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道里,
这种现象在许多小区已经屡见不鲜,
实验表明,一旦发生火灾,
留给住户的逃生时间
比你想象中的还要短!
据了解,电动车一旦着火,90秒后,温度便达到200℃,瞬间火灾迅速发展。而一台电动车燃烧产生的毒气足以使上百人窒息而亡!
一、电动车燃烧时,会产生剧毒的一氧化碳等气体,充斥在楼房内。
二、吸入高温烟气,气管会被灼伤,进而导致窒息。
三、电动车燃烧产生的黑烟多,容易导致楼房内光线不足,给人员疏散带来很大困难。
日前,兰山区政府下发《兰山区电动车火灾防范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对于群众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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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在楼梯间停放电动车
近年来,电动车引起的火灾多发,有的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更好地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公共安全,,特就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应当选购使用已获生产许可证厂家生产的质量合格的电动车、充电器和电池,选择专业维修机构或人员定期维修保养,定期更换老化电池,不得违规改装电动车。
二、不得将电动车停放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处,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充电,不得长时间充电。
三、电动车充电应在室外进行。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须设置电动车集中存放点、充电点,存放点应独立设置或与建筑其它部位采取防火分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存放点应设置充电专用插座(带自动断电装置),并落实专人看守,电气线路应安装短路和漏电保护装置,并固定设置、穿管保护。
四、村(居)民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应经常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对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处停放电动车,或者在公共部位乱接乱拉充电线路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止。
五、公民应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应通过“110”“96119”向公安机关举报。
本通告所称的电动车是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
推进居民小区电动车
停放棚和智能充电装置建设
方案要求,各镇街道(经开区)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当地居民小区电动车停放棚和智能充电装置建设工作。
对已建成居民小区,有物业服务单位的,建设工作由住建部门组织实施;没有物业服务单位但有主管单位的,建设工作由主管单位组织实施;对城中村自建房和没有物业服务及主管单位的,由各镇街道(经开区)组织实施。
有物业服务或主管单位的居民小区,2017年12月31日前全部建成电动车停放棚和智能充电装置,城中村自建房和没有物业服务及主管单位的居民小区,2017年12月31日前建成率达到60%,2018年3月底前达到100%,并建立工作台账。
一、电动车充电库(棚)建设规模要求
1.新建商品住宅按1.5辆/户,新建保障性住房按2辆/户的规模建设电动车充电库(棚),并应按照每户不少于1个充电车位的标准配置智能充电装置。
2.电动车充电库(棚)应按照方便群众的原则,在居民楼院根据居民楼的位置分散设置。
3.已经投入使用但缺少电动车充电库(棚)的住宅小区,要按以上标准分批增建、改建电动车充电库(棚)。
4.对受空间限制,增建、改建电动车充电库(棚)确有困难的老旧住宅小区,要在小区楼头、巷尾等适当位置建设符合安全条件的小型集中临时充电点。
二、电动车充电库(棚)设置要求
1.电动车充电库(棚)应在地上独立设置,不得附设在居民楼的地下室或其他公共建筑物内。
2.严禁将电动车充电库(棚)与汽车库划分在同一个防火分区。
3.电动车充电库(棚)应当使用不燃材料搭建,不得靠近楼梯口和门洞;电动车充电库(棚)的边缘与居民楼或其他公共建筑的门窗洞口应保持不少于6米的防火间距。
4.电动车充电库(棚)内电动车宜分组停放,每组停车数量不宜超过50辆,每组之间设置防火分隔,防火分隔物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小时的不燃烧材料。
5.电动车充电库(棚)的布置不应影响消防车通道、室外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正常使用。
三、电动车充电库(棚)电气设施设置要求
1.电动车充电库(棚)应设专用的充电配电箱。独立设置的封闭空间的充电库,充电配电箱应设在充电库外、靠近库门处;
2.楼外独立的敞开式充电库(棚),配电箱应固定在车棚立柱上、地面台柱上或车棚所依托的外墙墙面上,配电箱应设于干燥处且应采用防雨型;
3.充电配电箱内断路器应兼具过载保护、短路保护和漏电保护功能;
4.充电装置应为具有定时充电、自动断电等功能的充电设施。
电动车不停放在楼道内
无论是从安全还是便捷来说
都是有好处的~
为了整栋楼住户的安全,
同意点ZAN!
(来源:琅琊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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