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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芸资讯】推优入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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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学院本学期“推优”入党工作即将开展,你一定有很多问题想了解~

下面,小编带你解读“推优”~

首先,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推优”候选人,你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我院全日制团员青年

2. 年龄在18—28岁之间

3. 提交入党申请书半年以上

4. 学习刻苦努力、成绩良好

另: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推优”候选人,不能参与考评:

1. 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受到法律处罚的;

2. 有违反校规校纪和团章行为,受到校纪和团纪处分,尚未撤销的;

3. 有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行为,给学校各项正常工作和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

4. 截止到“推优”工作考评时,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

若你满足了以上条件,就有资格参加竞选啦!

但要想成为最终的“推优”候选对象,你还需要经历以下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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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填写并上交《中央财经大学团员组织生活记录卡》、“推优”量化考核评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中央财经大学新生团员“推优”入党“芮+”导师评定表》

2. 团支部委员会召开民主评议会, “推优”候选人进行答辩,最终各支部形成关于候选人推荐顺序的统一决议,上交团总支。

3. 团总支组织召开本单位“推优”考核民主评议会确定所有“推优”候选人相应评议考核分数。

4. 团总支计算“推优”考评总成绩,参照各支委会民主评议产生的推荐顺序决议,择优确定“推优”候选对象。

5. 在本单位范围内对“推优”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6. 经公示无异议的推优对象填写“推优”表格,由所在团支部审核并填写“推优”表格中的相关审核意见并撰写本支部的《“推优”决议书》。团总支对本单位的“推优”对象进行审核并填写“推优”表格中的相关审核意见,同时撰写本单位的《“推优”决议书》。

7. 将审查合格的“推优”表格、“推优”决议书和学院团总支民主评议会会议纪要提交至校团委组织部。

8. 校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推优”对象名单于推优当月月底进行公示,形成最终的“推优”名单。

还在等什么呢,心动不如行动,快来加入“推优“的队伍,给新学期一个崭新的自己吧!

【“推优”的详细准则请看附件】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推优工作实施细则

(2017年4月版)


根据《校团字【2016】9号 中央财经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财政税务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推优工作实施细则》,对各项推优工作细化,促进推优工作有序依规进行!

 

一、“推优”对象的范围和条件

根据学校文件指示,;发展团员入党,应经过团组织推荐;团组织推荐之前,须对“推优”候选人进行考评。

(一) “推优”候选人入选条件:

1.我院全日制团员青年;

2.年龄在18—28周岁之间;

3.提交入党申请书半年以上;

4.学习刻苦努力,成绩良好。

另: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推优”候选人,不能参与考评:

1.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受到法律处罚的;

2.有违反校规校纪和团章行为,受到校纪和团纪处分,尚未撤销的;

3.有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行为,给学校各项正常工作和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

4.截止到“推优”工作考评时,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

 

二、“推优”具体办法

(一) “推优”评审组设置

我院组成“推优”评审小组,负责对候选人进行考察、评选,以及对最后结果的审查。评审小组设置主要由团总支书记、团总支副书记、团支部书记、学生干部代表、党员代表、团员代表组成。评审小组成员要保证公平、公正评选,并对最后结果负责。

 

(二)  “推优”评选细则

“推优”工作采用量化考核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推优”考评结果参考量化考核结果,由民主评议考核确定。量化考核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民主评议考核采用民主评议会进行。所有参会人员按照“自评审核得分*60%+支委评议得分*40%的比重(新生团支部“推优”候选人以“自评审核得分*60%”+“芮+”导师评定分*25%+支委评议得分*15%的比重),共同形成关于候选人推荐顺序的统一决议。”此外,研究生“推优”可不进行量化考核,以支部民主评议和团总支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推优”对象。

量化考核和民主评议考核首先根据候选人的《中央财经大学团员组织生活记录卡》由团支委召开团支部民主评议会进行评议,确定各团支部推荐顺序。并将名单上报团总支,由团总支“推优”评审小组召开“推优”考核民主评议会,对“推优”候选人进行评议考核。参会人员由团总支书记、团总支副书记、各团支部书记组成。会议对本单位所有“推优”候选人进行评议,最终确定所有“推优”候选人的评议考核成绩。

 

三、量化考核细则

(一)


入党

动机

,坚决拥护中国的领导,,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

学习

,积极报名并参与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班学习,坚定理想信念,“两课”成绩优异等。

理论

研究

积极参加学校党建团建的课题研究,形成一定的成果,努力为学校相关工作献计献策。

集体主义意识

具有集体观念,能够在工作学习中贯穿集体认同的思想,并积极承担集体责任。

   

1. :基础分6分,满分10分

基础分:

(1) 参加党课培训,毕业成绩优异;

(2) 参加青年马克思主义培养班,成绩优异;

(3) 积极参与党团相关讲座活动;

(4) 集体主义意识。

集体观念:关心集体,主动维护集体利益及声誉;乐于助人,对人诚信,尽心尽力为同学办实事;关怀室友,努力构建和谐的宿舍人际关系;善于协作,在团队合作中营造团结友爱的互助氛围。

集体认同:具有爱国主义情怀,认同学校和学院的人才培养目标及各项规章制度;认同所在团支部的工作、学习和生活规范;在参与各项集体活动的过程中有明显的心理归属感。

集体责任:积极为学校、学院和团支部建设建言献策,为集体的发展奉献力量;珍惜集体荣誉,主动承担集体公益性工作;养成良好的网络使用习惯,自觉维护网络文明环境;爱护校园环境和集体设施,自觉维护校园公共秩序;积极帮助其他同学共同进步,及时反应同学们的意见和要求。

根据候选人情况对基础分打分,一般为2分,良好为4分,优秀为6分;

额外加分:

参加过党课、马克思主义培养班且成绩优异 +2

积极参与相关讲座者 +2

2. 理论研究:基础分2分,满分3分

基础分:

(1) 积极组织或参与院内党团建设活动,为院内相关工作献计献策 +1

(2) 参与相关课题研究,有一定的研究成果+1

额外加分:

积极参加学校党建团建的课题研究,形成一定的课题研究成果,其中:

参加团建或党建课题中的一个但未立项 +0.5

参加团建和党建课题但均未立项 +0.8

参加的团建或党建课题已立项 +1

(二) 学业表现:基础分4分,满分6分

基础分:所有学科成绩计算加权平均得分,成绩为班级中

前20%   +4

21%-40%   +3

41%-60%   +2

61%-80%   +1

81%-100%   +0.5

额外加分:

获得学业优秀奖学金 +1                

获得国家奖学金 +2

(两者不可累加)

(三) 组织生活


团员身份

按时上交并配合完成团关系转接,在规定时间内配合团支部完成团员注册统计,团费上交无延迟。团员证使用规范,保管得当,未丢失补办。

团员意识

,积极参加团内主题教育、主题团日等活动,、组织意识、模范意识和集体意识。在活动中有良好表现可以酌情加分。

团内培训

参加团内培训学习,如基础团校、暑期骨干训练营等相关培训学习,团务知识和业务能力水平良好,表现优秀者可额外加分。

支部建设

主动承担团支部交予的各项任务,在团支部各项活动中表现积极、密切配合团支部支委的工作。有集体意识,重视团支部的集体活动。

团内职务

担任学校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并承担重要工作,做出工作成效并荣获相关职务荣誉者予以额外加分。

团内评优

获得北京市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以及各学院设立的团内荣誉。

实践学术

积极参与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挑战杯论文、创业大赛,在过程中努力提升学术研究和创新实践能力。获得相关荣誉者予以额外加分。

志愿服务

热心公益,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活动,遵守志愿服务规范,服务中无违反规定行为。以校团委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认证的志愿服务小时数为打分依据。获得市、校、院级各类志愿者个人荣誉者额外加分。

文体活动

积极参加由学校各级团组织举办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获得相关荣誉者予以额外加分。

   

1. 团员身份:满分5分,采取倒扣分制

(1) 按时配合完成团关系转接 +2

(2) 规定时间内配合完成团员注册统计 +1

(3) 团费上交无延迟 +1

(4) 团员证使用规范,保管得当并未丢失补办 +1

上述情况出现一次扣一分,5分扣完为底,无负分。


2. 团员意识:基础分15分,满分20分

基础分:

(1) 积极参与团内主题教育、主题团日等活动,活动出勤率较高,全勤者酌情加分;

(2) 对于院内组织的党团比赛积极参与,对于取得名次的应酌情加分

(3) ,有模范意识、组织意识、

根据候选人情况对基础分打分,一般为1~5分,良好为6~10分,优秀为11~15分

额外加分:

对参与院内主题教育等活动全勤者加2分,在相关比赛中获得奖项者酌情加分,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一人取所有比赛最高名次加分,不可累计加分。

另附: 主题教育活动项目明细


3.  团内培训:基础分11分,满分15分

基础分:

(1) 参加学院组织的基础团校活动,基础团校各小组组长依据组员的表现情况给予0-7分的评分。

(2) 参加暑期骨干训练营  +4

额外加分:

获得基础团校优秀学员称号  +4


4. 支部建设:基础分6分,满分10分

基础分:

(1) 在团支部中担任一定职务,组织相关活动,能够较好的完成团支部教育的各项任务

(2) 积极参与团支部活动,密切配合团支部工作

根据候选人情况对基础分打分,一般为1~2分,良好为3~4分,优秀为5~6分

额外加分:

(1)  在团支部活动表现积极踊跃,能够参与和帮助团支部活动的组织工作 +2

(2)  能够为团支部建设建言献策贡献力量  +2


5. 团内职务:基础分8分,满分10分

基础分:

担任学校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工作认真负责并做出工作成效,其中:

在学生会或其他团学组织任职:

(1)  部长及副部(非干事)  +8

(2)  干事                  +5

在班级任职:

(1)  班长及团支书          +8

(2)  其他团支委干部        +5

(学生会与班级同时任职者取高不累加)

额外加分:

获优秀学生干部或组织管理奖等荣誉称号   +2

 

6.   团内评优:基础分1分,满分3分,采取加分制

基础分:

在校期间,成绩优秀、品德优良、表现优异

额外加分:

获北京市三好学生称号    +2

获校级优秀团员称号   +1.5

获院级奥斯卡优秀学员称号  +1

(荣誉称号加分取高不累加)


7.   实践学术:基础分3分,满分6分,采取加分制。

基础分:

积极参与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挑战杯论文、创业大赛,在过程中努力提升学术研究和创新实践能力。

额外加分:

获得国家级奖项者+3,市级+2,校级+1,院级加+0.5

取最高奖项加分,同一人不累计加分。


8. 志愿服务:基础分3分,满分6分,采取加分制。

基础分:

热心公益,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活动,遵守志愿服务规范,服务中无违反规定行为

以校团委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认证的志愿服务小时数为打分依据。一小时志愿小时数加0.1分,3分为上限

额外加分:

获得优秀志愿者个人荣誉,其中 市级+3,校级+2,院级+1

(荣誉称号加分取高不累加)


9. 文体活动: 基础分4分,满分6分。

基础分:积极参加由学校各级团组织举办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对于中财杯辩论赛、中财杯新手演讲比赛、中财杯篮球赛、中财杯足球赛、中财吉尼斯大赛、十佳歌手大赛,以及由各级团组织举办的其他文体活动,每参加一项加1分,上限4分

额外加分:

如有获得相关荣者酌情加分,国家级2分,市级1分,校级0.6分,院级0.4分

主题教育活动项目明细

讲座类:

1、财政先锋专题系列讲座

2、学长学姐经验交流会

3、“财政论坛”专题讲座

4、“中财人·中财梦”系列校友讲坛之环保讲座

活动类:

5、“正青春”人声兄弟校园音乐交流会

6、“等你来”曹方音乐沙龙活动 

7、环保知识竞赛

8、定向越野

9、探寻北京传统文化微电影大赛

10、财政学院篮球赛

实践类:

11、花旗银行体验活动

12、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展实践培训活动

13、红色1+1“采摘客”实践活动

14、三河市财政局调研

15、开发区调研

学术类:

16、自由辩论活动

17、模拟活动

志愿类:

18、2015年中超特色志愿活动

19、2015年CBA特色志愿活动

20、国家博物馆水博会特色志愿活动

 青春卡片征集活动暨主题教育 “手印”启动仪式

奥森素质拓展活动

百善村红色1+1活动

校园定向越野

环保周系列活动

【包含共建绿色寝室;废品回收利用设计大赛;“低碳环保,节能减排”标语征集、logo设计;校园贴标语活动;支部手抄报设计大赛;环保知识线上学习;系列活动总结大会等】

李林峰先生精品讲座

每日时事热点在线交流评论(微博)

“青春逐梦忆古今”主题团日活动

主题教育晚会

 

四、   “推优”工作具体步骤

(一) 依据团支部建立的团员组织生活记录制度每名团员填写《中央财经大学团员组织生活记录卡》。团支委每学期对记录卡进行集中认证和反馈。有意申请“推优”的团员向团支委申请记卡认证。

(二) 经团员本人申请和所在团支部委员会资格审查,形成各团支部“推优”候选人名单。

(三)  “推优”候选人参照本单位“推优”考评细则中的量化考核部分,填写本单位“推优”量化考核评分表的自评部分,将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团支部委员会。已在组织生活记录卡记录的项目无需再提交证明材料。新生团员候选人需提前联系“芮+”导师进行谈话,由“芮+”导师根据其平时表现和谈话情况填写《中央财经大学新生团员“推优”入党“芮+”导师评定表》,交至团支委。

(四) 团支部委员会召开民主评议会,参会人员包括团总支副书记或团总支组织部部长,以及团支委和团员代表。(新生团支部还应包括“芮+”导师)“推优”候选人围绕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和民主评议考核评价体系的内容进行答辩。答辩结束后,由参会人员参照本单位“推优”考评细则中的量化考核部分,结合“推优”候选人的组织生活记录卡和其他证明材料对其量化考核评分进行审查,填写本支部所有“推优”候选人的团支部委员会审核得分,并根据答辩情况和平时表现核定支委会评议得分。新生“推优”候选人还应根据《评定表》将表格和记录情况确定“芮+”导师评定分。最终形成关于候选人推荐顺序的统一决议,经参会人员集体签后,连同各项表格和依据材料提交至所在团总支。

(五) 团总支组织召开本单位“推优”考核民主评议会, 参会人员包括团总支书记、团总支副书记、团总支组织部全体成员、各支部团支委、团员代表和“芮+”导师。会议综合考察所有“推优”候选人,按照标准,确定相应评议考核分数。

(六) 团总支依据“推优”候选人的量化考核成绩和评议考核成绩,计算“推优”考评总成绩,同时参照各支委会民主评议产生的推荐顺序决议,按照合理的差额比例,择优确定“推优”对象。

(七) 在本单位范围内对“推优”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八) 经公示无异议的推优对象填写“推优”表格并由所在团支部审核(被“推优”对象所在团支部须填写“推优”表格中的相关审核意见并撰写本支部的《“推优”决议书》)。团总支对本单位的“推优”对象进行审核并填写“推优”表格中的相关审核意见,同时撰写本单位的《“推优”决议书》。

(九) 将审查合格的“推优”表格(必须经团总支书记、团支部书记签字)和“推优”决议书(包括团支部决议书,其中学院“推优”决议书应加盖学院党总支公章)和学院团总支民主评议会会议纪要提交至校团委组织部。

(十) 校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推优”对象名单于推优当月月底进行公示,形成最终的“推优”名单。

 

五、附则

(一) 评审小组要公平公正,保证“推优”过程遵守程序、合乎规范、结果合理。

(二)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三)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财政税务学院团总支所有。

(四) 本推优工作实施细则未尽事宜,由推优评审小组根据校团字【2016】9号文件精神酌情处理。

(五)   本推优工作实施细则根据推优工作实际情况可酌情修改调整,修改调整后需转发各团支部。

 

六、上交材料

1.  团支部上交材料

(1) 《中央财经大学团员组织生活记录卡》

(2)  “推优”量化考核评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已在组织生活记录卡记录的项目无需再提交证明材料)

(3) 《中央财经大学新生团员“推优”入党“芮+”导师评定表》

(4) 候选人推荐顺序的统一决议(参会人员集体签字)

 

2.  团总支上交材料

(1) “推优”表格(必须经团总支书记、团支部书记签字)

(2) “推优”决议书(包括团支部决议书,其中学院“推优”决议书应加盖学院党总支公章)

(3) 学院团总支民主评议会会议纪要

 



  
 
公众号
cufe-dawaduzhi
 


主编:宋炎徽、胡予喆

排版:李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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