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这样一则消息刷爆了各大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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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老宅值8亿,全是金丝楠木建成”
有网友留言:车成珠子,能绕赤道8圈。姐一看,就知道是同道中人。
据说是湖北恩施的杨大爷家的老房子要拆迁了,邻居无心说了句:“这么久的老屋拆了实在可惜了”。
于是杨大爷想起,以前听家里老人说过,这老屋子好像是明代建的。
接着杨大爷的大儿子也疑惑了,这房子这么久了,也没人住里面,怎么还没垮塌呢?
于是大儿子找来专家鉴定,结果不得了,全村都沸腾了——
没想到,这房子竟然有400年历史,屋主的祖辈是明代的大官…
还没完,这房子竟然全是金丝楠木建的…
更震惊的是,专家估计,这老屋子的市场价值不低于8个亿…而且全金丝楠木造古民居全国仅此一栋…
杨大爷一家高兴坏了!因为大爷经济条件不好,家里有三个儿子。大儿子30了,还没娶媳妇;小儿子20多了,辍学在家。这笔天降横财够在北京三环买套别墅了。
可是今天姐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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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大爷一家经过协商,已经同意将整栋房子捐掉了”
现在这房子迁到了侗乡自然风景区内,作为自然景观供人参观。
听说大爷捐房子网友炸了!有人问姐:大爷的房子必须得捐吗?
姐查了文物保护法,写明了下面这些文物是可以个人所有的:
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收藏通过下列方式取得的文物:
(一)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
(二)从文物商店购买;
(三)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
(四)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
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藏的前款文物可以依法流通。
也就是说,祖传的文物依法来说,可以不用上交。既然大爷上交了,咱也该尊重人家的选择。不得不说,从大爷的身上姐又看到了几千年淳朴善良中国人民的身影!
那些说,“值钱的都是国家的”,“无论哪里的东西,只要发现有价值,就是国家的!”,都散了吧,这都是错误的说法。不要没事骂政府,至少先查一下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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