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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定了,2000万人将一夜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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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从去年开始,“个税”这个话题就屡屡与“12万”这个数字强行绑定,,3000万纳税人嗷嗷待哺等待个税改革。


在“”如火如荼进行之时,3月7日,,并提出了两个大胆的提议,引来一阵争议。


、巨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建忠,他建议个税起征点最低设为10000-12000元,让中等收入以下的人不需纳税。


,他在审议财政预算报告时建议,将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从45%降低至25%。


第三位,也是最受关注的一位,自然是财政部部长肖捷,他在记者会上提到几点:


● 目前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案正在研究设计和论证中,针对提高免征额,将进行综合测算,确定是否提高免征额,该提高就提高;


● 适当增加与家庭生计相关的专项开支扣除项目。比如有关“二孩”家庭的教育等支出……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个税改革方案正在研究和论证”,这句话让我们这些小纳税人终于盼到了一线希望。遥想去年此时,在2016年3月7日期间的记者会上,时任财政部长的楼继伟在回答有关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有关问题时表示:


。简单提高起征点是不公平的!一个人挣五千块钱,可以让自己过得不错;如果还要养孩子,或者赡养老人,那就非常拮据。”



这里面有一个重要信息,新老两任财政部长都认可一个个税改革方向——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什么意思?


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是指对同一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所得分类课征所得税;纳税年度终了,再将本年度全部所得相加,按照累进税率计税,平时已缴纳的分类所得税,可以在纳税年终应缴纳的综合所得税中扣除。


所以,作为普通收入群体,这意味着能少纳税了?考虑对应调整免征额的同时增加专项扣除,按上面那个算法普通人要缴的个税应该是会减少的。


那么,下一步就要看起征点了。


我国从1981年开征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800元,该税案执行了24年,此后经历了三次调整:2005年,个税起征点由800元提高到1600元;2008年,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2011年9月,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


随后至今的六年多时间,个税起征点就再也没有变化过。六年啊,房价翻了几个筋斗了,生活成本又翻了几个筋斗了?


但是个税起征点的上调具体如何落地,是上调到8000、10000还是30000?我们来算一算。假设个税起征点由3500元提高至5000元和10000元,七级累进税率不变,北京市民小赵税前工资9000元,小李税前工资19000元,他们将少缴多少税?



在提高起征点至5000元和10000元后,小赵和小李两人,工资越高的人税负下降得越多。


个税起征点的变化或将引起社会阶层的重构。现在纳税的3000多万人中,部分或许因起征点的变化而被划入了不同的“阶层”。


不过,单靠调整免征额显然不够,专项扣除也被视作支持个人买房生娃等事业的重大利好。


专项扣除是在计算个人应缴纳个税数额时,将相应专项开支数额在税基中扣除,从而减少纳税额度。


这里就可以联系到,“二孩”家庭的教育费用将充抵一定税费。而根据国外通行惯例,未来,住房贷款利息、社保资金、教育培训等支出也可能被列为专项扣除项目。

 

家庭中符合扣除的项目多,也就相当于提高了起征点。同样收入的两个人,一个买了房、要赡养多位老人、抚养孩子等,家庭负担更重,未来缴纳个税会相对少些。

 

至于降低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其实就更难实现。我国个税实行代扣代缴为主,纳税人自行申报的意识不高,要摸清纳税人的各项收入,实在是太难了,这时想要大降税率,对上面的大佬来说简直就是添乱。

 

边际税率,就是征税对象数额的增量中税额所占的比率。以超额累进的个人所得,举例:免征额为 3500元,那么3500元以下的收入免税,边际税率就为0。


当一个人月收入达到3700元的时候时,相比起3500元增量为200元,按照适用税率应缴纳10元的税,抛开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计算,此时边际税率就是10元÷200元=5%。当所得额为4500时,增量变为 1000元,税率为10%,就要缴纳100元的税,边际税率变成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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