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干部管理推动自治共治共享
教育家陶行知在《学生自治问题之研究》就已经提出了:“今日的学生,就是将来的公民;将来所需要的公民,即今日所应当养成的学生。想有能够共同自治的公民,必先有能够共同自治的学生,学校一定要养成学生共同自治的能力。”
6月13日,北京市第八中学怡海分校学生处、校团委、学生会、少先大队的所有学生干部共同见证“八中怡海分校学生干部自治管理委员会”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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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旨在督促和鼓励学生自觉自律,自尊自爱。学生干部自治管理委员会由我校团委、学生会和少先大队所有优秀的学生干部组成。
团委书记周海舰老师向委员会成员提出工作要求。表示“自治管理”不仅真正锻炼了学生的能力,增强了学生的积极性,挖掘了学生的潜能,提高了学生各方面的能力,还真正解放了老师,它使每个学生既是管理的对象,又是管理的主体;既是活动的对象,又是活动的主体;既是评价的对象,又是评价的主体;真正让孩子们当家,成为学校的小主人。
学生处主任赵子阳老师鼓励同学们要勇于迎接挑战,鼓励同学们端正态度、谦卑行事、懂得尊重、赢得成功。
柳宗元《种树郭秦驼传》中写道:“能顺木之天,以致其性焉尔”,意思是种树要顺应树木的天性,学生的管理亦如此。怡海学子在自我实践成果的激励下,愈发的“我快乐,我自律”。学生干部们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为全校学生做好表率,成为“道德自律”的楷模。
校园自治管理提倡学生的六种精神:
⑴主人翁精神 ⑵刻苦学习的精神
⑶勤俭节约的精神 ⑷艰苦创业的精神
⑸团队合作的精神 ⑹水滴石穿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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