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儿童插座价格联盟

70年后,房子还是你的吗?

只看楼主 收藏 回复
  • - -
楼主


有外媒称

中国人以房子论成败  是否成功就看有没有房

小伙子上门见未来丈母娘

丈母娘第一句话正是 你有房没房



很多小伙伴只知道房子产权年限一般为70年

然而70年之后房子属于谁?



11月27日,《中共中央、。

意见在多处对于公众关心的土地与房屋财产问题,作了说明和安排。意见明确提出: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细化规范征收征用法定权限和程序……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


问题聚焦

70年房屋产权怎么算?



购房者容易混淆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问题。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分为40年、50年或70年不等。


房屋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你买了这个房,房就是你的,没有时间年限。但是房屋所在的土地是国家的,有使用期限,住宅房屋土地使用期限是70年。


值得注意的是,产权时间是从开发商拿到地时算起,并不是你拿到房产证时的时间。从开发商拿地到开工建设,再到房屋建成业主入住,这之间的时间不等,至少需要两三年时间。一般情况下,买家到手后,产权会无辜缩水许多。例如房地产商2010年拿到地,房主2015购进房子,房屋产权则持续到 2010+70=2080年。


制图:央视新闻


70年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


今年4月,温州房屋2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

从法律逻辑上讲,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而不续期,意味着土地要被土地所有权人收回去使用。但是中国现在土地与房屋权属关系的处理,整体上采取的是“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所以收回土地的可能不太大。唯一的可能是禁止售卖、未续交土地出让金就不得转让、买卖房屋。


北京联合大学法学院聂卫锋解释,中国现在土地与房屋权属关系的处理,整体上采取的是“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这个原则是为了避免土地利用关系的复杂化。


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城市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最长70年),而房屋的使用寿命极有可能会超过土地使用权期限,我们也不可能假设或期望开发商只盖使用寿命很短的房子。所以,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自动续期是比较合理的,焦点应该在于如何确定续期的时间段以及续期之后的土地使用费用。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认为,续期问题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考虑:

1

不够70年的,到期后必须都续期到70年;

2

70年到期后自动续期,相当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一个无期限的物权,即一次取得永久使用,国家不必每次续期每次都收费;

3

到期后经过自动续期变成永久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之后,应当确定使用权人与国家所有权人之间的关系,可以考虑收取必要而不过高的税金,但应当经过立法机关立法决定。


北京航天航空大学法学院院长龙卫球说,解决如何续费的问题,在现有法律框架内,有四种方案:

1

无需缴纳土地使用费,但房屋自然损毁或者使用寿命终结,则终止续期。,以建筑法明确危房处理机制。

2

房屋所有权人需一次性缴纳下一个期限土地使用费,在新期限内房屋所有权人可以按照原有范围和标准改造或者重建房屋。

3

房屋屋所有权人需缴纳土地使用年金。也就是说,将一次性土地使用费转为按年支付年金,相当于地产税,也类似于租金,以土地面积和建筑面积按照特定标准计算。年金滞纳不交者,依据土地规划用途产生不同的失权效果。

4

无需缴费,回到类似1982年以前城市宅基地所有权状态。此种情形实质上就是城市住房用地重新私有化,其不足之处在于长时间多方面因素导致的社会资源分配不丰富,会使得富人和穷人差别很大,因而是偏向有房者的私有化。

龙卫球表示,这是一个重大的法政策决断,属于立法问题,,在处理相关事件时,由于立法上没有明确标准,请求立法给予明确解释是比较合适的。他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解释。”


制图:央视新闻


如何遏制征地与拆迁导致的矛盾?


  意见:不将公共利益扩大化  


【文件精神】完善土地、房屋等财产征收征用法律制度,合理界定征收征用适用的公共利益范围,不将公共利益扩大化,细化规范征收征用法定权限和程序。遵循及时合理补偿原则,完善国家补偿制度,进一步明确补偿的范围、形式和标准,给予被征收征用者公平合理补偿。


【专家解读】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和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等专家表示,随着各地城镇化进程加快,土地矛盾日益凸显。目前,个别地方政府打着公共利益的旗号,占用和征收土地,只付出低价进行补偿,转手进行房地产开发。最终,政府和开发商攫取高额利益,而部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保障,、刑事案件等尖锐矛盾,并造成失地农民等长远社会问题。


迟福林认为,意见的一个重点,就是要科学界定公共利益的范畴,防止将公共利益随意扩大化。接下来,有关部门应该根据这个精神进行科学研究,确定好公共利益的边界。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主任孙宪忠表示,建议规定公共利益的认定引入听证程序。除了政府,利益受损代表和独立的相关专家代表也应该参加。政府部门或者其他强势的受益主体如果主张某一项目的建设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来源:央视CCTV4、中国房地产报等


名轩公司携手云返地产打造沙湾“买房有返还”置业新模式

两个经典案例帮您了解我们的”购房有返还”活动!

住宅案例:名轩•世纪豪景
无月供,还赚钱,装修无忧!



商铺案例:沙湾里F2购物中心
投资商铺案例分析:首月收支分析

购房有返还,房款天天返

参与名轩“购房有返还,房款天天返”活动

同等的条件、同样的购房、在这里在名轩、你可以获得更多!

享有天天返现,这可是看得见的噢!

在名轩买房就是投资,更是一种财富储蓄!

让花出去的钱,再回头!拿起电话,加入我们!

0993-6105666

0993-6095777

   长按图片识别下方二维码    

立即注册云支付
长按二维码下载云支付APP



万达广场小区

举报 | 1楼 回复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