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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理 | 买房是件大事,但千万不要因为贪小便宜而吃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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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小平微信内容团队

作者 | 指路为鹿 原创


买房一直以来都是传统文化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分,人人都想在居住的城市中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简单的居所,哪怕即使只是一套一室一厅的小房子,里面或许只有些许的简单装修,但是仍是人们在夜里可以安然酣睡的一种精神向往,房子也让人在所处的城市中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归属感。


房屋买卖对于一个人而言也算是生命中的大事之一,买房的话题似乎也永远也不会过时。


今天小编想讲的话题也是跟买房有关,近两年来房价颇有涨幅,尤其是一线城市,北上广深几乎一年每平的涨幅可以达到数千元,也正是因为这个涨幅发生了不少的故事,抢房、非法改建、房屋开发、产权纠纷,把买房这件传统的大事再次推上了媒体的风口浪尖,这滔天的巨浪之中也总有一些妖物(不良媒体)在兴风作浪。



2016年7月中旬,居住在北京市门头沟区的韩女士突然发现,她买了好几年的一套房子竟然被人偷偷抵押了出去,借了一大笔钱,借款金额高达100万元。此后证实是买卖给他房屋的刘某进行的抵押。


早在2012年韩女士就与刘某及其父亲老刘签订了购房合同,最后却因为房屋过户的问题闹了矛盾,导致一度进入司法程序,原因是因为这几年房价涨幅较快,韩女士用136万买下了刘某手中这套福利房转眼到第二年过户的时候已经增涨了45万左右,刘某估值错误心有不甘的提出要加价40万拒绝履行拥有法律保障的合同,韩女士则是要求刘某继续履行合同。


双方曾经打了好几次官司,,但是驳回了韩女士要求过户的请求,此后韩女士因为婚姻原因重获购房资格,双方再次就此事起诉,但是这时刘某却声称已经将房屋进行了抵押借款,。


,而正是这样东西让他设计的这个坎彻底破产,原来为了调查清楚这件事情,。发现刘某所谓的抵押借款是一个精心设计的圈套,完全是刘某为了给韩女士过户下的一道路障。


,认定刘某抵押借款行为属于恶意串通,损害了韩女士的利益,所以判定刘某的抵押合同无效。



韩女士终于解决抵押的问题,接下来韩女士也将因为过户问题继续和刘某进行官司。


一套房子,四年时间,数次官司已经把双方当事人折腾得够呛,浪费了极大的人力和物力,其实这样的案例在买房市场上也算是数不胜数。


产权纠纷一直都是房屋买卖中最容易出现的问题,但是小编认为就事论事,刘某的行为显得过于有些不厚道,并且他触犯了他最不该触犯的东西,虽然他与韩女士之间只是一纸合同,。



虽然说北京市的房价上涨使刘某的房屋买卖出现了一定的“亏损”,其实这件事情我们不妨先站在刘某的视角上考虑,就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


首先自己买了父亲单位的福利房,但是自己又有居住的房屋,那么什么都不说,卖吧!卖了一套房子,合同也签了,但是这个时候房价却一下子一天比一天高了起来,似乎每天都涨了那么一点儿,转眼间就涨了45万,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让人焦头烂额,突然又想起来最开始和韩女士谈的是自己的父亲,韩女士是不是早就看清了房价的涨势恶意的欺骗自己的父亲,就算不是如此,自己要求加点钱似乎也情有可原,是吧!



回过头看,近日央视五台的经济与法栏目组报道了这件事情,报道的主要视角是韩女士,因为整个事件来说韩女士是最大的受害方,站在她的视角也于情于理,。


但是不是每一次事件新闻媒体都能帮助真正的受害者和需要帮助的人站住阵脚的,这一点你我都十分清楚,我们不妨大胆的设想,刘某如果像当年罗尔一样写出一篇韩女士欺骗父亲以低价购得自己的产权房屋的文章贴在网上,顺便用一些煽情的文字来感动网友,指不定会有无数的大v和圣母婊转发并点赞顺便再批判一下国家的制度、房价、人民素质等一大串的问题。


这样的事件屡见不鲜,网络某些不良媒体似乎都有着颠倒黑白的魔力,在媒体的轰炸下配合上被蒙蔽的网民韩女士想要维护自己的权利恐怕也是困难重重。


但是有一点是必须要说的,法律就是法律。触犯法律者必将引火烧身,自取灭亡。


 

古代的法律可以说用“王法,王法,就是皇家的法。”这样的台词来戏剧性的概括,,宪法一直以来都是为了实现大部分的公民的利益而运行与实施的,无论你觉得你多么有理多么情有可原,但是法律就是法律,是绝对不容被侵犯的!他是为了保护绝大部分的公民而产生的,而不是为了照顾某个特殊人事的情绪,我们都必须清楚这一点。


何况,尊重法律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因为人类正是拥有了法律才终于有了真正的处理纷争避免流血的能力,法律的条条框框看似繁杂冗长但却是极其严肃的,,其中每条条例都是经过了无数的推敲与商议才最终得以颁布。


在人民代表大会上曾经一位矿工请求颁布维护矿工权利的法律被经过讨论最终落实,法律一直都在结合着人民的情况进行有序的修改,以做到尽量照顾到每一个公民每一个群体。



但是正是这样的维护公民的法律却经常被一些不知所谓的网络大V骂的狗血淋头,他们总说法律不近人情,法律这里不好那里不好,完全不为当事人考虑,法律应该更贴近人民、为人民服务,正是这些文奴的文章把法律二字搞得乌烟瘴气。


小编完全不知道这些自诩为专家学者的大v究竟是怎么能够厚颜无耻的说出这样的话来,法律的确应该为人民服务,但是并不意味着法律要考虑到每一个特殊情况、每一个人,法律不会因为一个人而修改不会因为一件事而放宽。


。但是法律永远都是站在维护大众的角度上,当我们站在被判决者的角度上觉得法律太不近人情的同时,不妨也转换视角站在受害者和大众的方向上。


记得之前有一个案子,某个村子里面的一位村民眼中的老好人杀了村子里面一个欺负乡邻的恶霸,,死刑。,的确看上去杀人者像是做了一件好事,但是法律最终依旧照常执行,很多人不理解甚至为了当事人感觉到可惜。


明明是好人杀死了恶霸,不是吗?


,如果这次法律站在了人情的方向,未来指不定又有多少的凶杀犯能够借助各种幌子来逃脱法律的制裁,又增加了多少的司法困难,如果法律真的为人情宽松,,,这份上书又是否属于村民的真实意愿,如此必将极大的增加司法成本。


那么那些网络大V和圣母婊们又会出来叫嚣司法流程化,办案为什么要开这样那样的证明,似乎这个国家无论在怎么改变怎么变好他们都熟视无睹,一套双重标准一直把法律工作者压为恶狼。


这些人的礼义廉耻信可谓是修炼到家了。


回到这次事件本身,无论是亏是盈,买卖就是买卖,当合同签下来的那一刹那就已经无法改变,,如果为了这点蝇头小利去和共和国的法律较劲,那对不起,人民法官必将扛着宪法的大旗,澄清玉宇并把你打回原形。


法律保障着每个公民的人生权利不会受到非法的侵害,正是这不沉的航母在为每一个公民护航,而那些者终将被历史清算。



前几个月推出了一部饱受好评的主旋律电影《湄公河行动》,所有人都为军人与警员感动得痛哭流涕,但是在最后警员执意要活抓损害和污蔑公民权益的毒枭糯卡时表示不理解,甚至有人说国家就爱走形式主义,直接杀了不就完了。


但是我想当电影的最后糯卡被威武的军警押送回大陆并在法庭受审的时候,大概所有的人都沉默了吧!因为他们开始理解为什么为了活抓糯卡这些人民的军警愿意牺牲在异国他乡,将自己的尸骨与英魂一同埋葬。


因为惩戒一个恶人不能一杀了之,那国家将用什么给他的人民交代,那法律又有什么公信力可言,没有公信力那是不是人人都可以违法犯法,所以一个恶人必须要经过法律的审判并最终量刑与执行,这就是法律的严肃性,不容侵犯。也不会因为任何的个人情况而作出改变。


文末再次为处理本次北京市门头沟区房屋产权纠葛案的法官鼓掌,正是他们的一丝不苟维护了共和国律法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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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指路为鹿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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