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培小哥的公基群 345753574
公培小哥的教理群 585125698
公培小哥的公考群 585123302
一对一预约电话:18434398669(电话微信同号)
小哥直播课YY频道:76963966
公民(自然人):自然人是基于自然状态出生的人,自然人既包括我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公民,必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指公民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是民事主体参加民事活动的前提。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独立行使民事权利与承担民事义务,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取决于公民的年龄和精神状况。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8岁且精神正常
≥16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0岁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可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或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10岁或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民事行为能力非依法定条件和程序不受限制或取消。
监护制度:
监护,是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和财产等方面的合法权益,而设置的一种对他们的行为和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监护人一般都是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
监护人的设置,有两种方式:一是法定监护;而是指定监护。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近亲属
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
无法定监护人的,由基层组织、民政部门或有关单位担任监护人
法人:
定义: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在范围上一致,且时间上一致(始于法人成立,终于法人消灭)。
【典型真题】
(2012年江西)公民小朱年满16周岁,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可以视为( )
A.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B.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u/ S/ A# E* \- |
C.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有部分行为能力人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常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可完全独立地进行民事活动,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成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小朱年满16周岁,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可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选项。
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实施的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强调必须是民事主体实施的;必须有主观目的性。
民事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的行为。这是民事行为与 事实行为的基本区别。
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只有合法的民事行为,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民事法律行为:民事主体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法行为
无效的民事行为:指因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而不产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包括: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
欺诈、胁迫、趁人之危损害国家利益的
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因民事行为欠缺有效条件,当事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撤销的民事行为,包括:
行为人对行为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一方以敲诈、胁迫的手段或趁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做出的民事行为
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法律行为虽已成立,但是否生效尚不确定,有待享有形成权的第三人作出追认或拒绝的意思表示来使之有效或无效的法律行为,包括: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的依法不能从事的法律行为
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
无权代理人以他人名义从事的法律行为
【典型真题】
(2013年北京)某首饰店误将一枚银戒指当做铂金戒指卖给李某,首饰店的这一行为属于 ( ).
A.犯罪行为
B.无效民事行为
C.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D.有效民事行为:
【解析】本题中某首饰店误将一枚银戒指当做铂金戒指卖给李某的行为对于李某来说是显失公平的,且李某实际想购买一枚铂金戒指,但是因为对其不了解而误购了银戒指,因此,李某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因此,本题选择C选项。
公培小哥
我们的用心看得见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