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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个人的往来,如果就是日常工作中的正常短暂借钱周转,跟其他员工一样,没有什么不行的,但相关制度对股东的往来有如下规范:
成本费用中公司费用与股东个人消费混杂在一起不能划分清楚
生产性企业在计算成品成本、生产成本时,记账凭证后未附料、工费耗用清单,没有计算依据
计算产品销售成本时,未附销售成本计算表
在以现金方式支付员工工资时,没有员工签领确认的工资单,工资单跟用工合同、社保清单三者不能有效衔接
4、公司组织员工旅游,以现金形式发放的餐补等,直接作为公司费用支出,未合并入工资总额计提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来源:北京国税
图片: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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