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经审核,以下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符合发证、变更条件,拟核发《医疗器械注册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9月25日至2016年10月1日止。请社会各界予监督。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经审核,以下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符合发证、变更条件,拟核发《医疗器械注册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9月25日至2016年10月1日止。
请社会各界予监督。
传真:0791-88158033 通讯地址:南昌市北京东路1566号邮编:330029 电子邮件:ylqxc@jxfda.gov.cn特此公示。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9月25日
传真:0791-88158033 通讯地址:南昌市北京东路1566号
邮编:330029 电子邮件:ylqxc@jxfda.gov.cn
特此公示。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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