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儿童插座价格联盟

花近100万买的商铺变成消防通道,业主如何才能退房?

只看楼主 收藏 回复
  • - -
楼主

花了近100万买商铺,本该开开心心地去收房,结果发现商铺变成了消防通道,如果是你会是啥心情呢?



事件回顾


2015年8月1号卿女士在金堂蓝天城市广场广场买了一个门面,价值90多万,今年春节回家,居然看见自己买的位置是消防通道。



打开房门就能看到楼梯和通道



现场可以看到有消防的标志



原本开发商销售时承诺的两个铺面之间可以打通合并使用的,也已经封死



里面堆放了扫把垃圾桶等杂物,还摆放了一台洗衣机



卿女士展示了当初购买商铺时宣传的规划图纸,上面标注的确实是商铺。


(消息来源:CDTV-4)


卿女士表示:此前开发商并没有通知她,交房日期早就已过,他们现在交不出房子,不给我换铺子,也不解除合同,天天玩拖延,而且也不想赔偿。原来承诺用租金的形式在十年内至少回收73%的购房款,现在现在连房租都打不起。


皮皮在网上搜索了一下关于“商铺变消防通道”的相关新闻,发现这种情况还并不是个例



那么购买的商铺变成消防通道合法合理吗??


皮皮就此问题咨询了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陈军律师,陈律师表示:


发生火灾时用来救命的通道变成了开发商牟利的工具,罔顾消防安全,不合理也不合法,违反了《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祥见后文)


遇到这种情况可以这样做


首先,可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协商换房或者退还购房款并支付您一定的损失;


再次,可以拨打96119、或当地的消防监察部门投诉,或要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据《消防法》第60条对其进行罚款;


同时,还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因开发商将消防通道作为商品房出卖给您,违反了《消防法》的规定


根据《合同法》第52条之规定,违反法律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又根据《合同法》58条之规定,在合同无效后,开发商因该合同取得的购房款,应当予以返还,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要求赔偿损失。


《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另外,卿女士在买房时,开发商还曾承诺用租金的形式在十年内至少能返73%的购房款,这种承诺又是否合法呢?


陈律师表示:


上述的这种情况开发商的行为从外观上符合就“未竣工商品房”进行返本销售或售后包租的特征。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1条明确禁止了此类行为。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据该办法第42条规定对开发商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等行政处罚。


同时上述开发商将消防通道作为商品房出卖,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对于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应当依照刑法第176条的规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之规定,若卿女士所遇到的情况并非个例,且开发商的行为已达到追诉标准的情况下,其有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按照刑法第176条承担刑事责任。



像卿女士遇到的这种“承诺返租”的情况或许你也曾遇到过,既然是不合法的,那就不要盲目相信随意投资,一不小心又是一个“坑爹”的套路。

  

以上要点各位盆友可有拿小本本逐一记好?



再遇到此类问题就不要只是扯扯横幅喊喊口号啦,必要时可以采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投资有风险,买房需谨慎!


买房遭遇不合理,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成都房帮帮新栏目《谈房说法》上线,我们有专业律师为你指点迷津。你有什么问题,赶紧给我们留言吧~~~




声明:本文系腾讯成都房帮帮原创稿件,如有雷同纯属抄袭!谢绝一切未经授权的转载行为,违者追究法律责任。转到朋友圈的您随便~~~



推荐阅读


↓↓↓点击“阅读原文”进入帮帮社区,曝光、提问、侃户型……你想怎样都可以~~~


举报 | 1楼 回复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