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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内控】内控制度真很重要,案例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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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客户A公司,今年年初签订一大单,初步估计能够净挣100万。热火朝天的大干3个月,现在工程已完工,但自己一算,不仅挣不了100万,还要赔50万。对方还要起诉该客户。听他详细述说,才知道个中缘由。

该客户经营此项目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

1、给A公司做项目的B公司口头说比原来已签订合同的C公司成本降低10%-15%,尽管后来项目基本完工时补签合同;

2、该项目中的一部分不是由由B公司来负责提供材料,由B公司介绍另外的D公司来为A公司提供材料,但A公司与D公司没有签订采购合同;

3、D公司将材料运送到A公司的项目施工地,A公司没有员工负责验货签收;

4、A公司指派一名员工在施工现场负责整体协调安排,对项目施工、材料采购、人员安排,甚至资金使用等全部负责;

5、只要项目负责人需要资金,电话告知A公司负责人,负责人就会告诉财务将资金汇到对方制定的账户;

6、基本到项目完成的时候,项目负责人才与财务对接,很多金额对应不上,中间没有人跟踪资金使用情况;

以上情况,给A公司带来的是什么?

1、公司业务部门:没有对A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的监控,他个人的能力、经验,甚至营私舞弊等都会导致整个项目的失败;

2、公司法务部门:合同不签订,供货单的不审查,资金转款的流向无依据等,此项目中的法律风险防控完全没有;

3、公司财务部门:不做项目的财务预算;资金划出,缺乏审批流程;不及时索要单据凭证来核对资金流动;报销制度几乎没有等等。

总之,A公司的整个内部控制制度,要么没有,要么有,但不执行,存在严重的财务风险、法律风险。因此,任何一家企业,不仅要认真制定适合本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税务和法务以及相互协作的制度!),更要将内控制度坚决执行,将企业风险降到最低,从而保证商业目的的顺利实现。


 


作者:邓森,中共党员,西北政法大学财税法硕士。北京盈科财税事业合伙人,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财税法律事务部创始人,盈科全国财税、并购重组、新三板专业委员会委员。现为律汇智创始人及CEO,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擅长税务争议处理(包括税务稽查应对、税务听证、税务处罚复议及诉讼等)、财税筹划(包括在业务流程升级再造、重大股权转让、重大资产重组、债务重组、企业并购、企业改制、投融资等领域)及涉税风险防控、财税法顾问及培训等。致力于提供财税法商一体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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