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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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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有余力的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促进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增长才干,并取得一定报酬用以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行为。

清华大学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由学生勤工助学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统一管理。

中心组织勤工助学活动,遵循自愿参加岗位公开公平竞争择优推荐或录用经济困难学生优先的原则。中心本着按劳分配的原则,制定校内勤工助学报酬标准,但须符合有关法规文件要求并不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需遵循“业余原则合法原则诚信原则”,须以学有余力和不影响学习作为前提,应坚持以促进学习,增长知识、培养能力为指导思想,注意把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与提高素质、全面成长结合起来。


每学年勤工助学活动分为秋季学期、寒假、春季学期、暑假四个轮次共七个批次

每学期为一批次,寒假分为两批次(每三周一批),暑假分为三批次(每四周一批)。学期中,中心可以提供30余种岗位,接纳1300余名同学参加劳动,全年可提供近4000个工作岗位。

勤工助学指导中心与图书馆、物业中心、保卫处、饮食中心、校医院、机关和院系等联合设岗,设立了图书馆助理、学生楼层长、治安巡逻、餐饮服务、超市导购、科技服务等12支分队30余种岗位类型

随着新资助体系的不断完善,助学金已经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按需资助”,勤工助学的岗位报酬实现同工同酬。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按北京市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同步调整,2015年春季学期的报酬标准为18.7元/小时。

Q:想参加勤工助学的同学应该在什么时候报名呢?

勤工助学组织一般在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发布报名通知,并接收同学报名。由于统一招新完成后可能还有分队存在未招满的名额,大队会在第二周组织统一的补招新。在学期中,如部分分队由于队员退岗等问题需要补招人员的,可以随时采取临时措施招聘少量新队员。

Q:勤工助学系统具体的报名流程是怎么样的?

参加统一招新和统一补招新的同学只需直接在info主页(http://info.tsinghua.edu.cn)上的“勤工助学”栏中进行网上申请即可。学期中的临时补招新由各分队将补招的队员信息发送到大队审批并决定是否接纳。

Q:参加勤工的队员能中途退队吗?如果不得已必须退出勤工组织,应该怎么做?

勤工助学工作采取合同制,原则上队员在合同期内不能中途退出工作。对于在批次工作中确有特殊情况而无法继续上岗的队员应先向分队申请,由分队队委审查其退队事由并上报到大队、合作部门和勤工助学指导中心,经大队、合作部门、指导中心批准之后提出申请的队员方可退队。队员在被批准退队之前还需正常上岗。

Q:勤工助学录用新一批队员过程中涉及的抽签,老队员留用和岗位预置具体是指什么?

抽签是指在报名人数超过分队的总岗位数时系统会采取抽签的方式录取人员。一般情况下中签人数是分队总岗位数的120%,抽签之后通过分队面试确定最终队员名单。老队员留用和岗位预置是为了鼓励优秀队员、稳定队伍工作而采取的措施。老队员在参加分队的工作之后如果想在下一学期继续留在该分队工作可以向分队队委申请预置。分队委根据申请人表现决定分队的预置名单并且上报大队。分队的预置比例不能超过分队总人数的1/5。申请预置的队员同样需要在统一招新的系统中报名,但是能跳过抽签阶段。

Q:所有人都能参加勤工助学吗?

本科新生在度过大一上学期的适应期后,从大一下学期开始,就可以申请学校的勤工助学岗位。勤工岗位一般只面向本校本科学生。

Q:勤工助学组织内的优秀队员评选方案是怎样的?

优秀队员制度是大队奖惩制度很重要的一个部分,是指勤工助学指导中心每月拿出部分经费奖励各分队的工作优秀者,并且在系统中记录。每月评选的优秀队员占分队总队员数的5%-10%。在优秀队员制度的基础上,分队还会开展丰富多彩的评优争先活动,以增加分队工作的积极性。每学期期末勤工助学组织会按照5%的比例评选一次大队优秀队员。当选者即被授予“大队优秀队员”称号。

Q:寒暑假有没有勤工助学工作?

多数分队在寒暑假都设有岗位,但具体哪些分队设岗要由各分队与合作部门在每次假期开始之前商议决定。具体情况可参看每学期末发布寒暑假招新公告

Q:在法定假日工作的勤工助学队员会得到特殊的报酬吗?

在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期间从事勤工助学工作的队员可以拿到“三倍报酬”。


图书馆整理,内务检查等
勤工助学工作
Q:在什么情况下队员会被取消勤工助学资格?

勤工助学设有黑名单制度。如果队员有严重违反大队章程、管理条例和劳动纪律,违反校规校纪或造成较大负面后果的行为,由分队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大队同意,中心认为确有必要,可作出加入黑名单的决定。该决定同时报送队员所在院系学生工作组。黑名单制度是勤工助学活动惩罚制度中最严厉的一项,被加入黑名单后原则上一年之内不能参加校设勤工助学岗位的工作。

Q:一个学生能否同时在两支分队做勤工助学工作?

为了保证同学的学习时间,同时尽量使更多的同学能够获得勤工助学工作的机会,春秋季学期勤工系统不允许出现“双岗”现象。“双岗”指的是在同一个批次中同时选择两个工作岗位的情况。除了勤工助学大队各个分队的岗位之外,如果学生同时申请了院系的勤工助学岗位也属于“双岗”。出现了“双岗”的同学即使完成了两个岗位的工作,也只能拿到一个岗位的报酬和补助。
由于寒暑假期间多数同学没有课程,同时留校申请勤工助学工作的同学相对较少,因此假期批次中在岗位工作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允许同学“双岗”,但是也希望同学们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合适的工作量。

Q:勤工助学的报酬是如何发放的?

分队统计完成每个队员的工作小时数(有的分队是由合作部门的老师记录并统计)并。由分队队长/财务副队长在规定时间内将队员的工作小时数录入勤工助学系统,而后由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审核并报财务处,之后转款到学生账户。多数分队的报酬为两周发放一次,少数分队的发放周期为四周,也有个别分队由合作部门负责报酬发放事宜。

Q:勤工助学队员的工作时间和内容有何规定?

队员工作时间规定:勤工助学岗位是为在校学生在不耽误学习的情况下利用课余时间从事劳动并获得一定报酬而设置的,故不希望队员因为工作而影响正常学习。为此学校规定,对于学期中的岗位,队员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节假日以及一些其他特殊情况除外。

队委工作时间规定:根据勤工助学大队有关规定,每个队委(分队长、副分队长)原则上每周至少从事基础岗位工作2小时,主要是为了让分队委了解分队工作实际,不脱离岗位。对于队委每周参加实际工作多于2小时的部分,采取奖励的措施。多于2小时的工时会录入到系统中转化为其固定报酬之外的报酬。

Q:勤工助学系统的退岗管理是怎样的? 

对于在批次工作中因学习、时间等客观不可避免的因素无法继续上岗的队员,应允许其退岗。退岗同学须提前两周递交《勤工助学学生退岗申请表》,并经分队、合作部门、大队以及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审批之后方可退岗。实际退岗日期以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审批通过日期为准。在此日期之前队员不得擅离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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