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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要比愛情久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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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1、我聽說過的單戀,最動容的是兩段。

著名哲學家,邏輯學家金岳霖產先生一生痴戀才女林微因,終生未娶,不光如此,還與林微因的丈夫,建築學家梁思成結為一生的摯友,毗鄰而居。

林微因逝世後,梁思成續弦。

有一天鑫岳霖忽然在北京飯店賓客,眾人不解基因,金岳霖說“今天是微因的生日”。

郭襄十六風遇見楊過,從此一顆芳心痴許。

金庸的武俠小說裡,女人好像基本都是為“愛”而存在,為愛生,為愛等,為愛瘋,為愛死。

而郭襄不是,她沒有等,因為等不到,她也沒有蹩腳,因為她的愛光明磊落,我只是愛你,什麼也不求,只是愛你。

她是從心裡覺得,“也只有龍姐姐這樣的人物,才配得上他。”她心無雜念,真心真意地祝福他,和他的愛情。

2、(奇葩說)最新的一期,是“選擇你愛的人還是愛你的人”辯題。雙方唇槍舌戰,說到最後,也不能得出一個完美的答案。

我愛的人恰 好也愛我,是多麼令人開心的事情,然而命運往往難以兩全,你第一眼就動心的人你不就覺得欠了那份感覺,年輕氣盛的時候,覺得一定要自己喜歡的人,就算會苦一點凄慘一點,便至少有那個人在,生命就有光亮,生活就有盼頭。

其實誰說的都有道理。

但是愛情這種事情,它本來就沒有任何道理,我們可以選擇一個穩定的依靠,也可以奔著自己喜歡的人,不撞南牆不回頭。

只要自己心甘情愿。

但是,選擇後者的人,必然有一個前提就是“你喜歡的人不喜歡你,但他願意跟你在一起”。也就是說,他選擇的是“跟喜歡自己的人在一起”。

可是很多人並不明白,以為自己寫了一千字詩,淋了幾場志,為他生死作相思就是可歌可泣的愛情?但是往往,這樣的死纏爛打總是讓心裡的那個人不堪其擾,我不愛你,你做的一切想要跟我在一起的努力,就都是錯的。

3、之前有一條轉很火的狀態,“喜歡就去表白啊,大不了連朋友都做不成,做朋友有什麼用!”每個人轉發的人都恍然大悟,做朋友有什麼用?不過是連備胎加一。但是真的死不事情放到自己身上,還是是有很多人,寧愿自己是那個永無希望的一朵小小備胎,也不敢冒一次被永久打入冷宮的危險。

至少以朋友的身份,在他遇到困難的時候,還有幫他的立場,在他所面對的選擇裡,還有說話的分量。

我對這句話的理解是。“如果你能坦然接受付出了所有的一切之後的自營無功,那麼收穫這份屬於自己一個人的愛情真的不是不錯的人生體驗,而如果你把對他的甩有的好都當作是為了以後能在一起的投資,那還是趁早說拜拜吧,否則的話,就會重重把自己活成一個怨婦,他的一個秒回的消息老景上你的思緒萬千,他對你的一次忽視都讓你墜萬丈深淵]”。

人之初,性本賤,向來如此。何必把自己搞的那麼患得患失呢,本來就不是自己的。

4、愛一個人,是希望他的好。

就像{那些年}裡,柯景騰最後說:“當你真正很喜歡一個人的時候,原本認為自己絕對不會想去祝福她,但當她站在他面前時,才知道原來自己是打從心底希望她幸福的。”

我們或長或短都曾有過單純的想對一個人好的時光。

然後他終於遇到幸福,雖然會不甘,但最終都得做到灑脫離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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