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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事务所的春天来了,你要如何迎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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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座谈会在京召开



本刊讯  记者吕俐报道   为学习贯彻执行住建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近日,北京市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民营设计(事务所)分会北京工作委员会等联合主办的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座谈会在京召开。政府部门有关负责人及中设协民营设计企业分会副会长、民营设计(事务所)分会北京工作委员会会长俞边疆,。会议由北京市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王金坡主持。

会上,政府部门有关负责人对《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进行了解读。该负责人指出,通知对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标准进行了修订,其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简化、降低了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的资质标准。其中,考虑到合伙制事务所承担无限责任,对其资质标准进行了较大幅度的降低。对建筑设计事务所合伙人中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数量要求从3人降低到1人,其核心意义在于实现了与国际通行做法的接轨。同时,结构设计事务所、机电设计事务所执业注册人员数量要求分别降为3人和2人。

对资质标准考核的注册人员取消了60周岁以下的年龄限制,这为树立良好的事务所品牌奠定了基础。

取消了技术装备、标准体系等指标的考核。

对注册人员执业道德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二,通知强调,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参加资质许可范围内各类建筑工程设计投标。要求市场对事务所和设计院一视同仁,并提供更加公平的竞争平台。 

第三,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健全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制度,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健康发展。 

同时,该负责人表示,此次通知的发布及资质标准的修订对行业及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的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和深远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修订后的资质标准与国际惯例相接轨。为我国建筑工程设计在走向世界、参与国际谈判获得更多话语权打下良好基础。

二是有利于单位责任和个人责任的统一。以往,在设计院中存在单位责任与个人执业责任不同步、不统一的问题,导致推进建筑师负责制遭遇一定困难。而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在其运行机制上具有优势——其单位与个人责任统一性较高,即合伙人同时也负有执业责任,有利于推行建筑师负责制及打造设计精品。

三是通知的出台将更好地促进设计行业分工合作的良好发展。事务所在前期服务、方案创作等方面具备精专优势,而综合院有各种专业配套的优势。修订后的资质标准将促进事务所发展,推动整个行业的分工合作,使事务所与设计院可以根据市场不同的需要而进行不同的组合、协作。 

四是事务所有利于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和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在经济下行的背景下,市场需要精品服务,业主需要前期策划、全过程咨询服务来回避风险、提高经济效益。通知的出台将推动事务所良好发展,走向全过程咨询服务,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 



王金坡在发言中指出,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对于城市规划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发展过程中,其自身也存在一系列矛盾和瓶颈。此次修订出台的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标准对于推进建筑工程设计行业发展、深化设计行业改革意义深远。当前,行业市场萎缩,设计企业经营状况普遍不太乐观。而新资质标准的颁布,为有一定水平和能力的设计师实现转型发展提供了非常好的平台和契机,同时对深化行业改革提供了更多层次的实现路径。


俞边疆


俞边疆就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情况和面临的问题进行了发言。他指出,《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于3月1日开始实施,预示着设计事务所的春天即将来临。目前,我国的设计事务所运行状况很不均衡,仍面临许多问题。许多事务所已经以做大做强为目标,向设计院方向转型。而真正定位于专业化事务所的单位在发展过程中则是举步维艰。在市场中,事务所面临着来自国有大院、民营设计院以及挂靠在大院下的设计师们的巨大竞争压力,在市场中常遭遇不公平待遇。而此次出台的《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为设计事务所的有序健康发展、降低从业人员准入门槛等提供了政策保障,为推动设计事务所在繁荣建筑创作、参与市场竞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提供了良好契机。相信随着此次通知的发布及相关配套文件的出台,对执业者个人责任的不断强化,设计事务所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条件将逐渐建立,未来将迎来更多长足发展的机遇。  

淡士伦建筑师事务所总建筑师曹亮功针对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的发展提出了建议:

第一,目前,有“建筑师事务所”及“建筑设计事务所”两种提法,建议两者并行。要推行建筑师负责制,建筑师就要对项目从头至尾、从里至外都负责,从建筑策划开始直至建设管理。而在这一过程中,不是所有工作都是在建筑设计范畴内的。如果是“建筑设计事务所”,则建筑师所需要负责的许多工作并不在设计范围之内。因此,称为“建筑师事务所”比较准确。以目前发展状况来看,可允许两者同时存在。

第二,在行业评奖中,应允许以建筑师个人名义申报奖项。行业评奖往往是单位奖,而建筑师开设事务所需要提供个人业绩,常因此而遭遇尴尬。因此,为更好地推行建筑师负责制,鼓励建筑师开设事务所,应在行业评奖中设立个人奖。目前,可以实行双轨制,即允许单位申报和个人申报两个通道。



金洋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继凡针对“普通合伙企业”概念进行了介绍。《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标准》规定,,从事建筑工程某一专业设计业务。刘继凡指出,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更适用于特殊的普通合伙组织形式。《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企业中,所有合伙人要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普通合伙企业又设定了特殊的普通合伙组织形式,在该组织形式中,主导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如果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要对其行为造成的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对于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来说,更适用特殊普通合伙形式,因为在该形式下,主导项目的合伙人在经营过程中会加大注意义务,也就是说会尽全力把给客户提供的产品做到最极致,因为其有可能承担无限责任,而其他合伙人则是承担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内的责任。需要注意的是,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与会代表还就学习贯彻执行新的设计事务所资质标准进行了交流,针对设计事务所的资质办理、设计事务所平等参与设计招投标、强化建筑师执业能力和责权利、设计事务所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建筑方案创作与评奖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来自在京设计事务所等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及法律专家、独立建筑师等20多位代表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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