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内部消息称,下半年将严查资金“脱实向虚”等十大行为。
具体包括:一是落实宏观政策不力;二是考核激励机制不科学;三是违规收费;四是热衷当通道、做过桥,“脱实向虚”;五是违规办理票据业务、签订抽屉协议;六是违规私售飞单和代理销售;七是充当资金掮客,参与民间借贷;八是操作风险管控不力,违规操作;九是内外勾结、违法犯罪;、查处问责不力。
证监会不甘示弱,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将2015年发布实施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八条底线”》,由自律性规则升级为证监会的行政规章,成为正式法律。《暂行规定》着眼于正本清源、划清底线、强化约束,重点加强对违规宣传推介和销售行为、结构化资管产品、违法从事证券期货业务活动、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投资建议、开展或参与“资金池”业务、实施过度激励等问题的规范。
同时,证监会严密部署了“IPO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专项执法行动”,,落实依法、从严、,加强对IPO各个环节、各类主体、。执法行动将统一部署、协调联动、持续推进,全面覆盖IPO各个环节,全面覆盖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等各类主体,全面覆盖不披露、不及时披露、虚假披露等各种违法行为。
附:证监会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中心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010-88060027、88060055、88060082、66210182(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网上举报地址:http://jubao.csrc.gov.cn
通讯地址:中国证监会举报中心(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
邮政编码:100033
来访举报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07号(同中国证监会办来访接待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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