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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蒙古秘史》看蒙古早期的征服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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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图:《蒙古秘史》书影。】


《蒙古秘史》作为记载蒙古帝国早期(成吉思汗和窝阔台时期)历史的重要原始史料,向来为研究蒙古史的学者所重视。而在笔者看来,除了其中对蒙古帝国早期功业的赞颂外,,尤其是蒙古对被征服地区(如原西辽、花剌子模、。

 

在蒙古诸部尚未统一前,以成吉思汗为首领的乞颜部在部落间战争中,对战败者便采取“把他的妻子儿女掳掠尽绝……把他的全体百姓一扫而空”(《秘史》第109节);“剩余的妇女儿童……凡可以叫进家门役使的,就收留入家门”(《秘史》第112节)的剽掠政策和“扬灰般的灭绝”(《秘史》第112

 

这种政策在草原部落的长期实行自然有其原因:其一,草原民族诸部落过的是“逐水草而居”的迁徙生活,机动性强。因此部落战争经常打成击溃战而不是歼灭战。因此出于彻底摧毁敌对部落,防止其东山再起的考虑,,但却颇有“效率”。其次,支撑草原民族诸部落战争的物质条件十分简单。除了后勤供应(如必不可少的饮食,作为重要单兵装备的皮具、作为交通工具的马匹和作为运输工具的牛只等)可以直接从家畜、草料等生产资料转化而来外,到了成吉思汗那个时期,蒙古草原上业已出现了冶铁业和专门负责冶铁的匠人。如《蒙古秘史》中所述:“兀良合惕氏人的札儿赤兀歹老人背着鼓风囊。”(《秘史》第97节)铁和铁匠在草原上的出现可以说打破了中原王朝和游牧民族间的科技鸿沟,极大地服务了游牧民族的战争行为。总之,12世纪末、13世纪初的蒙古诸部虽然文化上十分落后,但在军事上却丝毫不逊于诸农耕文明。甚至在后勤压力,蒙古军队只需依靠所带牲畜的肉乳进行补给,兵器亦可以通过随军匠人修治。这种自给自足的补给方式使其较当时周边的农耕文明具有更强的持续作战能力。总之,游牧民族的战争机器往往可以就地补给、轻装上阵,而无需大量的民户作为支持(相反,农耕民族的养兵成本就较高。例如王安石变法时在西北推行保马法,抛却气候因素不提,成本也要达到“每户一匹,富家可每户两匹”的高度)。最后,,打击敌方士气的效果。到了后来的西征时期,蒙古人的这种做法使得阿拉伯人和欧洲人不寒而栗,纷纷称蒙古人为“上帝之鞭”,所到之处一片世界末日般的恐慌。



 
【图片:里格尼茨之战。蒙古西征军大败波兰与条顿骑士团联军。充分反映了蒙古军队的机动性优势。】


总而言之,蒙古人在草原游牧民族部落混战期间积累下来的诸多征服习惯在其向诸农耕文明区发动战争时仍然延续,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分别产生了不同的影响。

 

1206年成吉思汗完成了统一蒙古诸部的任务后,便迅速转入对外的征伐之中。从当时的形势来看,蒙古人虽然坐拥庞大且善战的骑兵军团,,而且从文明的整体发展程度来说,。因此当蒙古以军力征服了这些面积广阔的农业文明区时,如何在这些地区建立统治便成了统治者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课题。



【图片:忽必烈。忽必烈不仅在具体政策上大兴汉化,连国号都改成了汉式的——“元”出自《易经》中的“大哉乾元”。


事实上,这一问题直到元世祖忽必烈时期,才以主张实行“汉法”(即在农耕地区吸收农耕文明先进成果)的一派(以忽必烈本人为代表)战胜了顽固坚持“旧俗”的“漠北诸王”、“东道诸王”时方告基本解决——为此双方还爆发过断续达几十年的内战。相反,蒙古贵族中“汉人无补于国,可悉空以为牧场”(《元史·耶律楚材传》)的观点一直颇有市场——如忽必烈即位之初,“西北藩王……质问:‘本朝旧俗与汉法异,今留汉地,建都邑城郭、仪文制度,遵用汉法,其故何如?’”(《元史·高智耀传》)。即使是元代帝王推行了部分汉化措施,但蒙古族一直顽强地坚持本民族文化和生产方式。甚至90余年后在被明朝推翻时,蒙古族仍然继续保持着自身的民族特性,直至今日。而在成吉思汗时期,对这一问题探索不过是刚刚起步,这从《蒙古秘史》的相关记载中便可见一斑:

 

1211年蒙古军队首次出征金国时,虽然“先取了抚州,越过了野狐岭,又取了宣德府”(《秘史》第247节),甚至攻破居庸关兵临金中都(今北京市),还“分遣各支军队攻打大小各城”(《秘史》第247节),一时间俨然横行北中国。,似乎也没有恢复当地秩序的意识。而只是在接收了金国“让军人尽力从中都拿”的“金银、缎匹、财物”(《秘史》第247节),并同意了金国的和亲请求后就撤兵返回草原。虽然这其中可能不乏“蒙古人马不服水土,得了疫病”(《秘史》第247节)的因素,但长期以来在草原上习惯了剽掠的蒙古人对农耕文明下的汉地缺乏了解,因此尚无法进行有效治理,恐怕才是其中更深层的原因。同样,早在120512071209年三次攻打西夏的战争中,蒙古也是接受了西夏和亲与献上“席棘草丛中饲养大的众多骆驼”和“亲手织好的毛锦缎匹”等作为“贡赋”(《秘史》第249节)的请求之后就撤兵北返。总之,,蒙古人最早采取了是通过军事压力迫其输诚、纳币的策略,而并未长期、。

 

除了抢掠财富,迫使敌国纳贡外,蒙古在早期的征服中还延续草原旧俗,。如12261227年成吉思汗亲自率领蒙古军队攻灭西夏一役中,成吉思汗便下令“把勇敢善战的男子、有地位的唐兀惕(为‘党项’之音转,指西夏)人杀掉”(《秘史》第265节);“把唐兀惕百姓从父母直到子孙的子孙消灭干净。”(《秘史》第268268节)(即先前蒙古西征中亚时,西夏未按约出兵一事)。但在笔者看来,,杜绝抵抗行为的用意,但亦不可忽视其中隐含的复仇心理——这种原始而野蛮的复仇在蒙古征服史上屡见不鲜。正如上文所提到的,早在与杀害成吉思汗父祖的塔塔儿部作战时,蒙古军就采取了“把凡比车辖高的人全部杀光”(《秘史》第154。而在西征中亚(12191221年)时,同样是因为“一百名使者被(花剌子模)截留杀死”(《秘史》第254节),花剌子模、玉龙杰赤等城同样遭到了灭顶之灾(以玉龙杰赤为例,蒙古军破城后除了征发工匠、强制征募所有壮丁,并将所有妇孺掠为奴隶外,。这种惯例甚至一直延续到灭宋战争:只要某座城池稍有抵抗,。

 
【图片:花剌子模苏丹摩诃末。其袒护袭杀蒙古商队的将领的行为成为蒙古西政的导火线之一。但在笔者看来,草原帝国对外扩张的惯性和中亚地区的富庶才是引起蒙古西征的根本动力。尤其是中亚居于东西商道之中,实为财富枢纽。】


总结起来,蒙古早期的征服仍保留了草原民族嗜好剽掠和仇杀的习俗,尤其是将这些行为带到了战争中,极大地破坏了被征服地区的生产力状况(如人口锐减、田地荒芜、城市毁灭等)。而随着蒙古征服的不断进行,这种完全耗尽被征服地资源的行为已渐渐不能满足蒙古的要求——实际上蒙古西征中亚前就因为战争而颇感财政紧张,需要通过商业贸易为自己输血。最鲜明的例证是,在派往伊斯兰世界的使团被花剌子模截杀后,成吉思汗的第一反应是“怎么能让回回国人切断我们的金縻绳?”(《秘史》第254节)可见,作为征服者本身的蒙古,此时也不得不渐渐依靠被征服地为其提供资源,“以战养战”了。

 

根据《秘史》记载,“成吉思汗占领回回国后,降旨在各城设置答鲁合臣。”(《秘史》第263节)其中,“答鲁合臣”即“达鲁花赤”之又译,是蒙古/元朝史上的一个重要制度。简而言之,即在被蒙古征服的地区任用蒙古人或少数色目人做“监临官”,对被征服地实施殖民者式的遥控。相比于之前的单纯掠夺,这种做法有其进步性。

 

除了制度上的创新外,:“从兀笼格来了回回人姓忽鲁木石的名叫牙剌哇赤、马思忽惕的父子两人,向成吉思汗进奏管理城市的制度”(《秘史》第263节)。而成吉思汗不仅命令马思忽惕在中亚地区与诸答鲁合臣一同管理城市,还将牙剌哇赤带到汉地,管理新攻占的原金中都和河北各州郡。不过,这一制度在成吉思汗和窝阔台时期只是粗具雏形,并非蒙古贵族统治集团内部的普遍共识(这一点在上文中已经提及)。并且蒙古统治者们任用这些能够“治理城市”的回回人和汉人、契丹人、女真人等,也往往是出于功利考虑——如当1231年窝阔台“至云中,十路咸进廪箱及金帛,陈于庭中”时,他便“笑谓耶律楚材曰:‘汝不去朕左右,而能使国用充足。’”(《元史·耶律楚材传》)此外,,并将其编入军队,或是当做经营手工业的奴隶使用。这一习惯发展到元代演变为匠籍制度,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此处且按下不表。



【图片:元世祖宠臣阿合马,实际上是个阿拉伯人。蒙元时期任用善于经商的色目人牟利几成通例。可见蒙古虽然有了设官分职的意识,但草原民族的征服旧俗仍然根深蒂固地保留,只不过变得稍微文明了些。】


不过无论如何,蒙古在征服中从单纯杀戮和掠夺,开始向“国用充足”乃至“遵用汉法”转变,既是其本身在文化上的进步,也是其自身发展和建政的大势所趋。而研究《蒙古秘史》中所载的那些关于蒙古早期征服政策转变的史料,则有助于我们理解文明与生产力水平之间的那种辩证关系。毕竟除了蒙古草原以外,剩下的地方都种不了牧草,而是只能种田或做生意,以及做工。而直到工业文明时期,西方列强才能够通过现代手段(铁路、工厂、电信等)较为深入地控制殖民地,而不是被被征服者同化或发生严重的“汉法”和“旧俗”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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