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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恒律师出席“生育对女性社会生活的影响与对策研讨会”并做重点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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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1日,北京市法学会妇女法研究会、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劳动法分会在京举办“生育对女性社会生活的影响与对策研讨会”。德恒全球合伙人、全国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副会长王建平,德恒合伙人、、北京市妇女法学研究会理事苏文蔚应邀出席,就相关话题作重点发言。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后于今年1月起实施,各地细则纷纷出台,包括“二孩政策”等相关内容的规定对女性职业规划与生涯产生重大影响,时下“计划生育新政策”已成为社会讨论的热点问题。


王建平律师说,女性尤其是处于生育期间的女性是受法律保护的特殊群体,由于这种特殊性以及劳资双方的对立性,各方关于保护方式及程度争论不断。虽现有保护措施体现了国家对女职工保护的重视,但现实中常出现“政府请客、企业买单、劳动者享受”的解决模式,但现实中实施结果各方都不满意,反映出政策与现实的脱节。政政策制定者在新政出台时应深入调研、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合理安排资金来源和承担的责任。另外,当前劳动关系中诚信缺失,导致劳资双方相互猜忌、相互防范,权利义务无法落实。对此需要重塑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不能单单让企业买单去承担社会责任。国家、企业、劳动者,以及社会各方都应当参与进来,才能有效地解决问题。


苏文蔚律师在讨论生育对女性职业影响时,认为由于劳资双方的立场不同,对于生育采取的应对措施往往针锋相对。以孕期女职工请病假为例,部分员工会采取换医院、换医生等方式千方百计取得病假条获取病假,企业则会为员工请病假设置重重障碍,建议劳资双方在能够诚信相对以减少矛盾和争议。对于陪产假期间工资承担问题,苏律师认为在没有新政策出台前,还应由企业按员工正常工作的工资待遇承担,她特别建议对于政策规定不明确的,例如福利产假等企业完全可以通过规章制度的规定与以落实,避免执行中的争议。


中华女子学院、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北京市总工会、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北京律协劳专委等学者、法官、仲裁员、律师参加会议并进行了重点发言和研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妇女报社,以及许多在京企业代表近200人出席了会议。


(责任编辑:贾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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