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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幼升小”“小升初”出台细则 就读西城不必“人户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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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幼升小”还是“小升初”,如果户籍为京籍非西城,但实际住所地在西城区,也能在西城就读。不过,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实际住所地证明文件,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昨天,西城区教委出台《关于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办法。

幼升小 实际居住地不能商住两用
《意见》规定,在西城区申请入小学的对象为200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户籍在西城区;或户籍为京籍非西城,实际住所地在西城区;户籍为非京籍,随法定监护人在西城区居住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都可申请在西城上学。
其中,户籍为京籍非西城,实际住所地在西城区的适龄儿童,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实际住所地证明文件,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
户籍为非京籍,随法定监护人在西城区居住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需持有实际住所居住证明(房产均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全家户口簿、在京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满足入学条件后,西城区教委将采取四种方式入学。
四种方式入学
1.学区登记入学:法定监护人登录市教委招生网站完成北京市统一的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后,根据各小学新生登记通告规定的招生服务范围,确定符合入学条件的学校,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信息审核材料,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2.寄宿申请入学:完成北京市统一的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后,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寄宿申请书和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盖章的因公确需寄宿证明,审核无误后,参加由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和招生学校组织的评估认定通过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3.政策保障协调入学:凡属西城区及以上人民政府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外归国人员、各类引进人才子女及各种符合政策保障对象子女,按市教委相关规定在学区内协调解决。
4.非京籍分配入学:要求法定监护人按照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相关材料;由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和实际住所地街道办事处进行联审;符合条件的,按照就近的原则分配入学。
小升初 通过学区派位确保升初中
《意见》规定,符合初中入学条件的学生包括西城区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西城区户籍的非西城区学籍小学应届毕业生;户籍为京籍非西城、实际住所地在西城区,法定监护人实际住所房屋具有法定有效证明(房产均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的非西城区学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具有西城区户籍,或北京市户籍、实际住所地在西城区的非西城区学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在市教委规定的时间内到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回区手续后,按西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升学办法入学。已办理出区手续的学生回户籍或实际住所地所在区县升学。
入学方式包括九年一贯制直升、推荐派位入学、特长生入学、政策保障协调入学、学区派位入学、民办学校入学共六种方式。
六种方式入学
1.学区派位:以小升初学区为单位,学生在网上填报志愿,采用计算机随机派位的方式按学生志愿顺序录取。办理了进区手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在其户籍或实际住所地所在学区参加计算机随机派位。
西城区将通过学区派位的方式确保西城学籍应届毕业生升入本区初中。
2.九年一贯制直升:北京市育才学校小学应届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
3.推荐派位入学:采用计算机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推荐派位结果经审批后在录取学校公示。
4.特长生入学:招生计划和录取结果将在招生学校公示。
5.政策保障协调入学:与小学入学方式及程序相同,北京师范大学、北京铁路系统子女入学按有关协议执行。
6.民办学校:在西城区教委审批的招生范围内确定招生区域,并将招生区域范围及招生人数向社会公示。
纪委全程监督招生
西城区教委今年的招生工作将突出“严”,包括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招生计划管理、严格执行招生进度、严格控制二次流动、严格遵守招生纪律。
西城区教委坚决贯彻落实相关规定,坚决查处“以钱择校、以分择生、以权入学”等违规行为。要求招生学校严格按照教委规定的入学方式接收学生,坚决禁止学校私自招生,坚决禁止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中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坚决禁止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禁止学校接收已被其它学校录取的新生,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不能建立学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整个招生过程,西城区纪委将派出专项全程监督。西城区教育督导室将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督导,并将结果纳入对学校的督导评价。
西城区纪委投诉举报电话:88064379 88064201 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66139430 西城区教育委员会
监督电话:66203442 西城区教育纪工委监察科 监督电话:63035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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