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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要取消?势必更多人买不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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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比例仅占缴存职工的1.5%左右。对此,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住房公积金主要是被高、中收入者所获得,现行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会加大收入差距水平,同时给企业带来沉重的负担,建议取消住房公积金。(中国经济周刊9月27日)

住房公积金是1998年房改之后,为了让更多的居民可以购买商品房,中国设立了公积金制度,在理论上讲自己出一部分,企业或者政府给出一部分,然后把这笔钱积累起来,等到职工需要购房的时候可以动用。因此,公积金本质是一种强制性储蓄,实际是从工资分出的一块“专款专用”。它本身并不是福利,而是工资的延迟支付。

事实上自从有了公积金就开始争论,有人说是“劫贫济富”,有人说会加剧社会不公,尽管有各种争论,但公积金依然走到今天,而且还帮了很多买房者的大忙。如今有专家出来说,因为北京的公积金使用率低,100个人中只有1个半人在用,因此建议取消公积金。这一观点引发了众多网民质疑,有网友说:我就是在北京上班,不是我不用,是我拿不起首付,只能在北京周边用公积金异地买房,若取消了,更买不起了;也有人说,个人缴多少单位扣多少,取消了,事实上是收入减少了,怎能说取消就取消呢?

不知道北京使用率1.5%数字是怎么得来的,事实上北京的公积金利用率低,一部分是如专家所说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有了福利房不再买房,另外北京的高房价让很多人买不起,不得已在北京周边的廊坊、保定用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这些在北京外买房的自然没被统计上。如果真取消了公积金,那么这部分人恐怕在北京周边也买不起房了。

专家取消公积金的另一理由是公积金加大收入分配不公,机关和国企是主要受益者,公积金高,而民企除了少数单位,大部分却不给职工缴住房公积金,不缴纳是违法的,但为了减轻企业压力,对于一些经营困难企业,可以缓缴、降低缴纳比例、暂停缴纳住房公积金,因此法律也无奈。但如果为了这部分人的“公平”就损害另一部分人的“利益”,就真的公平吗?

在高房价的今天,如果取消公积金,势必会增加更多人买不起房,加大购房者的经济压力。一个制度存在肯定有它的理由,不可能随意地废除,要调查研究以后才能决定是否取消,因为这涉及到每个人的住房保障,不能由某个专家脑子一发热说了算。何况公积金制度已实施这么多年,扣除的都是每个人的血汗钱,如果取消了,这笔钱怎么办?如何补偿?住房公积金涉及到民生和百姓根本利益,虽然制度上有缺陷,但可以修改相关的条例,不能轻率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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