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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医院里的这些东西是绝对不能乱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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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中国医院建筑与装备》杂志官方微信第3078次分享


        医院里每天都会产生大量的废弃物,这些废弃物种类繁多、成分复杂。有些废弃物如果随意处置,其后果也仅仅是“脏、乱、差”,而有些废弃物如果处置不当,将会给环境和人身安全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核医学诊断治疗过程中产生的放射性“三废”就是这样的一类废弃物。

    

        目前,处理放射性“三废”的主要措施是:在环境影响评价阶段,对防治设施运行后的放射性“三废”对环境和人员的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对放射性“三废”实行排放审查管理。具体来说就是,在放射性“三废”排放前进行监测,符合清洁解控水平的予以解控排放。


        目前管理模式下,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不同医疗机构的核医学场所有关放射性“三废”的分类、收集、暂存方式和配套设施不统一;二是短半衰期同位素应用所产生的废物经过足够长的时间衰变后,其监测结果通常接近本底辐射水平,此类监测和解控手续办理较大地增加了审管部门和医疗机构的负担。

 

废物所含核素分类办法 


       依据核医学使用核素半衰期的长短,将拟解控放射性废物所含核素分为A类(半衰期小于24小时的核素)和B类(半衰期大于24小时的核素)。


医疗机构核医学基本要求


        医疗机构核医学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持有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有健全的辐射安全管理体系和放射性废物管理专职人员;

       建立放射性固体废物和放射性废水暂存、处置管理台账并妥善保存,保存期至少五年;

       配备具有表面污染和外照射辐射水平检测功能的监测仪器,仪器每年应送计量部门检定合格;

       对放射性废物处置过程中自行监测数据、管理记录真实性负责,并承担数据不实或记录虚假导致的不良后果和违法责任。


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处理


放射性固体废物收集与暂存管理要求

       核医学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的收集与暂存应满足以下要求:

       放射性固体废物按照规定的分类方式收集和暂存;

       药物操作场所应配备具有足够屏蔽能力和电离辐射警示标志的污物桶,桶表面应注明所含核素的类别和名称,含不同类别核素的废物应分类收集;

       污物桶内使用不易破损的塑料袋对固体废物进行收集,密封袋口后转移至暂存室暂存衰变,并在塑料袋外表面注明核素的类别、名称和暂存日期;

       核医学科应设独立的放射性固体废物暂存室,室内配备暂存废物桶并在其表面注明所含核素的类别和名称,含不同类别核素的废物应分类暂存。暂存室入口处应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室内应安装通风换气装置。


放射性固体废物解控程序

       核医学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按照以下方式分别进行解控:

       仅含A类核素、含有B类核素放射性固体废物在暂存室内暂存时间分别超过30天、10倍最长半衰期(碘-131核素病房治疗至少暂存180天)后,使用经检定合格的监测仪器对废物表面污染和辐射剂量率水平进行监测;

       监测结果未发现异常且与所处环境监测数值处于同一水平的,可对废物清洁解控并作为医疗废物处理;

       在放射性固体废物暂存、处置管理台账上详细记录解控废物的核素名称、重量、废物产生起始日期、废物处置人员和处置日期等信息。


放射性废水的处理


放射性废水收集与暂存管理要求

       核医学产生的放射性废水的收集与暂存应满足以下要求:

       新建含碘-131治疗病房的核医学科应设置槽式衰变池(罐);

       衰变池(罐)显著位置应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池(罐)底和池(罐)壁应坚固、耐酸碱腐蚀、无渗透性和具有可靠的防泄漏措施;

       槽式衰变池(罐)的不同存储单元应进行编号标记。衰变池(罐)应具有液位显示、超限溢流、入口切换等装置。

 

放射性废水解控程序

       核医学产生的放射性废水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解控:

       槽式衰变池(罐)暂存方式:仅含A类核素的放射性废水在暂存时间超过30天后可直接解控排放。含有B类核素的放射性废水在暂存时间超过10倍最长半衰期(碘-131核素病房治疗至少暂存180天)后,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CMA或CNAS)对拟排放的废水进行检测,排放总量和排放方式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低放废液排放的有关规定执行。

       推流式衰变池暂存方式:产生含B类核素放射性废水的,每年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CMA或CNAS)对排放口废水进行至少一次检测,废水放射性活度浓度符合标准要求的方可继续排放。放射性废水排放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不超过10Bq/L的限值要求。

       应在放射性废水暂存、处置管理台账上详细记录解控排放废水所含的核素名称、体积、废水产生起始日期和处置日期等信息。

                                    

资料来源:《中国医院建筑与装备》杂志2017年第1期

原文作者: 杨瑞红 高宇 晏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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