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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工业大学2017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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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同学们踊跃报名,积极参加,并敬请留意信息系统的相关公告信息,有意向的学生请按照流程积极准备材料。

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各位博士研究生导师、各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为做好我校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公派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进一步推动人才培养的国际化,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函》和《2017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选派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二、学科要求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重点支持《人才规划纲要》、《科技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支持学科、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领域。


三、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12个月;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四、资助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作风,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特别是为北京工业大学发展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高,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课程平均成绩大于等于90分。

              (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比较突出的科研成果,近三年内至少已经以第一作者(包括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在SCI或SSCI收录源刊上发表1篇论文,或在EI收录源刊上发表2篇论文,且论文第一署名单位为北京工业大学。

       3.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1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4. 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为我校在读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优秀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专硕攻博研究生和本科直博的研究生须已取得博士学籍)。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外语水平须符合申请2017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外语水平要求。

       5.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为我校在读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优秀硕士研究生(不包括已经取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外语水平须符合申请当年留学基金委关于外语成绩的要求。


六、派出渠道

       可通过北京工业大学与国外高水平教育机构的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亦可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协议派出。对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重点支持申请人通过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合作渠道赴国外学习。


七、工作进度安排

       1、个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于2017年3月10日之前向所在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申请(填写《北京工业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并且按照留学基金委文件要求准备相关个人申请材料。

       2、学院推荐: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公派研究生的初审工作,选拔出所在单位的推荐人选,并于3月10日前将《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院初选名单》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3、专家评审:研究生院将于3月17日前后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推荐名单。

       4、召开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并校内公示推荐名单。3月24日前,研究生院组织最终推荐名单上的申请人按留学基金委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准备相关材料。4月5日前研究生院完成网报审核并将书面申请材料提交留学基金委。

       5、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组织评审及录取工作,录取结果将于2017年5月公布。

       6、2017年6月起学校组织行前培训。

       7、2017年9月起被录取人员陆续派出。


八、派出与管理

       1、录取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应于申请当年派出;

       2、录取博士研究生派出前须严格遵守《北京工业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

       3、非京籍研究生的出境手续办理须严格遵守北京市公安局的相关要求。


九、其他事项

       申请人在申请和准备各项材料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参见常见问题解答 (http://www.csc.edu.cn/article/723) ,并请申请人随时关注留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csc.edu.cn) 2017年留学项目专栏,了解更多及最新信息。

       同时欢迎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二教307房间)。

       电 话:010-67392380

       E-mail: ypy@bjut.edu.cn

       Q Q 群:83448118 (注明学院—姓名)

 

 

研究生院       

 2016年12月30日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会

bjutgu1984


来源 / 研究生院

部门 / 网络运营部

责任编辑 / 李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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