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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汪洪章|《文心雕龙》与西方文论(三)《庄子》、《文心雕龙》与现象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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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汪洪章,现任复旦大学外文学院英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翻译系主任、外国文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兴趣包括英美文学、西方文论、中西文论比较。著作有《西方文论与比较诗学研究文集》《文心雕龙与二十世纪西方文论》《比较文学与欧美文学研究》等。译作有《批评理论在俄罗斯与西方》《异乡人的国度:文学评论集》等。 

专题:《文心雕龙》与西方文论
《庄子》、《文心雕龙》与现象学方法
文/汪洪章


《文心雕龙》或明或暗引述《庄子》之处非常多,就引述次数而言,尤以《神思》篇为最。自徐复观《中国艺术精神》发表以来,关于庄学与现象学之间的相通、相似关系,学界多有讨论。唯独《文心雕龙》创作构思论中所蕴有的现象学意含,很少为“龙学”界所关注。本文拟从想象的现象学入手,进而借用后结构主义语言理论,分析刘勰因受庄学和王弼玄学影响而持有的语言观,考察他对言意关系认识中的矛盾之处,分析产生这种矛盾的实际原因。


一、想象的现象学


陆机的《文赋》是中国古文论中论创作构思比较系统而完善的一篇重要文献,其中许多精彩的表述也被《文心雕龙》转化吸收。但与《文赋》相比,《文心雕龙·神思》更为要言不烦,既有条理,又能突出创作构思过程中一些最为关键的问题,如想象、意象的形成以及语言和思想表达之间的复杂关系。从相关哲学思想的源头看,《神思》篇中的创作构思理论,主要来自《庄子》。


[庄子像]

“古人云:‘形在江海之上,心存魏阙之下’。”刘勰引《庄子·让王》中的这两句话[1],“以示人心无远不届,”[2]但相对于具体的文学创作构思阶段的想象而言,这种“无远不届”的想象还只是人一般心理经验而已。文思则不同。文思固然神远,但它必须与物游,它不是漫无目的的。“寂然凝虑,思接千载,悄焉动容,视通万里,吟咏之间,吐纳珠玉之声,眉睫之前,卷舒风云之色,其思理之至乎。”这些话的前四句脱胎于《文赋》所谓“收视反听,沈思傍讯,精骛八极,心游万仞。”说的似乎是想象的超越时空特性,其实由紧接其后的四句来看,前四句描写的仍然是有一定内容和对象的想象构思活动。正如《物色》篇所云:“诗人感物,联类不穷,流连万象之际,沉吟视听之区。写气图貌,既随物以宛转;属采附声,亦与心而徘徊。”《物色》篇的这几句话恰好补充说明了上引《神思》篇中的那几句话。也就是说,诗人那匹想象的“野马”只有在诗人感物时,才会不羁地去驰骋于广袤无垠的时空。至少诗人在有意识地临篇缀虑时是如此。当然,构思与具体创作有时也难以分出先后来,对那些“心总要术,敏在虑前”,能够“应机立断”的“骏发之士”来说,构思、想象和写作可能是一体的,或者说是可以同时进行的。但对绝大多数文士来说,创作构思中的想象与一般心理学意义上的想象是有区别的。

创作构思过程中的想象是有意识的行为,用胡塞尔的话来说,是意向性行为。胡塞尔在《纯粹现象学导论》英文版前言中说:“对现实世界存在方式的意义加以现象学澄清,结果我们可以发现,只有超验的主体性才能在本体论上拥有绝对存在之意义……而现实世界确实存在,但就其本质而言,是相对于超验的主体性而存在的,因此,只有作为超验主体性的意向性构意之产物(the intentional meaning-product),现实世界才能作为现实存在而拥有其自身意义。”[3]胡塞尔这段话可部分地用来解释刘勰那作为有意识行为的“神与物游”。首先,想象作为具体的创作构思过程之一部分,它不是天马行空、奔放不羁、漫无目的的行为。“人秉七情,应物斯感。”作为构思的主体,诗人是在外物感发的情况下,才展开想象的翅膀的。这种想象或曰“神思”,从一开始就是个意向性行为,它固然有其超验的一面,但由于它以感发诗人的外部事物和事理为意向性对象,因此,这种“神思”不是胡思,更不是乱想。所以刘勰说:“神居胸臆,而志气统其关键。”这里的“志气”约略相当于胡塞尔的“意向”(intent 或“意向性” intentionality)。“神与物游”关键是在神与物之间形成一种交互主体(intersubjective)关系,并使其互动起来,而这一互动必须始终以主体的意向性行为(即主体理解“物”的意义之行为)为指归。意义的主体建构才是之所在。因此,想象的对象可以是客观外物,而具体构思和创作的目的以及意欲达到的结果,则不只是为了客观反映外物(“体物而浏亮”的赋可能除外),而是为了表达诗人(主体)对客观外物的理解和把悟,而理解、把悟到的东西就是意义。构思(神思)就是构意行为(meaning act),具体创作则是写意行为。


[胡塞尔]

“只有作为超验主体性的意向性构意之产物,现实世界才能作为现实存在而拥有其自身意义。”我对胡塞尔这句话的理解是:外物本来无所谓意义,只有当作为主体的人与外物形成了一定的关系(而且主要是认知关系,不是自然自在的关系)时,外物对试图理解外物的人才有意义。所谓“超验主体性”其实并不一定有多神秘。在人与外物的自然关系中,是无所谓认知的,因此可能不存在主客体之分。但当人以积极有为的姿态迎逆、感知外物的时候,主体就诞生了,而这主体不是物,他不可能与外部世界构成物与物的关系。主体是以概念、范畴来面对世界万物的。以概念、范畴来把悟世界的主体,本质上来讲,当然是超验的,而不是自然的或经验的。[4]“物”不能以客观的、经验的方式自然地反映到“文”中来。《文心雕龙·原道》开篇就说:“文之为德也大矣,与天地并生者何哉?……惟人参之,性灵所钟,是谓三才;为五行之秀,实天地之心。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5]其实作为人文之文的一种,文采是不可能自然显现的,它必然要经过诗人、作家之心、手、笔的经营,方可为人阅览和知晓。作家、作品对外物的关系不是镜子与对象的关系,也就是说,不是简单的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写进文章的不是物,而是用词语描摹的物象,确切地讲,是言象(verbal icon)。一方面,这种物象是诗人、作家以意把握得来的,所以叫意象;另一方面,作为主体构意行为的意,从一开始就不是空洞的,它以物、象为对象。因此物、象在进入构意过程时,本身就已经脱离其客观、自在的状态,而与意一起成为一个互含、互构和相互调整的过程。意以象为载体,象以意为指归。意象作为作家“意向性构意行为的产物”,才是文学书(抒)写的真正对象。这是刘勰试图阐述的一个关键的创作论问题,所以他说:“使玄解之宰,寻声律而定墨,独照之匠,窥意象而运斤。”(《神思》)并将此看作是“驭文之首术,谋篇之大端”的一部分。这里的“玄解之宰”来自《庄子》,大约相当于胡塞尔及西方美学史上常言的“超验之主体”。[6]

当然,《庄子》与现象学方法有着明显的相通之处,然而也并不完全相同。《庄子》所谓“气”,与胡塞尔的“纯粹意识”还是有很大差别的。《庄子·人间世》:

回曰:“敢问心斋。”仲尼曰:“若一志,无听之以耳而听之以心,无听之以心而听之以气!听止于耳,心止于符。气也者,虚而待物者也。惟道集虚。虚者,心斋也。”(《集释》,第147页)

俞樾对这段话的解释以及他对郭注的反驳颇能说明问题。俞樾说:

上文云,无听之以耳而听之以心,无听之以心而听之以气。此文听之以耳,当作耳止于听,传写误倒也,乃申说无听之以耳之义。言耳之为用止于听而已,故无听之以耳也。心止于符,乃申说无听之以心之义。言心之用止于符而已,故无听之以心也。符之言合也,言与物合也,与物合,则非虚而待物之谓矣。气也者虚而待物者也,乃申说气字,明当听之以气也。郭注曰遗耳目去心意等语,误以符气二字连读,不特失其义,且不成句矣。(《集释》,第147-148页)

俞樾所辩有理,可谓深得庄子本心。“听之以气”而不“听之以心”,明言要去心,做到无心。而胡塞尔的现象学方法可以说恰恰是“心止于符”,即主体、客体合一,主、客合一仍不能说是虚以待物。因为胡塞尔的现象学认为,通过直观,客体来到主体面前,主体通过赋意行为而构成客体,主体和客体是相互涵摄的。因此,意识对胡塞尔来说就不是空白,他认为纯粹的“我思”是不可能的。意识总是有内容的,它是对某物的意识,主体和客体在经验中的根本联系,是有所意识的心灵的一项基本事实,主、客体的这种联系,胡塞尔称之为“意向性”。[7]很显然,庄子的“心斋”、“坐忘”、“气”等概念所指的内容,与胡塞尔的“意向性”有着颇大的区别。换句话说,庄子比胡塞尔更加“虚心”。

根据以上所论,我们认为,徐复观先生在庄子与胡塞尔现象学方法间所发现的关联和相通之处,也许应作部分修正和调整。徐先生说:“庄子在心斋的虚静中所呈现的也正是心与物冥的主客体合一,并且庄子也认为当时所把握的是物的本质。”[8]根据俞樾的理解,“心与物冥”只是进道的一个步骤,而进道的关键是心物两忘而达于气、化的境界。如此看来,庄子的方法与胡塞尔的方法之间,还是有些层次区别的。胡塞尔主张主体、客体互含互构,而庄子的心斋、坐忘,目的则是做到“无心”。无心则自然万物来汇,方显本身,亦即胡塞尔所谓“事物本身”。所以,“有心”“无心”之辨,仍是庄子和胡塞尔之间一个不容忽略的不同点。


二、意象之发明及言意关系

 

《神思》篇所谓“使玄解之宰,寻声律而定墨,独照之匠,窥意象而运斤,”揭示了文学创作主体的一个重要特征,这个特征就在于其高超的或曰超越性的观察力和颖悟力,即有能力把握到事物之精髓,并在脑中形成意象,然后由手中之笔将其书写下来。而《物色》中所谓“流连万象”,“随物以宛转”,“与心而徘徊”,说的就是意与象之间不断互动和调整的过程。这一过程包含诗人、作家在构思时所作出的种种选择,其目的就是力图所选之象能表达自己感物所得来的意,即对事、物与主体间互构关系的理解,亦即构思及具体写作过程所要把握和表达的终极意义。创作构思活动从一开始就是个积极的有意识行为,它以意象的形成和书写为目的。

“意象”一词虽常被人目为中国古典文学批评的专名,其实,从《文心雕龙·神思》所论“意象”之脉络理路看,一切文学创作过程中作家所把握到的意义,皆可以“意象”作为载体。推广而言之,一切人文创设都可视为人类关于外部世界的“意象”。即使是西方现实主义或自然主义小说、戏剧作品,不也都是作家对社会、人生有了自己的理解之后而写出来的吗?在这个广义上,他们书写的对象也就是意象。客观外物既不能自然走进作品中来,也不可能被纯客观的反映到作品中去。作品中的一切都是意象性构成品。由此看来,“意象”一词在中国文化中的发明实在具有太多的哲学意涵,它深刻地表述着人们对外部现实的根本关系。

“意、象”合为一词虽为刘勰首创,[9]但关于意、象及其关系的实质性表述则要早自《易传》、老子、庄子和魏晋玄学名家王弼。这些早期关于意、象的思想都是刘勰构建自己文论体系时的理论基础,而对其影响至大者则为庄子。

《易·系辞上》曰:“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这里的“象”指《易》之卦爻之象,为圣人所立,当然包含有自然之物象和人文事象,作为“天下之赜”的摹拟,它已蕴含着圣人的理解,表征的是自然及社会人事现象之理、之义。“子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然则,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变而通之以尽利,鼓之舞之以尽神。”(《易·系辞上》)卦、爻之象的设立,可使“深不可测的‘赜’,呈现为经验事实,这才有辨识的可能。而辞,则是宣示卦爻之象”[10]的语言形式。所谓“象”就是象征符号(symbol),它的功能是表达圣人所观察体悟到的“物宜”,即关于事物的意义,所以《易》中之象,实质上也是意之象。《易·系辞上》中所谓“书不尽言,言不尽意”在中国文化史上较早地道出了书面文字与言语、语言与意义表达之间的吊诡关系,其间的张力始终持存于后来多方面的中国文化思想表达领域,哲学、文学及文论莫不如此。魏晋时的言意之辨更是玄学的一个重大课题。就其实质而言,言、意关系,最终指向的是人与外部现实之关系,也是人类哲学思想从根本上一直加以思考的问题。言、象、意、道,层层向上,寓指着终极的宇宙本体。

根据陈鼓应先生的研究,《易》之《彖传》和《系辞》均受老庄影响[11],他认为:

 

就思想系统的原创性和完整性而言,《易传》都不如老庄。老子创建了中国历史上第一哲学系统,他使用的概念、范畴后来都成了中国哲学史的主要概念、范畴,从思想来看,老子哲学的核心——道论部分,天地人一体的思想结构,构成了一个非常完整的哲学体系。而庄学将老子客观之道内在化而为人的一种心灵境界,其天地人合一的境界哲学,其思想境界的高远深邃,则老不如庄,而《易传》的哲学成就,更难望其项背。[12]

 

老子是以对“道”这一终极实在的系统关怀而成就其中国哲学之父之地位的。但颇为吊诡的是,作为中国哲学之开山,他对语言表达现实之能力深感怀疑,认为对“道”之体认是无以言说的,所以《老子》首章即曰:“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老子从一开始,就名言人对外部现实关系之复杂,然而统观《老子》五千言,他并未放弃体认终极实在的努力。相反,他能以诗人的语言去暗示,引领人们去“悟”道。其理论特色在于他有关“象”的讨论。

老子关于“象”的理论,首先表现在他的“大象”之说中。他所谓“大象无形”中的“大象”,实际上就是那“惟恍惟惚”的“道”。“执大象,天地往。往而不害,安平太。”(三十五章)河上公注曰:“‘象’,道也。”成玄英疏曰:“大象,犹大道之法象。”林希逸注曰:“大象者,无象之象也。”[13]作为形而上本体的“道”,在老子哲学中是至高无上的范畴,名称许多。《老子·二十五章》就说:“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所以,“大象”、“大音”等都可以用来指称“道”的不同性质,即《老子·四十一章》所谓:“大音希声,大象无形”。有限的物象虽不能完全表征“道”之全体,但“道之为物,惟恍为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二十章)透过有限的物、象,并借助有限的物、象的暗示、隐喻、象征作用,去迹近道之精、真、信,还是有可能的,也是人类进行人文创设时所必须作出的努力。而在这一努力中起关键作用的是语言。尽管老子认为“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知者不言,言者不知”(五十六章)[14],“多言数穷”,因而常“行不言之教”,但是,“大音希声,大象无形”已足可引领人们去领悟那至大的道之境界。在这个意义上,庄子的境界哲学实承受了老子哲学的精髓。


[老子]

刘勰《文心雕龙·神思》中所谓“窥意象而运斤”所从出的原始语境应是《庄子·天道》中关于轮扁斫轮的故事和《徐无鬼》中提到的匠石之故事,其中“运斤”一语直接来自《徐无鬼》。至于刘勰将意、象合于一处,除六朝汉语词汇双音化的一般趋势使然外,当然受王弼启发较多。[15]而王弼论言、象、意又是受过庄子影响的[16]。《庄子·天道》中轮扁斫轮的故事,说明“得之于手而应之于心”的道是无法用语言来传达的。《天道》曰:“世之所贵道者书也,书不过语,语有所贵。语之所贵者意也,意有所随。意之所随者,不可以言传也。”(《集释》,第488页)《庄子·外物》亦曰:“荃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荃;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集释》,第944页)后来王弼正是受到庄子这段话的启发,在《周易略例·明象》中,对言、象、意三者间的关系发表了一段著名的高论。王弼说:“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这些话似乎是从《易》象的作成角度而言的。接着王弼又说:“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17]这几句话则是从象的阐释角度说的。王弼关于《易》之阐释和阅读的言论,涉及魏晋玄学中的一大课题,即言意之辨。他的“得意忘言、得意忘象”的主张应该说正是建立在《易·系辞上》“言不尽意”的认识基础上的。

如果《易传》确如陈鼓应先生所发现的那样,是受老庄影响而形成的,那么,我们也可说刘勰在《文心雕龙》中对意象之发明及对言、意、物的关系之认识,也是从根本上来自老庄,间接地来自王弼。从《神思》所引述多处《庄子》言论看来,这种结论是能够成立的。所谓“寂然凝虑”、“神与物游”、“陶钧文思”、“疏瀹五脏,藻雪精神”、“玄解之宰”等等,引述《庄子》(包括《老子》)之处,所在多多。[18]《序志》也说:“言不尽意,圣人所难”。所以,刘勰创作构思论在涉及语言之性质时,所受影响主要来自老庄,尤以庄子的影响为突出。这些影响由于涉及诗人和语言对外部现实之关系,因此显得特别重要。“言不尽意”一说对中国文学艺术精神之深刻影响更是自不待言。中国文艺后来之所以一直强调“文外之重旨”,认为“复义为工”(《文心雕龙·隐秀》),注重写神而较少在穷形尽貌上下功夫,主要是由于受言不尽意论之影响。“天道难闻,犹或钻仰,文采可见,胡宁勿思?”《文心雕龙·征圣》篇中的这几句话,正道出了中国古典诗文重神质之喻而轻形器之抒写这一大特质。[19]


三、刘勰论物、思、意、言的关系


《神思》所谓“意翻空而易奇,言征实而难巧”,表达了刘勰对语言本质的看法,说明他对文学想象构思活动中“意”无远不届、迷离飘忽之特性的体认。“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我才之多少,将与风云而并驱矣”,这里的“情”、“意”是诗人、作家秉情观物,主观的情、志自由投射于物的一种“移情”活动。其中的“情”,既是人天生所禀之七情,更是构思活动中诗人受外物感召而兴起的特定的有意向的情。“意”是一种有定向的“意志”和“意向行为”。“情满于山”、“意溢于海”,两者都是积极的构意活动。“神与物游”,主、客互赠互答,飘忽不羁的灵魂寻求着寄托和表达,故曰“翻空而易奇”。奇情美意努力寻求的是言象(the verbal icon)之表达,但是,言的本质又是征实的,也就是说,语言的本质是寻求能指和所指及所指物之间稳定的递进指称关系,容不得飘逸不定的文意、文思。因此,言和意、意与思之间产生了一种张力关系,构思及创作活动主要围绕如何协调处理这种关系而进行。

“言征实而难巧”,颇有责备普通语言于文学意味表达之无能。范注中有一段话,颇能说明问题:“言语不能完全表彰思想,而为言语符号之文字,因形体声音之有限,与文法惯习之拘牵,亦不能与言语相合而无间。故思想发为言语,已经一层障碍,由言语着竹帛,又受一次朘剥,则文字与思想之间,故有不可免之差殊存矣。”[20]范注所云,于刘勰对语言本质之理解,说明颇为透彻。文学的写作与表达,要做到“辞达”是十分困难的。难就难在思想与言语,言语与(书面)文字,层层阻隔,不能完全相为表里,从而造成文不尽言,言不尽意(思)的情况。从老庄开始,中经《易传》,再到王弼、陆机和刘勰,这些中国的先贤先哲们对言、意、物之间关系,都曾做过极其深刻的思考,因而在很多方面预知了西方后结构主义的语言观。

后结构主义的理论主要来自德里达所开创的解构主义。根据解构主义的文本性(或曰漂浮的能指)、修辞性和互文性这三个相互联系的概念,能指(word词)、所指(concept概念)和所指对象(thing物),即言、意、物之间,并不存在相互关联、相互映衬的透明关系。语言相对于现实(实在)而言,是飘浮不定、游移滑动的,这种情况由于比喻性语言(如暗喻和借喻)的使用而变得更加严重。语言自身的修辞性特点,特别是比喻性语言的使用,使语言成了一层一级的替换和差异的过程,导致能指始终处于漂浮状态。[21]也就是范注所谓“故思想发为言语,已经一层障碍,由言语着竹帛,又受一次朘剥,则文字与思想之间,故有不可免之差殊存矣。”这一层一级的差殊,仿佛德里达所谓的“无法缩减的差异之延异性”(the différrence of the irreducible difference),[22]使诗人、作家文意的表达变得极其困难,因此陆机在《文赋》中说:“恒患意不称物,文不逮意。”刘勰也说:“暨乎篇成,半折心始。”


[德里达]

对语言是否能完全表彰思想之怀疑,是中国文化中一个基原性思想,无论《易传》还是影响《易传》至为深刻的老庄思想,抑或玄学家王弼,都对语言的这一本质作出过深刻反省。类似这种中国思想的表达,在二十世纪西方后结构主义、后现代主义中几乎成了语言学、哲学乃至文学批评理论的主潮,影响西方人文话语既深且巨,致使人们开始普遍质疑知识和语言具有客观再现实在之理性功能。

美国当代哲学家罗蒂(Richard Rorty)受杜威、,认为人们将知识看作是知识主体对外物的再现(用他的话来说就是像镜子一样反映),是个极大的错误。语词有意义,并不是因为自身有再现品格,语词与外部现实并不是透明互照的关系。他甚至说:“要知道,言语不仅不是人内在表象(representions)的外化,而且根本就不是什么表象。”[23]在罗蒂于1979年发表《哲学与自然之镜》前五年,德里达《文字学》已经由斯皮瓦克(Spivak)翻译成英文并由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出版。其中有一段描述了亚里士多德的语言观:

如果在亚里士多德看来,‘语言是心境的符号,文字是语言的符号’(《解释篇》1,16a3),那是因为,言语,第一符号的创造者,与心灵有着本质的直接贴近的关系。作为第一能指创造者,它不仅是普普通通的简单能指,它表达了‘心境’,而心境本身则反映或映照出它与事物的自然相似性。在者与心灵之家,事物与情感之间,存在着表达或自然指称关系,心灵与逻格斯之间存在着约定的符号化关系。最初的约定与自然的普遍的指称秩序直接相关,这种约定成了言语,书面语言则将约定固定下来并使它们相关联。[24]

德里达接着引述了亚里士多德关于语言本质的另一段话:“正如文字因人而异一样,言语也因人而异。但是,由符号直接表达的心境,在所有人那里都是相同的。同样,我们的心境所反映的那些事物在所有人那里也是相同的。(亚里士多德《解释篇》16a)”[25]德里达认为亚里士多德对语言的看法太过天真,因此不无调侃地批评说:“内心情感自然而然地表达事物,并构成一种普遍的语言。这种语言在情感表达事物后似可消失,因其过程是透明的。亚里士多德本人不说这种话似乎亦无大碍。”[26]德里达在一条注中引述了皮埃尔·奥邦克对亚里士多德的批注道:“亚里士多德在其他著作中确实将符号看作是言与物之间的关系:‘人们讨论时,无法将事物本身带到现场,但却可以将事物的名称用作符号[以进行讨论]。’这里,亚里士多德只字未提或至少忽略了心理经验所构成的中介,不过不提也没什么大错,因为内心的种种经验,其表现就像事物,事物可直接由心理经验替代。但是,我们总没办法用事物来代替名称吧。”[27]德里达试图批驳的就是西方形而上学史上他所谓的“逻格斯中心主义”(logocentrism)或曰“语音中心主义”(phonocentrism)。因为,在他看来,亚里士多德、中世纪神学都以为“声音最接近所指,不管所指是严格地界定为意义(思想过或生活过的意义)还是较为宽泛地界定为事物。”[28]他在论胡塞现象学中的符号问题时说:“人们用以与声音联系的东西是与词的语言、一种由统一构成的语言——人们可以认为它们是可还原的、不可分解的——联系在一起,它们把所指的观念与能指的‘声音复合’焊接在一起。”[29]在德里达看来,这种人为的焊接是再天真也不过的了。

德里达所批驳的“逻各斯中心主义”和亚里士多德的自然主义的语言(包括言语和文字书写)观,在中国传统语言思想中也是普遍存在的。[30]但是有所不同的是,中国(语言)哲学家,如老子、庄子、《易传》作者、王弼等,是在认识到语言不能充分表达意、思的根本前提下,来论述物、意、言三者之关系的。换句话说,他们在能指、所指、指称物之间看到的更多的是差异而不是同。正因为如此,他们的语言哲学,从一开始就具有超越论的色彩。对他们来说,语言尤其是书面文字,并不总是具有偶像的意义。得意忘言的语用态度较好地表达了这一点。这与亚里士多德“将符号看作是言与物之间的关系”,与结构主义语言学将能指、所指构成一内在统一的体系之说,是有所区别的。

老子的道论形而上学色彩比庄子浓厚,所谓“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就是明证。而作为儒家主要经典之一的《易传》,虽如陈鼓应先生所论曾受老庄影响,但其形上学特征还是十分浓重的。所谓“书不尽言,言不尽意”“表达的正是意、言、书三者之间的等级秩序,亦即内在的思想、口头语言、书面文字之间的等级关系,在中国传统里,可以说这最接近于德里达所谓‘形而上学的等级秩序’。”[31]只有庄子因能“将老子客观之道内在化而为人的一种心灵境界”,故能摆脱指称性的再现的语言观,主张“得意忘言”,以诉诸于人无心而自在的直觉体悟。《齐物论》曰:“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既已为一矣,且得有言乎?既已谓之一矣,且得无言乎?一与言为二,二与一为三。自此以往,巧历不能得,而况其凡乎!故自无适有,以至于三,而况自有适有乎!无适焉,因是已。”(《集释》,地79页)《则阳》亦曰:“道之为名,所假而行。或使莫为,在物一曲,夫胡为于大方!言而足,则终日言而尽道;言而不足,则终日言而尽物。道,物之极,言默不足以载。非言非默,议有所极。”(《集释》,第917页)这些话表明庄子“不但充当(东西哲学史上)第一位语言分析专家,消解‘道原’为‘道言’(Tao as Language)问题,同时也暗示一种超形上学的突破,我们在这‘突破’可以发现庄子哲学的深层结构。……充分例示他突破老子哲学与语言局限性的超形上学立场。”[32]

王弼虽“学袭老氏”[33],然而从其“摈落爻象”以注《易》的情况来看,他基本承袭庄子衣钵,其关于语言的思想主要来自庄子。所谓“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明显可以看出《庄子》中《齐物论》、《天道》、《外物》等篇的影响。汤用彤先生说:“王弼解《易》主张‘得意’,……用‘寄言出意’的理论作根据,鄙视汉代‘象数之学’,抛弃阴阳五行等旧说的传统,我国学术由此而发生重大变化,王弼因此奠定魏晋‘新学’(玄学)的基础。”[34]“寄言出意”的语用主张,已比较彻底的摆脱了形上学语言观。而正是这种语言观深刻地影响了刘勰。


王弼

刘勰由于既受汉代《易》学又受王弼《易》学的影响,[35]因此他的语言观与庄子和王弼既有同的一面,也有异的一面。他从根本上认为“书不尽言”,所以他在《神思》篇中说:“言所不追,笔故知止。”但他在《原道》中却说:“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36]文是言的书面记录,言是表达心的。心—言—文在此也好像是个自然、相互映照的关系。在《练字》篇他说:“心既托声于言,言亦寄形于字。”在《神思》篇中他也说:“神居胸臆,而志气统其关键,物沿耳目,而辞令管其枢机。枢机方通,则物无隐貌,关键将塞,则神有遁心。”作为心声的言语、辞令在他看来也是直接反映再现事物之理,即自然之道的。因此,至少从表面看,刘勰关于语言的本质之看法,颇有矛盾之处。一方面,他对普通语言性质的认识,和亚里士多德比较接近。《原道》说:“道沿圣以垂文,圣因文而明道,旁通而无滞,日用而不匮。《易》曰:‘鼓天下之动者存乎辞。’辞之所以能鼓天下者,乃道之文也。”于是,道—圣—文之间似乎也存在着类似亚里士多德所说约定的符号化关系,而这种约定恰恰就是圣人的心灵照映道之过程,这一过程在刘勰看来是自然的,并因为道之无所不在,因而也是普遍的。圣人心灵映照道之过程,也是圣人心声表达道之过程,圣人将心声书写下来即成辞。

然而,恐怕也正是由于认识到道—心—言—文—辞这一层一级的映照关系,才使刘勰从认识论的角度意识到“言征实而难巧”,也就是说,一般意义上的语言,是不能表达“情数诡杂”的文思之巧妙的。要表达文思之巧妙,必须得有另一种越出常言的特殊语言。这种语言就是《比兴》赞词所描述的那种语言:“诗人比兴,触物圆览。物虽胡越,合则肝胆。拟容取心,断章必敢。”即以具有暗示和象征意味的语言去迹近心、意。比兴的语言可以“拙辞孕于巧意,庸事或萌于新意”(《神思》),意思是说,即使是拙劣的一言一字,其中也可能蕴藏有妙旨奇趣,平平常常的典故兴许也能萌生出新奇的意味。刘勰认为,复杂多变的文情、文意可以以少总多,以平凡出奇巧的比兴语言来暗示“言所不追”的“思表纤旨”和“文外曲致”。

在很大程度上,作为文论家的刘勰,其文学的语言观与他的普通的语言观又明显不同。他的文学语言观超越了一般意义的再现的普通语言观,使其对文学之言、象、意之言说,大致能在类似现代文学符号学的范围内进行。刘勰对意象的发明给后来的批评史留下了许多挖掘不尽的理论课题。简而言之,在“言不尽意”的认识前提下,意和象之间是充满张力的关系,而不是一一对应的指称关系。这样,意象论的发明就打破了“言征实而难巧”的尴尬局面,它预示着一种有自身特质的文学语言对形而上学语言观的超越,并因此拓展了诗文奥义的生成空间。从较长时段的批评史来看,意象论后来向意境论的转化,也是顺理成章的自然之势。正因为如此,刘勰既未极端地像罗蒂那样以为“言语不仅不是人内在表象之外化,而且根本就不是什么表象,”也未在其创作论和批评论中,持不知变通的死板的再现的(representational)语言观。相反,刘勰能斟酌于老、庄、《易传》和王弼之间,对有自身特质的文学语言,持一种颇为实际的类似现代语用学、语境批评的观点。


本文原载于《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201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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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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