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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声音│摸索国家艺术基金、高校、艺术院团三者结合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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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索国家艺术基金、高校、艺术院团

三者结合之路


孙 萍

全国政协委员

中国人民大学国剧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2017年是我国国家艺术基金成立的第四年。、财政部为贯彻的精神,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推动艺术事业繁荣发展而采取的重大举措,自2013年12月成立以来,国家艺术基金在的文化工作方针正确指引下,为我国文化繁荣、艺术市场发展作出了十分重要的贡献。截至2016年,国际艺术基金已接受14017个主体申报了15906个项目,共立项资助2087个项目,资助总金额约18亿元,涵盖十几个大艺术门类和80多个小类,范围极广,、市、县四级艺术单位、机构,横向覆盖了文化、教育、部队、社会组织和国有、民营企业和艺术家个人,展示了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和参与艺术活动的热情。

  作为一名传统文化艺术工作者,我本人深为国家艺术基金取得的卓越成绩、作出的贡献欢欣鼓舞,对这种饱含着创新精神的艺术激励模式未来发挥更大效能充满期待。:“国家艺术基金是新生事物,携带着改革创新的基因。”也正因如此,如何通过机制创新和激发思想活力,保持国家艺术基金的长久发展动能,适应不断变化的工作形势,是需要特别重视的问题。

  的以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俗语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文化建设要深入人心,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付出数十年、上百年、几代人的努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弘扬工作需要长期坚持不懈,需要在全国人民心目中,特别是青少年心中确立本国文化主体意识,这一点应当明确,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强有力的长效机制,确保国家艺术基金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职能不动摇。

  要做好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工作,需要国家艺术基金在重视资助新剧目创编和演出的同时,以更大力度扶植传统艺术传承与传统剧目复排工作,给予更为明确的政策倾斜。特别是要明确舞台艺术类的传承项目,其成果必须面向社会以公演形式汇报,因此演出经费资助部分必须予以重视。推而广之,资助经费的最终审批下发额度,需要认真考虑各项目的实际需求。

  日本的做法值得借鉴:日本自1966年成立“特殊法人国立剧场”(相当于日本国家大剧院), 50多年来一直坚持将演出本国传统艺术、搞好本国传统艺术传承,以及本国传统艺术相关资料收集、整理、研究、保护工作放在首位。1990年,日本在国立剧场基础上成立了“艺术文化振兴基金”(基本相当于日本的国家艺术基金),仍然坚持自1966年确立的以扶植本国传统文化为主的方针,显示出了高度的政策延续性。国家层面数十年的一贯坚持,使日本国民树立了很强的本国文化主体意识,其传统艺术的传承和传播工作也取得了非常好的成效。

  通过数据可以明显发现,高等院校在申报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特别是申报传统艺术传承培训相关项目中,重要性显著提升。近年来多所高等院校都非常重视传统文化艺术研究与普及推广工作,承担了更多的公共文化职能。由于高校学术研究能力、面向社会推广能力强,学生群体易于集中发挥力量,而且是未来的传统艺术重要受众,这一系列因素使得高校在传统文化艺术传承传播领域有着独特优势。相对地,高校作为主体申请国家艺术基金传承培训项目,需要协同艺术院团高质量地完成培训,并进行面向社会的汇报演出。我所在的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正在摸索一种国家艺术基金、高校、艺术院团三者结合,全面汇总艺术资料,同时结合汇报演出,对演员进行艺术史论、经验传授、舞台实践并行培养的全新模式。从目前的运行状况看,这个模式是高效、切实可行的,可以作为未来面向高校运行相关项目的参考。

  但高校申请国家艺术基金的问题在于:目前财政部、。基金申请下来,高校没有对应经费科目进行比较顺利的接收,只能找容纳力强的科目浮搁在账面上,且后续处理各有不同。有的高校,如北京外国语大学,出于发展传统文化艺术的责任感,对项目进行了有力支持,不但不收取资金管理费用,还给予了经费配比。有的学校则严格执行收取占项目资助总额8%的管理费用,使本来就严重短缺的经费更加紧张。这显然是不利于项目运行的。

  基于以上所谈问题,提出一些建议:建议国家艺术基金以写入基金章程的形式,明确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基金各项职能中的重要地位,确保这一职能的地位和重要性长期不动摇;建议财政部、,建立行之有效的机制并形成正式文件,以之充分评估各项目的运行特点和实际需求,确保资助经费充足发放;建议财政部、、,确保经费的顺利接收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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