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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为贵——谁是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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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老宅,四间危房,是什么搅动了一家人平静的生活?

二级精神残疾,四级听力障碍,这个本已特殊的家庭会走向何方?

9月21日央视财经频道20:00播出


大家都知道,,尤其是家庭纠纷的,一般都是家庭成员存在误解和矛盾,不把误会解开,很难抓住调解的“眼”。如果这个家庭比较特殊,争议的东西对他们来说又关涉到生存,这调解起来更是难上加难了。北京市房山区家事法庭的庞立新法官就碰到了这样一件棘手的案子。81岁的老人孙敏把他的三个子女给告了,要求确认老宅四间房子的产权归属。

孙敏老人告的三个子女,分别是大儿子孙春山,女儿孙春华,小儿子孙春生。大儿子有精神残疾,这情况已经很特殊了,更特殊的是,争议的房屋现在由精神残疾的大儿子居住。 

主审法官认为,四间房子的继承问题,从法律上来说非常简单,但一家人能走上法庭,这背后肯定存在着相当深的家庭矛盾。老人年迈,大儿子有精神残疾受不了刺激,如果处理不好,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会使家庭矛盾加剧。因此必须找到这个案子起诉的根源,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家庭的问题。 

综合考量该案的各种情况后,负责审理的庞法官决定,委托两名调查员去对当事人的身心情况、居住情况、经济情况等进行实地调查。 

调查员了解到,争议的四间房屋是孙敏老两口于1981年建的,老伴1993年去世后,老人和三个子女一直居住在这里,直到后来大儿子结婚。

现在,孙敏老人和小儿子居住在一起,女儿早已嫁到了北京市里居住。老人这次起诉,主要针对的是大儿子。在村委会,调查员还了解到,老人的大儿子孙春山不仅有四级精神残疾,要长期吃药维持治疗,一家人的生活也比较困难。村里帮助申请了低保,大儿媳偶尔出去打点零工,孩子还在上学。 

至于孙家矛盾的起因,是争议的房屋年久失修,北京暴雨时又造成了更大的损坏。村里已经帮助申请了危房改造,已经审批通过,政府出钱帮助建新房,但是需要拆掉老房在原址上重建。但是这时孙敏老人不干了,他说四间房子是建德,不同意拆除。 

调查的情况确实不容乐观,孙家四间房子对大儿子孙春山来说十分重要,而且必须翻建才能保证安全。可是,老人就是不同意。按理说,国家帮忙出钱翻建,对孙家来说是件好事儿,新房子怎么也比现在的几间危房好啊,孙家老人为什么就不同意翻建呢?两位调查员又来到了老人居住的小儿子家一探究竟。

一见面,孙敏老人就亮明了态度,房子是我的,不能拆。原因很简单,大儿子、大儿媳妇太不像话,儿媳曾经上门骂过他,说他偏向小儿子。 

孙家老人说,大儿子、大儿媳对自己的态度倒在其次,主要是大儿媳做的一件事,让自己彻底寒了心。大儿媳先是偷偷地把户口迁到了村里落在老宅上,后来又偷偷把房子的户主变更成了她自己。这件事儿让其他子女很有想法。 

孙家小儿子孙春生说,谁是户主,这在财产上的意义非同一般,尤其是涉及到将来拆迁的利益分配。 

孙春生说,嫂子现在申请危房改建没有道理。首先房子是父亲的,应该征得父亲的同意。其次,2008年,哥哥住院6年了,病情已经稳定,可嫂子还不愿意把哥哥接回家。嫂子心里盘算着什么,已经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了。

孙春生说,把哥哥接回来后,嫂子就借故找茬,后来干脆就不让他们进入老宅看哥哥了。

孙春生说,老爸打这场官司,没别的目的,就是要防止家产落到别有用心的人手里。如果大哥能得到很好的照顾,他和姐姐要不要老宅的房子都可以。 

两位调查员还了解到,孙家大儿媳是二婚,与前夫还有一个孩子。大儿媳嫁进孙家后没有再生育,另外又收养了一个女孩,与大儿子也没有血缘关系。孙家老人担心家产将来会落到外人手里,如此一来患病的大儿子以后的生活就没有了保障。那么,孙家大儿媳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她真的像孙家老人担心的那样,只是为利益才留在丈夫孙春山的身边吧?调查员决定去到孙春山家看一看。 

这所房子就是孙家老宅,也就是争议房子。孙春山和他妻子杜淑芹都在家。这个院子有四间正房,杜淑芹说是老人建的,后来她在最西边加盖了一间。

杜淑芹先带调查员看了房子的状况,说这房子不翻盖真没法住人了,一下雨就四处漏水,老人硬拦着是没有道理的。 

调查员看到,院子里仅有一条窄窄的过道,南边是杜淑芹自己建的简易房,但是仅能放一些杂物,不能住人。 

孙春山的家庭确实很特殊,不仅孙春山因为精神疾患需要人照看,收养的女儿也是个残疾人,先天性听力障碍。 

平时,杜淑芹去打些零工贴补家用,可不久前却在打工时造成了手腕骨折,没法再继续干活,家里就靠孙春山的退休金和低保来维持。

杜淑芹说,老宅是当初嫁给孙春山时孙家许诺的。按照农村的习俗,一般儿子结婚都会有一处宅院,当时小叔子孙春生住的那处宅院是买的,结婚时让他们选一处,她和丈夫就选了老宅,所以这老宅就是他们的。杜淑芹说,老人偏心小儿子,退休金都给小儿子花了,对患精神障碍特别需要照顾的大儿子不闻不问,这么多年来都是自己一个人支撑着这个艰难的家。丈夫有时犯病,嚯嚯磨刀,挺吓人的。 

大儿媳说,她嫁进孙家后,没少照顾老人和这个大家庭,她的户口当初是老人要她迁过来的,后来老人把自己的户口迁走了,所以她就成了户主。

当着调查员的面儿,大儿媳杜淑芹拼命往外倒这些年来积聚在心里的苦水,一旁的孙春山也跟着着急起来,帮妻子指责父亲孙敏。

 孙春山说,父亲这些年基本不管他,现在又来争房,就是为了钱。妻子特别不容易,现在又摔伤了胳膊,都是妻子慢慢教他洗衣做饭,勉强维持生活。

 调查员感觉孙春山目前的精神状况还可以。杜淑芹说,这是在药物控制下心情好的时候才这样,如果稍有疏忽可能就会犯病,所以她基本是寸步不离。调查员发现,孙春山基本的交流没问题,但交谈时间久了还是会时而语无伦次。 

经过几天的调查走访,这个家庭的基本情况和矛盾点算是弄清楚了,调查员把情况反馈给了承办法官。对于承办法官来说,如果现在就按法律下达判决,似乎也没什么困难。这是起简单的继承、确权纠纷,四间房子是孙敏和老伴儿建的,一人一半,现在老伴去世了,属于老伴的两间房由孙敏和三个子女共同继承。四个人分两间,每人半间。可是,如果这样简单地判决,患病的大儿子孙春山一家,只能得到半间房,可能连最基本的居住都没有办法保障。这可怎么办?承办法官思量一番,决定试着做做双方工作,缓和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澄清误会,尽力促成和解。调解的第一站,法官来到了孙家小儿子孙春生的住处。

 没想到,出师不利,孙春生态度强硬,坚持要把争议房屋进行分割,哥哥只能对他应得的那部分改建。

小儿子孙春生这边和解不成,法官又来到大儿子孙春山家,大儿媳杜淑芹态度更加强硬,寸步不让。尽管希望渺茫,但法官还是耐心地跟杜淑芹做思想工作,解释法律。

 双方分歧很大,矛盾冲突激烈,但法官还是尽力寻找他们利益诉求的趋同点,哪怕达不成调解,能缓和双方的矛盾也好。经过几个小时耐心做工作,杜淑芹终于同意,她愿意把老宅一分为二,兄弟俩一人一半。法官终于看到了点希望,决定趁热打铁,约双方第二天去村委会面对面调解。

 第二天下午,法官一行早早地来到村委会等候。两点钟,老人和小儿子如约前来。过了一会,大儿子、大儿媳也来了,径直走到老人对面,隔得很远坐下来,整个过程双方没有说一句话。感觉气氛有些冰冷尴尬,法官先开口了,把大儿子儿媳叫到老人的旁边坐下。但老人让小儿子代表自己表态。

小儿子孙春生开口就指责嫂子曾上门骂过父亲,并提出了两个谈判的先决条件,第一,嫂子杜淑芹要向老人道歉。第二,把父亲户口迁回老宅子,然后再谈争议房子的事。听到这儿,大儿媳杜淑芹满心不高兴,转头把事情的前因后果又向法官讲述了一遍,坚持说自己当时没骂老人。见事情不妙,法官赶紧插进话头,安抚大儿媳,不管骂没骂,当晚辈的跟老人说句软话总该可以的吧。

 在法官的劝说下,儿媳最终向孙敏老人道了歉。至此,双方的情绪缓和了很多,接下来再谈房子产权的事也不再互相指责了。一家人之间多年的积怨坚冰,在这一刻终于开始化解了,大家可以坐下来心平气和讨论房子问题了。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法官最终没有调解成功。但双方都表示,无论结果如何,。

 2016年9月5号,:争议房屋其中两间归孙敏所有,一间归孙春山所有,另外一间归老人和小儿子、女儿共有。孙春山继续居住使用这四间房子。

判决做出后,双方都没有提出上诉。回顾这起案件,虽然从法律上来说比较简单,但法官考虑到大儿子孙春山的实际情况,并没有草率做出判决,而是先委托调查员实地调查几方情况和矛盾冲突点,并有针对性地进行了耐心的调解。在双方矛盾缓和后,才做出了尽量照顾大儿子孙春山利益的判决,使患病且生活困难的孙春山能够继续居住在老宅里。采访中承办法官说,家事审判同样注重公平,但与其他民事案件有所不同,家事审判的公平,更在乎家庭成员的内心感受和认同。因为,无论官司打成什么样,他们毕竟是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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