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会11月30日北京讯】11月18日,中国绿发会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合作举办的生态环境修复专项基金试点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邀请了法学界多位专家出席。著名环境律师胡玉来针对会议议题提出了建议。
胡玉来说,非常赞成中国绿发会推动生态环境修复专项基金的建立。贵州试点工作尝试非常有必要,项目每项工作都公示,这一做法非常好,只有信息公开,才能做到公众参与;本次试点工作中从专项基金中支出的费用只是申请支持项目全部资金的一部分,还有一部分通过其他资金配套解决也是一个亮点。
结合本次尝试工作,胡玉来提出三点建议:
一、如何组成管理委员会?我的意见是要增加案件被告参加管理委员会,,直接确定是副主任委员。由于有的环境修复项目持续时间比较长,法官可能由于工作岗位变动等原因,无法参与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关于委员会的表决方式,可参考上市公司表决方式,甚至可以让场外公众参与表决,发表意见。至于公众意见占有比重,还可再考虑。
二、在哪儿公开?可能我看的不够细致,接下来可能在公开的载体等做更详细的探讨,比如说如果涉及到第三方治理的,可以选择治理公司比较关注的网站,如果涉及采用招标投标或者其他的一些方式,我觉得我们公开的网站和公开的方式还可以更好地设计。
三、环境修复费用支出的表决结果的有效性问题,对一些项目比较大的,建议可参考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时让律师参加,对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见证法律意见书的方式;表决结果出现损害公共利益行为的,。
文/张娜 审/卡秋 责编/郭晓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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