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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关于CAA的解读都是人云亦云,老司机为您深度剖析CAA模式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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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华人文化宣布入股全球最大的经纪公司美国CAA(Creative Artists Agency),华人文化董事长黎瑞刚出任美国CAA董事,并且双方要共同组建合资“CAA中国”公司,拓展影视、体育、活动等经纪业务。


华人文化董事长黎瑞刚


听到这个消息,一起拍电影经纪平台的创始人张志远一夜没睡好!

 

因为,在此之前没多久,媒体刚刚报道张志远的“中国版CAA”模式——做中国最大的导演经纪平台。而最快在一年之内,CAA这样的国际经纪巨头就进入中国,这对中国的经纪公司将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这下有热闹看了!

 

但对于CAA模式,媒体上都是人云亦云,引用的也都是百度百科上的介绍和几十年前的陈年往事。

 

作为CAA模式的中国先行者,一起拍电影创始人张志远对中国版CAA模式有一些思考。


听说黎叔要开CAA中国公司,一起拍电影导演经纪平台的张志远一夜没睡好!


记者:压力大吧?听说一晚上没睡好?

 

张志远:我是因为兴奋的睡不着觉!

 

记者:怎么讲?

 

张志远:日本AKB48也要进军中国,但是你觉得在中国能干过SNH4B吗?

 

记者:你的意思是说美国公司不了解中国国情,得交很长一段学费?

 

张志远:其实CAA在中国已经有业务开展了,只不过没有正式发力而已。这次黎叔也透露是由美方控股和主导,不会简单粗暴地复制CAA模式,就是明白中国市场的复杂性和特殊性。所以,对中国市场的了解,可能是国内经纪公司的天然优势。

CAA进来后其实是好事,这会让那些只是模仿CAA模式,但没有业内资源的小公司很快死去;而那些深谙中国市场,尤其是有孵化和运营项目能力的团队会留下来。并且中国市场太大了,一家公司吃不完。美国CAA已经是大鳄了,而我们现在才过亿的估值, CAA这条大鱼进来,其实可以带动我们这些小鱼也有肉吃。

 

所以,不光是我,所有复制CAA模式的国内经纪公司都应该感谢黎叔入股CAA!因为他带动国内CAA模式经纪公司估值的水涨船高。并且也向国内资本市场以及导演和艺人们普及了CAA模式的精髓。

 

自从黎叔入股CAA新闻出来后,找我合作的导演比前几天还要多。他们会自动去了解CAA模式,我就不需要跟导演和资本市场解释什么是CAA模式了。

 

一起拍电影创始人张志远


记者:你的意思是黎叔入股CAA后,反而促进了导演找你合作?

 

张志远:是的。不仅仅是导演,有好多高端经纪和制片人才也找过来想加入,感觉“一起拍电影导演经纪平台”就好像梁山泊打出“替天行道”以后,不断吸引英雄好汉入伙。并且,也突然有好几家投资机构也要约见聊投资的事情,这是事先没有想到的。


记者:说了这么多CAA,你对CAA模式的精髓是什么?

 

张志远:我个人觉得CAA模式的关键不是经纪,而是“项目打包” (packaging)模式,更形象的翻译应该是“捆绑销售”。 CAA不是只帮助一部戏提供一两个明星,而是提供一个完整的打包服务:从项目策划,到作家、编剧、制片人,再到导演、演员,全部备齐,打包起来,捆绑和好莱坞公司合作,这样大大增强了自己的议价能力。

CAA项目打包


记者:也就是说,一起拍电影经纪平台也是不仅仅提供导演,还利用导演孵化项目,提供一揽子打包服务?

 

张志远:是的。其实,我们今天说CAA模式,并不仅仅代表CAA本身模式,而是代表CAA、UTA等美国经纪公司的主流运作模式,甚至代表的是互联网思维的“平台型”经纪模式。

 

也就是说,对标CAA模式,意味着一个经纪公司可以达到签约几千人,可以垄断艺人经纪市场。这是传统作坊式和家族式的经纪公司不敢想象的!在中国,如果做日韩经纪模式,最多只能有几十个导演或明星,最大的华谊在鼎盛的时候也不过几百人。


所以,CAA的模式的优势在于:解决了做乘法、做规模的问题。但要想真正成为CAA模式,而不仅仅是做概念,还必须要懂项目。不懂项目,不做“项目打包”模式,你就做不成CAA模式。

 

就连CAA自己来中国后,如果主导的影视项目不符合中国市场,也照样血本无归,也照样打不开局面。所以,了解中国影视市场,有人脉资源,并在影视项目孵化和管理上有优势,这些要素能在一个团队身上无缝融合,还是很难的。

 

一起拍电影创始人张志远


记者:你直接说你自己不就得了?

 

张志远:我做过音乐创作人,做过艺人经纪,做过互联网,做过自媒体;自己创过业,在互联网公司和传统影视公司都做过高管;做过网大、网剧,做过院线电影和电视剧;做过编剧、制片人和营销宣传,十几年来在娱乐行业基本上都做了一个遍。

 

所以我最感谢的是伟大的移动互联网时代,可以让各个领域整合、跨界并且自由连接。也让我做过的每一样事情都没有白费,这里面都产生了剧烈的化学反应。


比起日韩经纪模式,中国现阶段更适合做美国CAA模式


记者:之前大家都在模仿日韩经纪模式,现在怎么突然转向成美国经纪模式了?

 

张志远:其实,做导演经纪和做艺人经纪没什么两样。我以前就是做经纪的,2008年中国最早一代的的少女偶像“爱朵女孩”就是我做的。但是,在今天的互联网时代,日韩那种“重经纪”模式很难做大了;美国CAA这样的“轻经纪”模式给了我很大启发。

 

少女偶像“爱朵女孩”


CAA可以签约几千个艺术家,并且只拿10%的佣金;而日韩经纪模式要拿艺人的大头佣金,并且要负责艺人的从小培养,但是中国的法律不健全,也没有形成垄断的大公司,艺人火了就闹解约,经纪公司也没法留住艺人。

 

所以,我觉得中国现阶段更适合CAA的轻模式。尤其移动互联网时代,正是大公司开始瓦解,权力向个人过渡的时期。因为协作的成本足够低,所以,个人得以脱离组织也得以生存。别说是艺人了,就连网红、主播们都不需要依靠大公司,而是靠自己就能火起来。

 

这时候,传统造星模式的效率就显得太低下了。包括相声届的学徒制也接连闹出师徒矛盾,在当今肯定也行不通了。这并不是说东方传统文化没有西方现代文化先进,而是移动互联网让人变的更自由更开放,连接和协作也更容易。

 


记者:能否具体比较一下日韩模式和CAA模式。

 

张志远:1、日韩模式。重公司模式。相信大家已经很了解了,一般是做偶像团体模式,和艺人签的都是十年八年的“死约”。你要负责艺人所有的吃喝拉撒,然后公司拿大头,这也是东方国家传统文化特有的。其模式特点是培养期太长,投资太大,风险也太大,并且艺人火了就解约,你也没办法。

 

2、美国CAA模式。轻平台模式。公司只拿10%佣金,一般和艺人签两年,并且比较松散的合约,跳出了日韩的“死约”模式,用一种接近现在互联网模式的更便利,更容易做乘法的方式合作。例如CAA合作过斯皮尔伯格、汤姆克鲁斯等大腕,你想可能是“死约”吗?

CAA的项目打包模式,让经纪与明星之间的关系就从经纪公司“伺候”明星变成了明星充当经纪公司项目的棋子。经纪人就从明星的保姆一下子变成了明星的玩家。

 

记者:一起拍电影经纪平台的盈利模式是什么呢?

 

张志远:CAA模式的精髓,恰恰不在于靠佣金这个基础收入,而在于靠项目打包,以及其他衍生业务赚钱。我们的CAA模式也可以说是 “基础服务免费,靠增值服务盈利”的互联网模式。

 


所以,我们没有去做一个很重的传统经纪公司,而是做一个互联网思维的平台型的轻公司。找我们平台导演合作的项目,如果特别靠谱我们会参投一些。或者捎带再帮项目方做点别的联系,例如顺便码演员和编剧。由于靠谱的导演多了,所以自然好项目找过来就越来越多了。

 

有了导演,就有了好项目,有了好项目,就有了一切。这是一个聚合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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