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慈子孝——孝的相对性
君子务本①,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論語·學而》)
【注释】①本,基础。
【译文】君子專心致力於基礎工作,基礎樹立了,‘道’就會產生。孝順爹娘,敬愛兄長,這就是‘仁’的基礎吧!”
孟懿子①问孝。子曰:“无违②。”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③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为政》)
【注释】①孟懿子——鲁国的大夫,三家之一,姓仲孙,名何忌,“懿”是谥号。②违,违礼。③樊迟——孔子学生,名须,字子迟,比孔子小四十六岁。
【译文】孟懿子向孔子问孝道。孔子说:“不要违背礼节。”不久,樊迟替孔子赶车子,孔子便告诉他说:“孟孙向我问孝道,我答复说,不要违背礼节。”樊迟道:“这是什么意思?”孔子道:“父母活着,依规定的礼节侍奉他们;死了,依规定的礼节埋葬他们,祭祀他们。”
子曰:“事父母几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②,劳③而不怨。”(《论语·里仁》)
【注释】①几,轻微,婉转。②违——触忤,冒犯。③劳——忧愁。
【译文】孔子说:“侍奉父母,[如果他们有不对的地方,]得轻微婉转地劝止,看到自己的心意没有被听从,仍然恭敬地不触犯他们,虽然忧愁,但不怨恨。”
【简析】这里强调的不是孩子对父母的千依百顺和绝对服从,而是孩子要对父母委婉地提意见,这代表着对父母的尊敬。父母即使不听从,虽然孔子强调孩子要恭敬父母,但也不是泯灭人性要消灭任何不满的情绪,只是强调不能过分。(不怨)
子曰:“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 (《论语·里仁》)
【译文】孔子説:“父母在世,不出遠門,如果要出遠門,必須有一定的去處。”
子曰:“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论语·里仁》)
【译文】孔子说:“对父亲的合理部分长期不加以改变的,可以说是孝了。”
【简析】在本章中孔子说一个人当父亲死后,三年内都不能改变他父亲所制定的那一套规矩,这就是尽孝了。其实,这样的孝,片面强调了儿子对父亲的依从。后世宋儒说如果做不到这个,即使行善也不是孝,这种观念是歪曲的。鲁迅曾经说过:“只要思想未遭锢蔽的人,谁也喜欢子女比自己更强,更健康,更聪明高尚,--更幸福;就是超越了自己,超越了过去。超越便须改变,所以子孙对于祖先的事,应该改变,‘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当然是曲说,是退婴的病根。”(《坟·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
子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论语·里仁》)
【译文】孔子说:“父母的年纪不能不时时记在心里:一方面因[其高寿]而喜欢,另一方面又因[其寿高]而有所恐惧。”
【简析】这实际上是在说对年老后父母的一种关心,因其长寿而开心,又因其生命不久会逝去而感到担心。
子贡问于孔子曰:“語·三恕》)
【译文】贡向孔夫子请教说:“子女听从父亲的吩咐办事,是孝;那臣子遵照君主的命令行事,是忠,这有什么可怀疑的呢?”孔子说:“子贡,这样的理解浅薄偏颇了,你不知道啊。过去那英明的天子,有七位直言敢谏的臣子,主上就避免了错误的举动;诸侯有五位直言敢谏的臣子,可保国家社稷,诸侯国可免于危难;卿大夫有直言敢谏的臣子三人,爵位便能保持;父亲有敢于劝谏的儿子,就不会陷于无礼;读书的士人有直言规劝的朋友,就不会做出那不合道理的事情。所以子女完全依照父亲的意志办事,何尝一定是孝?臣子完全遵照君主的命令从事,难道就一定是忠?能详细考察他所遵从的是否得当,这才叫做孝,才叫做忠啊!”
【分析】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我们所谓的“孝顺”根本不是孔子的本意。孔子是反对“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的。
【总结】孔子强调“孝”,可是孔子没有说过“孝顺”,孔子反对子女对父母的完全服从。他只是强调子女要对父母孝敬、孝养。子女应该对父母的错误提出意见,只是要注意方式方法。当然孔子也有自己迂腐的地方,比如“三年无改父之道”,但总的来说,坚持“礼”的他还是注意孝的相对性,就是在社会秩序中的每一个人都要能够尽到自己的本分,不过分。
※延伸阅读
一百年前一场关于“孝”的对话(胡适和汪长禄)
一 汪长禄先生来信
昨天上午我同太虚和尚访问先生,谈起许多历史和宗派的话,耽搁了一点多钟的工夫,几乎超过先生平日见客时间的规则五倍以上,实在抱歉的很。后来我和太虚匆匆出门,各自分途去了。晚边回寓,我在桌子上偶然翻到最近《每周评论》的文艺那栏,上面题目是《我的儿子》四个字,下面署了一个“适”字,大约是先生做的。这种议论我从前在《新潮》、《新青年》各报上面已经领教多次,不过昨日因为见了先生,加上“叔度汪汪”的印像,应该格外注意一番。我就不免有些意见,提起笔来写成一封白话信,送给先生,这求指教指教。
大作说,“树本无心结子,我也无恩于你”。这和孔融所说的“父之于子当有何亲------”、“子之于母亦复奚为------”差不多同一样的口气。我且不去管他。下文说的,“但是你既来了,我不能不养你教你,那是我对人道的义务,并不是待你的恩谊”。这就是佬父母一方面的说法。换一方面说,须知儿子的也可模仿同样口气说道:“但是我既来了,你不能不养我教我,那是你对人道的义务,并不是待我的恩谊”。那么两方面变成了跛形的权利者,实在未免太不平等了。平心而论,旧时代的见解,好端端生在社会一个人,前途何等遥远,责任何等重大,为父母的单希望他做他俩的儿子,固然不对。但是照先生的主张,竟把一般做儿子的抬举起来,看做一个“白吃不回账”的主顾,那又未免太“矫枉过正”罢。
现在我且丢却亲子的关系不谈,先设一个譬喻来说。假如有位朋友留我在他家里住上若干年,并且供给我的衣食,后来又帮助一个大愿,立心做个大施主,并不希望我些须报答,难道我自问良心能够就是这么拱拱手同季离开便算了吗?我以为亲子的关系,无论怎样改革,总比朋友较深一层。就是同朋友一样平等看待,果然有个鲍叔再世,把我看做管仲一般,也不能够“不是待我的恩谊”罢。
大作结尾说道:“我要你做一个堂堂的人,不要你做我的孝顺儿子。”这话我倒并不十分反对。但是我以为应该加上一个字,可以这么说:“我要你做一个堂堂的人,不单要你做我的孝顺儿了。”为什么要加上这一个字呢?因为儿子孝顺父母,也是做人的一种信条,和那“悌弟”、“信友”、“爱群”等等是同样重要的。旧时代学说把一切善行都归纳在“孝”字里面,诚然流弊百出,但一定要把“孝”字“驱逐出境”,划在做人事业范围以外,好像人做了孝子,便不能够做一个堂堂的人。换一句话,就是人若要做一个堂堂的人,便非打定主意做一个不孝之子不可。总而言之,先生把“孝”字看得与做人的信条立在相反的地位。我以为“孝”字看得与做人的信条立在相反的地位。我以为“孝”字虽然没有“万能”的本领,介总这够得上和那做人的信条凑在一起,何必如此“雷厉风行”硬要把他“驱逐出境”呢?
前月我在一个地方谈起北京的新生思潮,便联想到先生个人身上。有一位是先生的贵同乡,当时插嘴说道:“现在一般人都把胡适之看做洪火水猛兽一样,其实适之这个人旧道德并不坏。”说罢,并且引起事实为证。我自然是很相信的。照这位贵同乡的说话推测起来,先生平日对于父母当然不肯做那“孝”字反面的行为,是决无疑义了。我怕的是一般根底浅薄的青年,动辄抄袭名人一两句话,敢于年起幌子,便“肆无忌惮”起来。打个比方,有人昨天看见《每周评论》上先生的大作,也便可以说道:“胡先生教我做一个堂堂的人,万不可凭父母的孝顺儿子。”久而久之,社会上布满了这种议论,那么任凭父母老病冻饿以至于死,都有可以不去管他了。我也知道先生的本意无非看见旧式家庭过于“束缚驰骤”,急急地要替他调换空气,不知不觉言之太过,那也难怪。从前朱晦庵说得好,“教学者如扶醉人”,现在的中国人真算是大多数醉倒了。先生可怜他们,池下告奋勇,使一股大劲,把他从东边扶起一样吗?万一不幸,连性命都要送掉,那又向谁叫冤呢?
我很盼望先生有空闲的时候,再把那“我的父母”四个字做个题目,细细的想一番。把做儿子的对于父母应该怎样报答的话(我以为一方面做父母的儿子,同时在他方面仍不妨做社会上一个人),也得咏叹几句,“恰如分际”,“彼此兼顾”,那才免得发生许多流弊。
二、我答汪先生的信
前天同太虚和尚谈论,我得益不少。别后又承先生给我这封很诚恳的信,感谢之至。
“父母于子无恩”的话,从王充、孔融以来,也很久了。从前有人说我曾提倡这话,我实在不能承认。直到今年我自己生了一个儿子,我才想到这个问题上去。我想这个孩子自己并不曾自由主张要生在我家,我们做父母的不曾得他的同意,就糊里糊涂的给了他一条生命。况且我们也并不曾有意送给他这条生命。我们既无意,如何能居功?如何能自以为有恩于他?他既无意求生,我们生了他,我们对他只有抱歉,更不能“市恩”了。我们糊里糊涂的替社会上添了一个人,这个人将来一生的苦乐祸福,这个人将来在社会上的功罪,我们应该负一部分的责任。说得偏激一点,我们生一个儿子,就好比替他种下了祸根,又替社会种下了祸根。他也许养成坏习惯,做一个短命浪子;他也许更堕落下去,做一个军阀派的走狗。所以我们“教他养他”,只是我们自己减轻罪过的法子,只是我们种下祸根之后自己补过弥缝的法子。这可以说是恩典吗?
我所说的,是从做父母的一方面设想的,是从我下人对于我自己的儿子设想的,所以我的题目是“我的儿子”。我的意思是要我这个儿子晓得我对他只有抱歉,决不居功,决不市恩。至于我的儿子将来怎样待我,那是他自己的事。我决不期望他报答我的恩,因为我已宣言无恩于他。
先生说我把一般做儿子的抬举起来,看做一个“白吃不还帐”的主顾。这是先生误会我的地方。我的意思恰同这个相反。我想把一般做父母的抬高起来,叫秘们不要把自己看做一种“放高利债”的债主。
先生又怪我把“孝”字驱逐出境。我要问先生,现在“孝子”两个字究竟还有什么意义?现在的人死了父母都称“孝子”。孝子就是居父母丧的儿子(古书称为“主人”),无论怎样忤逆不孝的人,一穿上麻衣,带上商梁冠,拿着哭丧棒,人家就称他做“孝子”。
我的意思以为古人把一切做人的道理包在孝字里,故战阵无勇,莅官不敬,等等都是不孝。这种学说,先生也承认他流弊百出。所以我要我的儿子做一个堂堂的人,不要他做我的孝顺儿子。我的意想以为“一个堂堂的人”决不致于做打爹骂娘的事,决不致于对他的父母毫无感情。
但是我不赞成把“儿子孝顺父母”列为一种“信条”。易卜生的《群鬼》里有一段话很可研究(《新潮》第五号页八五一):
(阵代牧师)你忘了没有,一个孩子应该爱敬他的父母?
(阿尔文夫人)我们不要讲得这样宽泛。应该说:“欧士华应该爱敬阿尔文先生(欧士华之父)吗?”
这是说,“一个孩子应该爱敬他的父母”是耶教一种信条,但是有时未必适用。即如阿尔文一生纵淫,死于花柳毒,还把遗毒传级他的儿子欧士华,后来欧士华毒发而死。请问欧士华应该孝顺阿尔文吗?若照中国古代的伦理观念自然不成问题。但是在今日可不能不成问题了。假如我染着花柳毒,生下儿子又聋又瞎,终身残废,他应该倾家荡产敬我吗?又假如我把我的儿子应得的遗产都拿去赌输了,使他前食不能完全,教育不能得着,他应该爱敬我吗“又假如我卖国主义,做了一国一世的在罪人,他应该爱敬我吗?
至于先生说的,恐怕有人扯起幌子,说,“胡先生教我做一个堂堂的人,万不可做父母的孝顺儿子”。这中他自己错了。我的诗是发表我生平第一次做老子的感想,我并不曾教训我家的儿子!
总之,我只说了我自己承认对儿子无恩,至于儿子将来对我作何感想,那是他自己的事,人不管了。
※思考与实践
1.阅读下面中外作家学者对于父母孩子关系的论述,谈谈你的看法。
(1)你们的孩子,都不是你们的孩子 /乃是生命为自己所渴望的儿女。 /他们是借你们而来,却不是从你们而来 /他们虽和你们同在,却不属于你们。 /你们可以给他们爱,却不可以给他们思想。 /因为他们有自己的思想。 /你们可以荫庇他们的身体,却不能荫蔽他们的灵魂。 /
因为他们的灵魂,是住在明日的宅中,那是你们在梦中也不能想见的。 /你们可以努力去模仿他们,却不能使他们来象你们。 /因为生命是不倒行的,也不与昨日一同停留。 /你们是弓,你们的孩子是从弦上发出的生命的箭矢。 /那射者在无穷之间看定了目标,也用神力将你们引满,使他的箭矢迅速而遥远的射了出来。/让你们在射者手中的弯曲成为喜乐吧。 /因为他爱那飞出的箭,也爱了那静止的弓。 ——《论孩子》,【黎巴嫩】纪伯伦(冰心译)
(2)父之于子,当有何亲? 论其本意,实为情欲发耳!子之于母,亦复奚为?譬如物寄缻中,出则离矣!
2.延伸阅读中的那场对话,你赞成谁的,请说说你的理由。
3.你认为“爱”父母和“孝”父母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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