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北京市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开办费最后一批申报已经开始啦,
小编带您再次温故一下申报要求:
一次性给予10万元开办费资助。
申报北京市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开办费资助资金的留学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是指我国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并于近期回国,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国外毕业研究生学历;
2、出国前已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出国进修或做访问学者;
3、出国前已获得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研究或进修;
4、在国外取得学士学位的优秀海外留学人才。
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报人创办的企业符合本市产业规划,属于北京市重点发展和重点扶持的行业,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2、申报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注册地点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
3、申报人创办的企业成立时间须在2015年1月1日以后;
4、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申报人本人或其留学人员创业团队出资的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额度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
申报时间:2016年9月20日至2016年10月14日。
咨询热线:400-013-0816
联系人:赵 琳 18633915265 zhaol@vstartup.cn
曹立婷 13601154726 caolt@vstartup.cn
基础素材:创业公社
投稿:toucuju_sj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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