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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拖欠工资及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在俄用人单位将面临更为严重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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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日起,包括俄罗斯联邦劳动法及行政处罚法在内的修正案开始正式生效,今后拖欠发放工资及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将面临更为严重的处罚。

首先按照规定,用人单位每月工资应分两次进行发放。具体的发放日期可按照内部劳动规定、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执行。但其发放日期应不晚于工资结算周期后的15个自然日。也就是说,如用人单位需发放9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资,则其最晚发放时间应为10月15日。

第二,未支付工资或拖欠部分工资,以及发放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将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为首次违规,则其负责人将处以1万卢布到2万卢布罚款,个体经商户将处以1千到5千卢布罚款;法人将处以3万到5万卢布罚款。针对二次违规行为,负责人将处以2万到3万卢布罚款或1-3年停职处罚;个体经商户将处以1万到3万卢布罚款;法人将处以5万到10万卢布罚款。


因雇主拒绝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或签署不正规劳动合同,或暗中使用民事合同替代劳动合同的,将面临以下处罚:
-  负责人将处以1万到2万卢布罚款;
- 个体经商户将处以5千到1万卢布罚款;
-  法人将处以5万到10万卢布罚款;
二次违规行为的罚款力度也会相应增加,负责人将面临停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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