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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丨关于宿舍直饮水机,权益部和后勤的解释还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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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要说这两天校园内的热点,宿舍楼内的直饮水机绝对是最热之一。本科生们终于迎来了期盼已久的直饮水机,然而争议也随之而来,最主要的,就是不用校园卡系统而单独办储值卡。


从第一天起,蛋蛋菌就在和反应情况的同学进行沟通,然后再找后勤部门了解情况,再展开了一系列的调研核实,有些问题,我们觉得权益部和后勤并没有解释清楚,希望能给出更准确的解答:


一、为什么会独立校园卡之外单独搞了一个储值卡系统?


第一回,权益部是这样说的:


考虑到后期方便单独进行维修,希望大家多多包容新办水卡带来的麻烦~


但是该说法昨天遭到了同学们的质疑:


这个理由,很牵强。之前已经安装饮水机的宿舍楼,全部都采用校园卡系统,曾经被吐槽过无数次的维修慢、故障多的问题,这是甩给了校园卡系统?当初吐槽最高峰时,校研究生会权益部与后勤的沟通过程中,得到的解释可不是这样的。


也许是的确牵强,也许是别的原因,今天,权益部的说法变了:


直饮水机采取的按流量收费的方式不同于开水房的计时收费,这种方式更加精准。但是校园卡系统做不到进行流量控制,没有相应的独立计费系统,所以只能麻烦同学们再单独办一张水卡啦。


虽然变了,但基本上还是说校园卡不行……


真是这样吗?查阅师大校园卡系统的技术资料发现,校园卡支持按流量计费。



至于独立的计费系统,每一个卡机,都有详尽的消费记录,要不然上学期期末,网络中心是怎么推出的年度校园消费记录?


二、我们有没有理由担心商家发行储值卡会有风险?


蛋蛋网上,同学们是这样质疑的:


我们知道,最常见的储值卡陷阱就是,钱还没有花完,商家跑路了……不要以为这种事不会发生在饮水机上。学8楼,去年在一楼安装了饮水机,并且是宿管阿姨向学生们出售了30元面值+10元押金的储值卡,该楼里办卡的学生也不少!可是,这学期突然换了饮水机,卡也需要重新办理,当童鞋们去楼管阿姨那里退旧卡时,被告知:不知道怎么退!


这件事,我们核实过,之前宿管阿姨的确是一问三不知,直到昨天被质疑了,才得到了解答,宿管阿姨也接到了指示,权益部是这么说的:


原学8楼的同学可以在本周内找到楼管进行登记,学校会联系厂家按数将余款返还给学校,经过信息核实后便会发还至学生。


所以,之前想没想过该主动及时给同学们退钱?


权益部还说:


这家公司和北大、、南开、北工大、北语等学校都有合作,校会权益部也发动各种关系,联系到了上述学校的小伙伴们,询问了使用情况,大家应该可以放心使用。学校也会采取措施,。


蛋蛋菌看到后也立刻和北大、、北工大等几所学校的同学联系,得到的答案却是这样的:

北大的同学:宿舍用的不是这个厂家,而且水是免费的。

北工大的同学:不用刷卡,免费用水。

:宿舍没有直饮水机,我们都是自己买饮水机、桶装水。水房的热水刷的是校园卡。

南开的同学:老校区没有直饮水机,新校区装了直饮水机,用的是单独的饮水卡。

……


可能我们了解的情况不完整,毕竟北师大自己内部都有三种饮水方式,所以请权益部把你们了解的情况说清楚?


三、是否会造成学校资产流失?


网上同学有质疑:


首先,钱、卡、交易流水全部都归企业所掌控,学校要如何获得饮水机消费情况的准确数据呢?如果该企业隐瞒部分业绩,会不会造成学校资产的损失?在这种模式下,采用校园卡这个公开透明的计费系统更好?


其次,在旧的饮水机管理模式里,是学校一次性向设备厂商采购设备进行安装,然后学校收水费,维修方面由厂商配合。由于以前的厂商拿到钱之后维修不积极,导致很多饮水机故障时间特别长,民怨很大,所以学校当时就考虑以后要改变模式,不一次性付费,改为分成模式慢慢给钱,逼着厂商做好服务。


可如今落实到实践,全然不是这个样子,学校的确没有花钱买设备,但是厂商也不着急了,因为设备的钱已经被同学们买储值卡的钱支付了!


对此,权益部和后勤一直没有回应,我们问了后勤也不回应,得到一句:哎呀,你问这么多干什么?


四、关于招投标……


首先,权益部给出的招投标流程,是这样说的:



然后被同学们去网上一搜,发现有些问题:


招标投标法实施细则

第五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 作出答复前, 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之后是评标,评标之后要公示,公示之后签订合同。


学校的网站上找得到招标公告,找不到中标公示,对此,权益部说:


中标信息可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找到。


蛋蛋菌登录该网站,检索发现,的确找得到:


所以招投标流程是完整的,这应该是个误会。


当然我们还关注到了一点,权益部说:


此前,饮水机在部分宿舍楼也进行了试点工作。


中标公司是北京方立中合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可是试点的饮水机不是这一家

试点的宿舍楼的饮水卡


当然了,我们说的试点,指的是学8楼那一台,不知道权益部指的试点是不是?


如果是,请解释一下为何会是这家公司进行试点?


如果不是,那么请解释一下为何这家公司的饮水机未经过招投标就可以进入师大,并且还是师大的宿管阿姨进行卖卡?


当然,也有可能是我们理解有误,所以还请详细说明。


补充一下,在投标之后评标之前,投标人和招标单位进行实质接触是违法的


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好了,就这些吧,希望后勤和权益部对这些我们关心的问题,给出明确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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