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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时又省钱,谷歌、微软等巨头爱上“团购”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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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团购商品早已不是新鲜事,但你知道现在团购专利也成为潮流了吗?在国外,这样“组团”买专利的一般都是大公司,大家一起“买买买”省时又省钱。目前来看,我国企业“组团”收购专利的案例并不多,以后会如何发展?让我们拭目以待。


  原标题:跨国巨头“组团”大批量购买专利渐成趋势——


  “组团”买专利,“高手”联合图的啥?


  近日,谷歌、微软、Facebook、IBM、本田等20家公司通过安全信托联盟AST(Allied Security Trust)发布了IP3计划(Industry Patent Purchase Program,行业专利购买计划),意在收购相关行业的高价值专利。


  近几年,国外企业“组团”购买专利渐成趋势,有些就发生在曾经的专利大户“变卖家产”之际,如2012年柯达公司破产清算时,苹果、微软和高智等公司,以及谷歌、三星和LG等公司分别组成两大竞购财团,“组团”竞购柯达公司的1100件专利。


  针对这种近年来悄然兴起的“组团”购买专利的方式,有业内人士认为,这种专利交易方式可以节省参团企业的交易成本,有助于形成技术联盟,减少专利侵权风险。那么,我国企业对这种交易方式应如何应对呢?


  “组团”购买悄然兴起


  数据显示,2014年,超过60%的专利交易都与通信、半导体和IT技术有关,超过12%的专利交易涉及汽车行业。而且,上述国外企业“组团”购买的专利也多涉及IT、通信和汽车领域,这些产业的专利往往以专利组合、专利集群、专利包和专利池等形式存在,具有研究开发投入高、技术更新换代快、专利的战略地位相对更为重要等特点,因此,国外企业“组团”购买专利时,常对这些领域情有独钟。


  从买方市场来说,谷歌、微软等国外企业为把牢市场占有率,必须紧跟市场的发展趋势,需要大量的专利储备作支撑。“‘组团’收购专利无疑能够达到省时、省钱的目的。”中国技术交易所交易综合服务部负责人贾燕琛直言,国内为数不多的“组团”收购专利行为也主要发生在IT和通信领域。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国外企业“组团”收购专利的交易额动辄上亿美元,其主要缘于相关专利价值大、数量多、单价高。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员董新蕊分析认为,“组团”收购的专利包往往包括相关领域的一些基础专利、标准必要专利等,专利价值较高。同时,“组团”收购专利往往发生在专利大户破产清算时,其变卖的无形资产涉及专利数量往往上千件,总交易额自然相对较高。另外,专利诉讼逐渐成为国外企业参与全球市场竞争的常规武器,且全球尤其是美国市场专利侵权赔偿额越来越高,因此,能够化解诉讼威胁的相关专利的交易价格普遍飞涨。


  “团购”专利省时省钱


  本报记者通过梳理近几年发生的国外企业“组团”购买专利相关事件后发现,通过这种方式进行专利交易的好处不言而喻。


  事实证明,不少国外企业往往在觊觎已久的专利持有者面临重组、减资、破产,以及专利联盟瓦解时果断出手,抢购其核心专利。而一家企业通常难以在短时间内拿出如此多的资金进行专利收购,因此,具有相同利益或者技术追求的国外企业就会以“组团”的方式进行专利收购,节省专利交易成本。例如,柯达公司虽然宣称自己拥有价值22.1亿美元至25.7亿美元的专利包,但最终高通公司等仅花费5.25亿美元就成功“组团”收购其专利,节省成本75%之多。


  分析近几年国外企业“组团”收购专利的案例不难发现,其收购模式有章可循。“一是产业联盟进行购买,购买之后各联盟成员共同分享利益;二是相关企业‘组团’,委托专利运营公司、非专利实施主体(NPE)等第三方购买;三是竞争对手临时联合‘组团’购买,各取所需。”董新蕊表示。


  从长远来看,国外企业“组团”收购专利可以达到借势布局的目的。参团企业可基于收购的专利组建专利联盟或技术联盟,或制定行业标准以掌握市场话语权,或为今后开拓新业务储备相关专利。


  积极关注防患未然


  有业内人士认为,形成专利同盟或技术同盟的各家公司在技术上的追求是一致的,通过这种“组团”收购行为,行业内的国外企业抱团建立了坚实的专利壁垒,对处于“圈外”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会形成一定的冲击。这种冲击一是体现在技术层面和市场层面的专利壁垒,二是具有潜在的专利诉讼威胁。


  但目前来看,我国企业“组团”收购专利的案例并不多,国外企业对我国企业构成的较大威胁,仍然来自于产品、技术和市场占有率本身。贾燕琛建议,不同企业应立足自身,制定发展策略,如创业型企业应进一步提升专利意识;已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则要做好前瞻性的专利布局。


  尽管目前我国企业仍未达到“组团”收购专利的发展阶段,但是还应对国外竞争对手“组团”收购行为多加关注。“如分析哪些企业联手、在哪些领域进行投资等,这些信息将有助于我国企业作出更为合理的发展决策以及专利布局。”北京集慧智佳知识产权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辰强调。


  关注之余,我国企业还需加强创新意识,提升专利质量,毕竟拥有一定数量的高质量专利是加入国外公司组建的专利同盟的敲门砖。此外,面对国外公司“组团”收购后可能出现的专利诉讼威胁,我国企业更应抱团取暖,在政府相关部门或行业协会的组织下,形成技术联盟,整合优势资源,共同应对挑战。“在合适的时机,我国企业也可‘组团’购买专利,弥补专利布局中的短板,为向外发展打通关卡、铺平道路。”董新蕊建议。(记者 胡姝阳)



(文章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责任编辑:赵世猛 编辑:高云翔)


(中国知识产权报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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