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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见丨“宝马离婚案”,谁将成为最后的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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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直播时代,大牌明星王宝强,也终究只是一个人群中孤单落寞的身影。自从8月14日凌晨他通过微博发表离婚声明后,该事件迅速在网上发酵,审判君的手机也早已被刷屏,朋友圈、头条新闻、微博等均在疯狂转发。筒子们甚至给这起离婚官司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宝马离婚案”。10月18日,!


沸沸扬扬了两月有余,,在网上随处可以看到各种对此事的猜测、评论乃至谩骂。众所周知,婚姻关系中谁对谁错,作为旁观者,我们很难说得清。两人的道德问题我们姑且不去评论,既然已经吃定了“官司”,审判君觉得不妨多去探究一下离婚背后的法律问题。比如,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谁?两人财产分割问题怎么破?一方婚内出轨会否导致净身出户?


  先说说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个家庭的破碎,受害最深的莫过于子女。《婚姻法》在处理离婚家庭子女抚养问题方面的总体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宝强的儿女年龄大概在五六岁。十岁以下的儿童,一般会判给母亲抚养。不过论经济条件,宝强似乎更具有抚养子女的优势,最终的判决结果还要看两人的具体协商情况。按照以往的司法案例,似乎一人一个的可能性也很大。


王宝强作为一线明星,出演过《士兵突击》、《天下无贼》、《泰囧》等一系列影视作品,片酬也是一路飙涨,积累下的财富令围观的群众艳羡不已。作为王宝强与马蓉的婚内财产,分割问题自然最能引爆吃瓜群众的兴趣点。如果马蓉婚内出轨的事实成立,会否导致净身出户?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并结合以往司法判例来看,即使马蓉出轨证据确凿,一般也只是少分财产,完全不分的可能性极小。


最让人大跌眼镜的是,10月18日下午4点,离婚案开庭后不到3小时,原被告角色竟然切换,马蓉反诉王宝强侵犯名誉权。根据《民法通则》第101条和《侵权责任法》第22条的规定,人身权益遭受侵害,被侵权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王宝强发表的微博内容是否侵害了马蓉的名誉权,最重要的是王宝强有没有故意或者过失捏造事实,散布谣言导致马蓉的社会评价降低。如果马蓉有直接证据证明以上成立,则有可能胜诉。不过目前案件的进展情况我们仍不得而知。


“宝马离婚案”,引爆了整个网络的沸腾。这场离婚案的狗血程度远远超出了吃瓜群众的想象力,剧情可谓跌宕起伏。不过,真实的法庭审理永远没有我们想象的曲折精彩。明星自曝家丑,其实是在给筒子们上了一堂普法课。所谓是非自有曲直,公道自在人心。从全民“道德审判”的角度来看,宝强似乎已经赢了。可是,闹得满城风雨的离婚官司背后,真的还会有赢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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