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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投贷联动十条措施正式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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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53号)、银监会《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 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6〕14号),中关村管委会联合市金融工作局、北京银监局发布了《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中关村开展投贷联动的十条支持措施,鼓励支持金融机构进行业务创新,加快中关村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


中关村示范区是我国创新创业最为活跃的区域和政策先行先试的试验田,是开展投贷联动试点的首批地区之一。中关村是国内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最为活跃的地区,投资项目数及金额均居全国首位。其中,天使投资项目数及金额均占全国的40%以上,创业投资项目数约占全国的1/3,金额占全国的40%以上。高成长“瞪羚企业”4000余家,今年上半年收入同比增长17.0%;估值在10亿美元以上的非上市“独角兽”企业40余家,数量仅次于硅谷。截至20168月,上市公司总数为287家,“十二五”期间平均每年新增25家,分布在全球各主要资本市场。上市公司总市值达到4.8万亿元,已连续三年以50%以上的速度增长。新三板挂牌企业新增587家,总数达到1349家,其中创新层170家,居全国首位。

《若干措施》涵盖了对银行及分担风险的保险、担保机构在开展投贷联动试点中进行信贷业务风险补贴、投资业务风险补贴、不良及代偿本金风险补偿、培育企业补贴、设立风险防控投资引导基金以及不良资产处理平台等多项风险分担补偿措施,引导金融机构不断探索金融支持科技发展的新机制、新产品和新模式,加大对中关村示范区科创企业投资力度,为中关村示范区科创企业发展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和优质的金融服务,同时实现试点银行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进一步完善服务新经济的新金融生态体系。


公告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

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

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 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6〕14号),探索适合科技创新创业企业的金融服务方式,市金融局、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9月18日



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

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

若干措施(试行)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 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6〕14号),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中关村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试点银行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投贷联动金融创新,建立健全投贷联动市场化风险分担补偿和收益分享机制,降低银行投贷联动风险成本,推进综合金融服务创新,探索适合科技创新企业发展的可复制金融服务模式,特制定本措施。

一、鼓励试点银行不断扩大投贷联动信贷规模。中关村管委会按照试点银行科技金融专营机构、特色分支行每年投贷联动信用贷款新增量的1%,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风险补贴支持。

二、鼓励保险公司、担保公司参与投贷联动业务创新。中关村管委会对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每年新增投贷联动保险或担保业务规模的1%,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风险补贴支持。

三、支持试点银行在中关村设立投资子公司,面向科技创新企业提供股权投资等投贷联动金融服务,可参照《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京发改〔2005〕197号)及实施细则,享受在京新设立金融企业一次性资金补助政策。

四、对试点银行开展投贷联动业务的投资,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贴支持。中关村管委会按照试点银行投资子公司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其单笔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支持。对同一投资子公司投资的同一科技创新企业补贴额累计不超过100万元。对同一投资子公司每年的补贴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五、对试点银行的不良贷款本金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中关村管委会对监管部门设定的投贷联动试点不良贷款容忍度范围内的信用贷款部分,按照不良贷款本金的50%给予试点专营机构、特色分支行风险补偿;单家科技创新企业当年度纳入补偿资金支持的本金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单家试点银行风险补偿的年度额度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试点银行应对不良贷款进行追偿。已分担风险的不良贷款收回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在承担风险分担责任的相关主体间分配。

六、对保险公司、担保公司发生的代偿本金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中关村管委会按照代偿本金的40%给予代偿机构风险补偿。其中,单家科技创新企业当年度纳入补偿资金支持的本金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单家担保公司风险补偿的资金年度额度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担保公司应对代偿进行追偿。已分担风险的不良贷款收回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在承担风险分担责任的相关主体间分配。

七、鼓励试点银行培育支持优质企业。获得试点银行投贷联动业务支持的科技创新企业,试点期内在新三板挂牌、境内外上市或成长为独角兽企业,中关村管委会分别按照单个企业10万元、20万元、50万元的支持标准,给予试点银行企业培育资金支持。

八、市政府设立中关村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风险防控投资引导基金,采用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中关村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工作。

九、加强不良资产处置平台建设,负责处置投贷联动试点业务产生的不良资产。资产管理公司探索市场化、专业化、多元化的不良资产运营处置机制。

十、建立政银企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解决投贷联动试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宣传培训,提升服务效率,加强风险防范,降低试点成本,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解决科技创新企业融资的长效机制。

本措施由市金融局会同中关村管委会、北京银监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来源:创新创业中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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