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儿童插座价格联盟

骊歌响起 ∣ 欢迎参评2017届优秀毕业生

只看楼主 收藏 回复
  • - -
楼主

◆ ◆ ◆ ◆

3月份即将过去,毕业季的脚步更加离近,优秀生评选活动也将有序开展。今年,我校将从各学院2017届可参评毕业生中评选出院级、校级、市级优秀毕业生。

◆ ◆ ◆ ◆


评选范围

我校2017届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生)、研究生,包括港澳台学生,不包括留学生及在职、委托、定向培养学生(国防定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学生除外)。


评选项目

  市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和院级优秀毕业生。


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

(2)积极要求进步,关心集体,热心公益活动,在校期间表现突出,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4)本科生七个学期的综合学习成绩优良,平均学分绩排名应在全班前1/3以内;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生各门学习成绩优良。

(5)市级优秀毕业生需从各班综合测评前十名中产生。

(6)参评市级和校级优秀毕业生,要求学生在校期间至少获得1项校级(含)以上奖励,包括各类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除外),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兼职辅导员、优秀宿舍长等荣誉称号。

(7)对于已落实就业意向并签约的毕业生,变更原先意向者原则上不得参评优秀毕业生。

(8)离校前有不良表现的获奖者,学校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9)家在内地,主动要求到西部和边远地区工作,或为学校做出过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适当放宽标准。


评选程序

(1)各学院拟订具体评选方案,发放至各毕业班级。

(2)班级初评,校级、院级优秀毕业生填写《中国人民大学2017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市级优秀毕业生需填写《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报所在院党委(总支)审核。

(3)学院讨论推荐后,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4)学生处审核,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5)学校审核通过,公布2017届校级、院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及市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让我们一起期待属于优秀RUCers的荣耀时刻吧。



预览图:凃晨玉

美编:曾茂霞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更多详情



举报 | 1楼 回复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