关心的土地与房屋财产问题,作了说明和安排,明确提出: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细化规范征收征用法定权限和程序、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等。
意见的发布,将对公民的土地与房屋权益保护释放哪些新信号?看权威专家的深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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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
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
专家称这就意味着
对于个人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
政府会收回的担心是不必要的(欢呼)
首先咱来了解下房屋产权年限如何划分?
还有总说70年房屋产权,70年房屋产权
这70年房屋产权到底怎么算?(看下图)
关键点:研究续期法律安排
【文件精神】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
【专家解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常鹏翱认为,,传递了一个重要信号:既然研究的是续期的法律安排,并强调形成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那么就意味着,对于个人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政府会收回的担心是不必要的。
住宅用地使用年限到期了该如何续期呢?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说,目前,关于住宅用地使用年限续期的法律依据主要是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目前的法律条文由于缺乏细则,如何“自动续期”存在不确定性,难以操作。
杨立新认为,续期问题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考虑:一是不够70年的,到期后必须都续期到70年;二是70年到期后自动续期,相当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一个无期限的物权,即一次取得永久使用,国家不必每次续期每次都收费;三是到期后经过自动续期变成永久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之后,应当确定使用权人与国家所有权人之间的关系,可以考虑收取必要而不过高的税金,但应当经过立法机关立法决定。
关键点:不将公共利益扩大化
【文件精神】完善土地、房屋等财产征收征用法律制度,合理界定征收征用适用的公共利益范围,不将公共利益扩大化。
【专家解读】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和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迟福林等专家表示,随着各地城镇化进程加快,土地矛盾日益凸显。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主任孙宪忠表示,建议规定公共利益的认定引入听证程序。政府部门或者其他强势的受益主体如果主张某一项目的建设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建议,在适用实际损失赔偿原则的过程中,应当引入价格评估程序,且评估机构应当是利益受损当事人和政府共同指定的机构。如果双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如果评估有误,评估机构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关键点:落实用益物权
【文件精神】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落实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用益物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增加农民财产收益。
【专家解读】“这项涉及数亿农民切身利益的规定要求,是对正在实施的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衔接与明确。”刘俊海等专家说,过去,农民对农房宅基地只拥有使用权,造成抵押贷款受阻,农民进城后宅基地使用权退出不畅,带来一系列问题导致农民财产权利难以实现。
“过去,宅基地制度注重保障农民住有所居的社会保障权利。而在当前城镇化背景下,大量农民进城,不少地区宅基地社会保障权利弱化,财产权利性质日益突出。”孙宪忠说,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在发挥宅基地的社会保障作用的基础上,有序赋予宅基地的财产性权利。
刘俊海、常鹏翱等专家认为,意见回应了农村“三块地”的改革,提出落实宅基地的用益物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增加农民财产收益,能够使宅基地等原来的“死资产”在一定范围内流动,最后变成“活资源”。
虽然没有明确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具体安排
但这个信号对老百姓而言是个大好消息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评论里说!
丨来源:新华视点 记者:陈尚营、安蓓、乌梦达、李劲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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