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交通运输局发出通知,就市民关注的网约车管理、出租车行业改革、私家车合乘等地方行业管理规定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交通运输部等7部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精神,我市起草了《吉林市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吉林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吉林市关于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于11月25号在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全文发布。
从11月25号起到2016年12月15号,市民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信件或者发传真等方式,就征求意见稿向市出租车管理办公室提出意见和建议。
电子邮件请发往jlswyczqyj@163.com(吉林市网约车征求意见首字母),信件或快递邮寄至吉林市船营区北京路155号市出租车管理办公室收,邮编为132011,传真请发至0432-62037759。邮件请注明“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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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宏 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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