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上涨了,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平却不应降低。日前,新修订的《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变动应急救助预案》开始施行。新的预案相比旧版本有哪些变化?哪些人可享受到补贴?
当价格水平达到一定幅度的时候,政府将给这些人群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对比国家联动机制的要求、2014年版预案和2016年新版预案,新预案有四处变化。 在原预案5类保障人群范围的基础上,2016版新预案扩大了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的内涵,将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纳入,增加了享受定期抚恤金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属。 1.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2.城乡低保对象
3.特困人员
4.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1.本市城乡低保人员
2.农村五保供养人员
3.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4.孤残儿童
5.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1.本市城乡低保人员
2.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含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
3.享受定期抚恤金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属
4.特困人员
5.孤残儿童
6.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按照新预案所列保障范围,将覆盖大约22万人左右,比原有预案有所增加。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个数字是动态变化的。 原预案的各项启动条件设置的指标周期均为连续3个月,新预案将触发周期缩短至1个月。也就是说,不管是哪个条件,只要当月达到了启动条件,会立即发放补贴,这无疑大幅提升了预案的敏感度,即便是短期内较为明显的价格波动也将适用。
1.CPI单月同比涨幅3.5%;
2.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 1.CPI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本市确定的调控目标数值时;
2.食品价格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7%或粮食价格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10%时;
3.水电气价格政策调整超出当年社会保障标准调整中考虑的幅度,且不能在3个月内调整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标准时;
4.市委、市政府决定的其他情形。 1.CPI单月同比涨幅3.5%时;
2.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时;
3.粮油肉蛋菜等重要商品价格涨幅达到其专项价格调控预案规定的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之启动条件时;
4.市委、市政府决定的其他情形。 新预案规定了价格临时补贴在指数发布后20个工作日内发放完毕,相比原预案的30天,进一步缩短了发放周期。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样可以让低收入群体更加及时的获得价格临时补贴。 价格临时补贴在第3个月CPI月度指数发布后30天内一并发放。 除了这次修订的预案,政府为稳定市场、保障民生,还出台过一系列政策。比如2011年设立的北京市价格应急调节资金、2016年1月完善的北京市缓解生猪周期性价格波动应急预案等等,都明确规定了当生猪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出现大幅波动时,政府应采取的调控和保障措施。此次将这些专项调控预案中所列的保障启动条件与新预案的启动条件挂钩,增强了操作性,也使得触发应急救助的方式更加多元化。 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修订完善应急救助预案的最主要目的,是更好地发挥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作用,确保城乡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资料丨首都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