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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禧做出的十件影响后人的卓越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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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推行洋务运动,开辟中国近代化道路

洋务运动,又称晚清自救运动、自强运动。该运动是19世纪60~90年代洋务派所进行的一场引进装备、机器生产和科学技术以维护封建统治的“自强”、“求富”运动。(前期口号为“自强”,后期口号为“求富”)

洋务运动进行30多年虽然没有使中国富强起来,但洋务运动引进了先进的科学技术,使中国出现了第一批近代企业,在客观上为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根本的指导思想是“自强”、“求富”。其分类思想就是“ 师夷制夷” 、“中体西用” 八个字。前四个字“师夷制夷” 表明洋务运动与外国资本主义侵略者的关系,即学习的长技用以抵制的侵略道路。

第二,实行“新政”,对兵、商、学、官、法进行大力改革

清末新政(又称庚子新政、庚子后新政),,香港称晚清改革,日本称光绪新政,,也是中国现代化的重大事件之一。1900年,庚子事变爆发,八国联军入侵首都北京,被迫接受八国联军提出的《辛丑条约》,此举对中国打击甚大,因此朝廷保守派主动进行变法。1901年,在慈禧太后的默许下,清政府进行改革。

第三,首次提出君主立宪

君主立宪制(英语:Constitutional monarchy),亦即“有限君主制”,是相对于君主专制的一种国家体制。君主立宪是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通过立宪,、、实现事务上的共和主义理想但不采共和政体。可分为二元制君主立宪制、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君主虽然是国家的元首,但君主的权利与产生的方式,会依各个国家的制度而不同;纵使是同一个国家,往往在不同时期,君主的产生方式与权利范围也各不相同。

第四,办学堂,废科举,派留学办理新政,首先需要人才。当时积极赞同新政的封疆大臣袁世凯、张之洞,赵尔巽、周馥、岑春煊,端方等一致认为:“人才之兴赖乎学校”,然而“科举一日不停”,“学校决无大兴之望”。于是,这时期新式学堂的开办,其矛头直接指向了清末科举取士制度。从这点而论,新政学堂的开办是维新学堂的继承与发展。

废科举的同时,清廷通令全国兴办学堂。光绪二十七年 (1901),光绪帝诏谕各省督抚将本省所存书院于省城改为大学堂,各省及直隶州改设中学堂,并多设蒙养学堂,除教读四书五经外,、历史、艺学。

1903年10月清政府颁布《奖励游学毕业生章程》,规定凡中国留日学生在日本普通中学5年毕业,得优等文凭者,给予拔贡出身。另外慈禧还利用美国的部分庚子退款,在清华园修建清华学堂(清华大学前身),利用其余的退款兴建女学、新学等。


第五,严禁鸦片

庆亲王曲意逢迎,劝慈禧开禁吸烟,他用小金匣子装了一些上好烟土,献给慈禧,还附了一封信,信中说:“太后是臣民的根本,朝野依赖的靠山,近来太后龙体欠安,疾病发作时疼痛难忍,如果吸食鸦片,必减少痛苦,有益健康,对国家和百姓都大有好处。”慈禧看了此信,勃然大怒,抓起金盒子摔在地上,把庆亲王狠狠地训斥了一顿,重申禁烟的法令不能废除。过了不久,慈禧就病死了。

慈禧作为一名封建最高统治者,她晚年决心戒烟,以实际行为支持朝廷的禁烟法令。

第六,改变中国历代重农抑商的政策

,训练新军,购买枪炮、军舰,发展中国的工业和民用工业,以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他们的代表人物,在地方有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张之洞。

第七,重用人才,不分满汉

在清朝统治前期比较重视满族和蒙古族官吏,汉臣在整个国家权力机构中地位不高。到了晚清,情况一下子就变了。曾国藩、张之洞、,成为行将覆灭的清王朝的顶梁支柱。没有这些汉臣的殚精竭虑、鞠躬尽瘁,恐怕晚清的历史得重新书写——当然,前提是它能支撑到1911年。从“陈设座右”到“股肱之臣”,汉臣的地位可谓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第八,兴办女学

1907年3月8日,清政府颁布了《奏定女子小学堂章程》《奏定女子师范学堂章程》,规定了女子学堂分为初、高两等,学制各4年,凡是女子学堂学生,一律禁止缠足。《学部奏定女子师范学堂章程》还规定:每县州必设立女子师范一所,初办可由官府筹设,并允许民办,学制亦为4年。

第九,禁止缠足,允许满汉通婚,为杨乃武小白菜奇案昭雪

1906年慈禧下令废除在中国延续了近600年的缠足陋习,开解放妇女之先河;并废除了满汉不能通婚的旧政令。

她还亲自过问杨乃武与小白菜一案,使之得以昭雪,赦免经不起严刑拷打、作伪证的小白菜一死,还严惩浙江巡抚以下与案有关的污吏300多人。

第十,亲自确定国旗、国徽、国歌、国花

慈禧太后选定,最后决定使用黄龙旗为大清国国旗。最初用于作为北洋水师的军旗,并于光绪十四年(1888)《北洋海军章程》颁布与确认本为海军旗的“黄底蓝龙戏红珠图”为大清国旗(俗称“黄龙旗”)。

清朝的国徽为“蟠龙”徽饰,其标志是“蟠龙”的图案,也是清皇室的徽饰象征,代表了清朝国家象征的徽饰。它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块国徽。

,,并在正式国歌《巩金瓯》未出前,暂成为国歌。每当在国际交往中需要演奏国歌时,便使用该首军歌代替。直至宣统三年(1911),那也是清王朝的最后一年,清帝国才正式制订了国歌《巩金瓯》。

光绪二十九年(1903),慈禧太后以懿旨形式,将牡丹花定为国花。1915年中国最早版的《辞海》载:“我国向以牡丹为国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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