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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人说的折腾吧,也许是她唯一的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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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意 ,以 下 涉 及 剧 透







文 / 姬 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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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是冯小刚新电影《我不是潘金莲》上映的第一天,我去看了。


先说说观影体验,剧情很利索,不磨叽,出场人物很多,搭配着说书似得旁白,转场也快,看的过程中丝毫不觉得电影很长,直到走出影院我才发现,已经超过了两个小时,全片时长是140分钟。我的这种反差感也从侧面反映了,电影是好看的,起码我投入进去了。


再说演员,范冰冰演的李雪莲,两个词,中庸、完整,没什么可诟病的地方,也没有特别出彩的戏,或许这个形象本身就没什么好描摹的,她只是一个线索式的角色。最好看的当属围绕在李雪莲身边那些配角们:扮演小法官王公道的大鹏、扮演屠夫的刘桦、还有县长于和伟和市长张嘉译,等等,演得都是真好。


这些配角里,我最喜欢于和伟,怂且天真,往好了说是理想与现实并存,说不好听是见风使舵。这个形象贯穿电影的后半部分,令电影后期有了除主角外的第二个核心,给他丰满的演技点个赞。






接下来说剧情,这个故事真没什么好剧透的,三言两语概括足矣:农村妇女李雪莲,因为一场离婚官司,走上了漫漫告状路,见识了官场和人性。读到这里你肯定会觉得,这不就是《秋菊打官司》么,有啥新鲜的?我一开始听朋友推荐时,也是这反应。但看完以后才发觉,不太一样。


首先,李雪莲要打的这场官司并非名正言顺,被告是她男人秦玉河,这俩人因为想生二胎以及分配单位的新房,商量好假离婚,结果等离婚证办下来,假事成真了,秦玉河净身出户,顺水推舟跟别的女人结婚去了,还把责任推到李雪莲身上,说她当初洞房时就不是处女,说她是潘金莲。


从人情的角度,秦玉河是渣男,骗子,但从法律的角度,人确实办了离婚证,走的正规手续,也没有财产上的纠纷。换句话说,李雪莲想讨的说法,是法律难以解决的道德问题,是界定模糊的人情问题。也正因如此,她用“告状”这个方式,在别人眼里就是瞎折腾,是一出死缠烂打的无理取闹。


气愤是当然气愤,但为这芝麻大的一件事,告了10年状,耗费了小半辈子的青春,值吗?我看不值。换做是你,被渣男坑了,当时气不过很正常,但三个月五个月,三年五年之后呢?可能早就骂一声傻逼付之一笑了,谁还会傻乎乎的去拿出来给人看笑话。


话说到这里,那问题就来了,究竟李雪莲为啥非要这么执著地折腾呢?今天就在这里抛砖引玉,来讨论讨论。


先从物质上说,李雪莲虽然是个农村妇女,却并不是特别穷困,她开了个牛骨汤店,生意还可以,离婚时前夫是净身出户,她告状也不是图钱。


从感情上说,尽管纠结的点是离婚,但她并没有表现出对前夫有多么留恋,,到后来还想找人杀前夫,说明她并不在乎昔日那点情分。


那李雪莲告状到底图什么?名分?清白?兴许一开始是,因为那时她肚子里还有孩子,不为自己着想,也得为孩子的出生着想。但之后的十多年里,孩子早已经流产了,这么漫长的时间,足以让大家忘却她被污蔑为潘金莲这回事,但她为什么还要接着告?声势浩大的告?这岂不是一次次在提醒别人,她被老公指责为潘金莲,一次次揭自己的伤疤么?






所以,这后来的十年里,她所指望的结果,应当不仅仅是名分了。我们来梳理一下整件事的来去:当李雪莲第一回去北京告状后,她成功了,不仅如此她还获得了令人吃惊的成果。这件事有标志性意义的,从此,“告状”这件事在李雪莲心目中就变得与众不同起来——这是有且仅有的一件,可以被她自己掌控的事。


李雪莲作为一个离了婚、也并没有多少见识的农村妇女,你让她看开点畅想一下美好的未来,她肯定一头雾水。可你让她认清现实老实过日子,她又不甘心。可是生而为人,即便再没有追求,也总得找一件可以抓得住的东西去活吧,不然感觉就像白活了。


可以这么说,告状对于李雪莲来说,是一个寻找自己的形式,就算她的人生中没有告状这件事,她也会选择其他的。


这样的概括说得不算清楚,我再举个例子解释:李雪莲对“告状”的执著,让我想起另一个农村出来的傻小子,《士兵突击》里的许三多,这哥们憨厚、胆小、没眼力见儿,啥事儿干不成,就算去当兵也只是个孬兵,被分配到荒无人烟的草原上看守管道。


但孬兵也需要寻找人生的意义,不然在那儿干耗着,就不仅仅是浪费时间的问题,而是整个人废掉的问题,很严重。最后,许三多找到了自己的意义,修路。在人迹罕至的草原上修路,这在别人看来是不可能完成,且毫无意义的事,他去做。他的本意是真的想修一条路出来吗?未必。可是假如不修路,以他的能耐还能做点什么呢?每天全副武装的站岗么?所以,修路是他唯一让自己觉得人生没有被浪费的理由,是他的稻草。


说回李雪莲,“告状”这件事也是她的稻草。告状的初衷、经过、结果都已经不再是最重要的了。最重要的是,这是她在离婚和流产之后,唯一一件看得见成效,让人生有点确定的“追求”和“意义”的事,她在寻找自己存在感,这是她觉得活着有意义的唯一方式。


只要继续告,她就还像是在活着。这也是得知秦玉河死后,她忽然灰心丧气嚎啕大哭,甚至想一死了之的原因。她哭的不是秦玉河,而是自己告状的意义消失了,活着的意义没有了。






看这篇文章的各位,想必都是读过书的人,眼界比李雪莲要宽广,想法比李雪莲要灵活,我们觉得她无理取闹的告状,只是为了争一口气,觉得她挺没劲。但真要站在她的角度,她能做什么?没有文化、没有见识、没有野心,求人办事只能依靠一张还算漂亮的脸,更不会上网发微博求助,这样一个小山村的妇女如果失去了婚姻和孩子,几乎不知道自己是谁了。下一步去哪?找谁成家?未来的人生几何?她是完全盲目的。别提独立女性,她心中大概连这词儿都没听过。


看到这里,你还觉得她一门心思证明自己不是潘金莲,是瞎折腾胡闹吗?我以为不是。在她的能力范围内,证明“自己不是谁”,比“证明自己是谁”要简单,要来得方便,也更容易付诸于行动。所以她一直告,坚持告,没有结果也要告,不告不成活。


说到《我不是潘金莲》,难免要说到原著作者刘震云。


2014年他曾在人民大学办过一次讲座,主题是《当故事告诉现实,从貂蝉到潘金莲》,在演讲中,他描述了几个历史上知名女性的例子,貂蝉、杨玉环、武则天,还有潘金莲,并罗列了这几位女性的共同点:


“中国历史上的伟大女性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是游走于两个男人之间。貂蝉是游走于父子之间,杨玉环也是游走于父子之间,武则天也是。游走于违反人类底线的两个男人之间。潘金莲跟她们一样,也是游走于两个男人之间,但是而不得。”


他又说:


“为什么潘金莲老是被人骂呢?她做的事情和那些人相比,毫不过分,为什么?她只毒死了一个人。貂蝉、杨玉环、武则天死了多少人?武则天连自己的亲女儿都敢掐死。”


“前几个民族英雄附加了一个条件,。潘金莲就是爱情。,而升腾为高尚。如果爱情只是爱情的话,这就是潘金莲失败的原因。如果潘金莲搭上的是玄宗或者是太宗的话,还会有这个问题吗?这是中国历史特别值得思考的地方。”


从这些话语间能够看得出,刘震云对潘金莲的遭遇是偏同情的,起码觉得她不至于背上千古骂名。他在书中塑造的李雪莲这个人物,从个人条件和出身上,与潘金莲没太大区别,都是相貌姣好,小户人家的苦出身,也都遇见了不如意的对象。潘金莲勾搭西门庆,人家还比较纯粹,只是因为爱情呢,李雪莲用睡觉做为条件去跟杀猪的做交易,听上去还不如潘金莲。


所以呢,李雪莲是不是潘金莲,这根本不是作品最想表达的东西。刘震云想展现的也不是一场荒谬的官司和奇葩主角,而是一种现实小民对生活的盲从之心,它既是被迫的随波,又是主动的逐流。如杨玉环周旋于皇帝之间,如潘金莲周旋于伦常之间,也如李雪莲周旋于人性之间,既是无目的的,又是有理由的。而这种毫无意义却必须行进下去的选择,不仅存在于她们身上,也存在于每一个我们。


前几天我在微博上写:小时候最头痛的事有三件,送礼物、写特长、谈梦想。感觉送什么都不合适,一个特长也没有,别人的梦想咋都那么高大上?到后来,尽管一切还是老样子,还是会纠结送什么,还是没有特长,还是对真正想要的一无所知。但渐渐摸索到一些看似正确的别人的答案,于是紧紧抓住,似乎那就是真正的人生。


有人不理解最后一句,问我到底是什么意思。我当时没想好怎么解释,回过头想想,其实我想说的是:人伴随着成长,会被世界禁锢。大多数时候,生活不会只给你“对”和“错”两个选择,而是如同洪水淹没灯塔,你四面环水不知身在何处,你无从选择,只能跟着海浪,高高低低随波逐流。


这个时候,还管什么正确错误,哪怕看到远方有一个小黑点,都会拼尽全力地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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