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求侵权作品暂停发行仍是少数
主要原因是一款游戏前期投入巨大,一旦裁决错误可能给被告造成巨大损失,并有可能侵害游戏用户的利益。,对原告的举证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对于游戏界面的功能性布局,。但对于有一定独创性的游戏界面、游戏背景,被告未能举证来源于公有领域的惯常表达的,应予保护。
对于游戏角色,,应结合游戏角色的属性、特征和相应技能、整体感知,综合进行判断。
对于IP授权环节的风险,主要有:游戏及重要元素的《委托创作合同》对著作权的归属、使用范围约定不明;游戏作品是通过转授权获得,但转授权人可能没有获得转授权的权利,需要核查第一手著作权人和转授权人的原始合同;游戏已经经过了多次转授权和改编,中间授权环节的某些主体注销、吊销,权利链条断裂,存在较大风险;购买作品改编权的,对改编权持续时间、地域、权限、能否转授权等问题约定不明。
游戏分发平台掌握着渠道优势,在分发的过程中收益丰厚。对于游戏平台究竟承担何种责任,从证据层面,要审查游戏平台和游戏开发商的合作模式。部分游戏平台,对侵权作品审核不严,甚至在重点位置、优势位置予以推荐下载的,或承担直接侵权责任;已经对作品进行了初步审核,则只有在收到权利人的有效下架通知仍然不予配合的情况下,承担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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