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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营业部总经理违法买卖股票却亏损80万 小散可以自我安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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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证监会披露依法对4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包括:2宗内幕交易案,1宗短线交易案,1宗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案。

其中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案,吃瓜群中看了之后,会令人对证券从业人员的炒股水平产生怀疑,甚至还会减少自己亏损带来的自责感。

证监会披露,时任华西证券大连五五路营业部总经理王学锋,在从业期间使用“许某”账户买卖股票,没有违法所得。大连证监局决定责令王学锋依法处置其非法持有的股票,并处以3万元罚款。

事实上,在买卖股票的操作中,王学峰可谓亏损连连,,王学锋自2012年至2016年4月期间,担任华西证券大连五五路营业部总经理,任职期间王学锋借“许某”证券账户买卖股票。

2015年6月17日至2016年1月12日收盘,“许某”账户累计买入金额9166907.6元,累计卖出金额8320363元,实际亏损644724.6元。仍持有华谊兄弟(300027)股票1.42万股,该股账面浮亏157657.99元。该账户合计亏损802382.59元。上述期间“许某”账户资金来源和去向归于王学锋。

王学峰亏损80万元这段时间,刚好是中国股市从高处下行之时,总共四波下跌,最后一次异常凶猛的熔断就发生在1月份,在这个阶段炒股,亏损是大概率事件。

券商营业部消息众多,营业部总经理人脉广泛,一般都是信息中枢。中国法律规定证券从业人员不能买卖股票,就是为了不产生内幕交易等行为,但实际上,券商、基金等人员很多都在炒股票,不过收益情况也不过尔尔。之前不少基金经理利用内幕交易,也还出现亏损。

如果盈利了,证监会是可以没收盈利,并处以非法所得一个倍数的罚款,王学峰倒是省了没收非法所得的费用,只给了3万元处罚。

而今天证监会同时披露另外2宗内幕交易案中,当事人既被没收盈利,同时也被处以罚款。

一是崔某某、钱某某为亨通光电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黑龙江电信国脉41%股权,及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

姚启强是该内幕信息的法定知情人,且在内幕信息敏感期间内与崔某某、钱某某密切联系,姚启强控制其配偶“张某”证券账户买入“亨通光电”32,000股,获利约2.9万元。江苏证监局决定没收姚启强违法所得约2.9万元,并处以约5.8万元罚款。

二是王某、张某某、宋某某为亨通光电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电信国脉41%股权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间内,时任电信国脉副总经理刘庆涛与王某、张某某、宋某某多次联系,刘庆涛使用本人证券账户买入“亨通光电”2.4万股,获利约5.4万元。依据证券法,江苏证监局决定没收刘庆涛违法所得约5.4万元,并处以约10.9万元罚款。

利用内幕信息赚钱是相对容易,但是违法,利用专业能力赚钱才是王道,可有些券商与基金的投资水平却有些让人不敢恭维。

比如今年上半年,中信证券自营业务浮亏高达55.6亿元,国泰君安自营业务浮亏4.4万元,东方证券自营业务浮亏10亿元,华泰证券自营业务浮亏8.95亿元。

上半年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分别亏损1101亿元和1872亿元,固定收益的表现倒是稳定,比如货币基金和债券基金上半年利润分别达589亿元和72亿元。2016年上半年公募基金管理费、托管费和交易费用合计达到324亿元,花去的费用倒是不少。

聚拢了这么多人才,掌握那么多信息,进行那么多调研,券商主要还是靠经纪业务赚钱,基金主要靠债券货币基金赚钱,根本没体现出优于普通投资者的一面。

掌握信息的专业人才赚钱都不容易,市场赚钱的毕竟是少数,小散还是要提高警惕,随时准备防止被割韭菜。

(编辑:左迪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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