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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瑾学术】企业家财富保护与传承(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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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财富保护与传承(之一)

企业家财富保护与传承(之一)

一、协议

协议包括婚前和婚内协议,以及离婚协议。《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根据2015年京津冀婚姻与房产调查结果显示,“在结婚时,您是否回考虑作婚前财产公证或婚前协议”,68.19%的被调查对象认为“没有必要,有伤感情”,31.8%认为“先小人后君子,一定要做”。虽然伤感情,但是对于高净值人士尤为重要。例如:1994年元旦,比尔盖茨和梅琳达举行了豪华婚礼,而此前比尔的副手胁迫他与未来的妻子签署了一份“婚前协议”,即为保证“微软公司的安全”。相反,如果土豆网创始人提前对财产做好协议安排,就可以避开婚姻诉讼导致的上市延期以及与优酷的合并。

二、遗嘱

不论是内地还是中国港台地区,基于传统民族文化,截至今天,不论是普通百姓,还是高净值人士,绝大部分费尚未有立遗嘱的习惯,或者说是没有依法有条理立遗嘱的习惯。从我们实践经验来看,高净值家庭或家族要么没有遗嘱,要么有遗嘱确没有立好,都很令人遗憾。

《婚姻法》第17条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18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五)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例子:1、离婚——对方的父母是否健在?

朋友闹离婚,双方为共同房产闹的不可开交,价值800万的房产,一直相持不下。问该怎样让对方早日同意,协议离婚。律师提出来两个问题,然后双方很快达成离婚协议。(1)对方父母是否还健在?(2)对方父母名下是否有房产?如果父母去世形成的遗产导致一方婚姻期间发生继承,那么继承的财产在无特别约定情形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此可以增加谈判的砝码。

2、郭晶晶搬离豪宅

香港从不缺家族争产的故事,我们来讲一讲霍英东的遗嘱案:香港富豪霍英东有3个妻子,共有13个子女,其于1978年5月20日订立最后一份遗嘱,所有太太和子女都是受益人。遗嘱指示受托人,在霍英东死后20年内不可分配剩余遗产,而是按月支付定额生活费给各受益人。正是因为当初遗嘱没有涉及财产分割,才为日后的争端埋下伏笔。霍英东去世后,霍家在福布斯富豪榜上排名全球第118位,资产估计为37亿美元(按当时汇率约300亿港元)。因遗产频发诉争。网传郭晶晶嫁入豪门后,却无法适应夫家文化,面对豪门大家族没完没了的纷争,搬离霍家。

     作者介绍:张式杰

ぶ:律师                   

ぶ: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

   法律事务部副主任

ぶ:北京市律师协会证券

   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ぶ:《名律直播室》嘉宾律师              

ぶ: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ぶ:担任多家医生集团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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