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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文】法律检索效果评价及工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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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说起检索,似乎人人皆知。互联网时代,谁不会检索,曾经谷歌还在国内的时候,就流传着“内事不决问百度,外事不决问谷歌”,但是何为有效的检索,怎么样的检索是符合法律实务工作要求的,这就是我们要讲的法律检索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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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检索效果是检索者利用检索工具开展检索工作时所产生的结果。高效完备的法律检索依赖于检索策略和检索工具的双重选择。能否方便快捷地查到和得到所需要的文件,达到满意的检索效果是所有检索者关心的问题。衡量检索后果有许多评价指标,笔者认为,初期从事法律检索时,可从三个角度进行:


一、高效及时

效率即时间成本。在相同的搜索精准度下,高效及时的法律检索可以减少时间成本,更加体现法律工作者的专业性。影响效率的因素诸多,初期检索者要提高检索效率,重点可放在两个方面,一是读取更少的数据,二是多样化的检索设备。大数据与法律检索结合,在海量的数据中以更快的检索速度找到有用的信息,与检索者采用的检索策略有关。以网络检索为例,如搜索引擎输入的关键词限制越多,则搜索出的结果更少。数据越少,后期检索工作需要的时间越少。检索者要考虑有没有可能用更少的数据达到同样的效果。另外,对检索设备的使用应当尽量多样化,不能仅依赖单一的检索设备。尤其是移动设备的灵活利用,如APP等则可以大幅度提高检索效率。


二、全面真实

检索信息的全面真实有赖于检索工具的选取。提供信息的主体、信息检索途径选取对检索结果的真实性息息相关。网络检索中有类似百度、Google搜索引擎一样的“傻瓜式”检索途径,简单、数据海量,但网络信息的提供主体多样,搜索的结果信息真实性不尽相同。因此,在进行法律检索时应选择权威主体提供的信息。推荐大家在进行专业检索时采用北大法宝、裁判文书网专业检索工具。同时对同一检索主题应通过多种检索途径检索,将不同途径的检索信息对比、验证,以确保检索结果的真实性。

法律检索的内容主要包括法条和案例,特殊的法律检索还包括商标、专利检索等等。法律文件的全面真实性应考察文件是否为最新版本,是否已被废止,是否有相关的法律解释等等。商标检索则还需关注检索出的商标权利状态如何,是否仍在有效期。


三、契合度高

契合度即与目标问题的相关程度。法律检索的最终目的是要解决法律问题。任何检索策略和检索工具的选择都应以结果为导向,在保证检索结果真实有效的前提下,应筛选出最契合问题的数据。完成信息检索后,需要评估一下,检索结果在多大程度上能够解决目标问题。如目标问题清晰,检索出的结果也确定明了。但如果基于相似的事实材料查找到相似的法律文件,检索到却是不同的解决方案,则需要在检索结果再进行二次分析,舍弃不相关的解决方案。

以上是关于法律检索评价“正确而无用的废话”。趋近完美的法律检索应同时满足上述高效及时、全面准确、契合度高这三个衡量标准。但并不是所有的法律检索工作都是理想状态。

对于检索者而言,最优的检索策略和方式并不一定是趋近完美的、最理想状态的检索。而是需要检索者在进行法律检索工作时要能够根据目标问题和当事人的需求有所取舍。高效及时、全面真实、契合度高三者之间并不是成正比关系。要做到全面真实,势必对检索范围和限制逐步放宽,则结果是会把很多不相关的文件也带进来,影响了效率。企图使三者同时提高,不是很容易。强调一方面,忽视另一方面,也是不妥当。应当根据具体目标问题和当事人的需求,合理权衡效率、真实性和相关性,再制定检索策略、选择检索工具,以达到最佳的检索结果。

希望在律果堂检索课上能够跟各位进一步探讨有效的检索方法,为手头的实务工作插上翅膀。检索之道,事半功倍!



作者:朱亚静

  211/985高校民商法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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